2 术 语
2.0.1 砾石破碎率
砾石土料碾压前后大于5mm的颗粒含量百分比差值。 2.0.2 备料系数
相同状况下筑坝材料实际备料数量与填筑使用数量的比值。 2.0.3 人工制备料
经加工或级配调整的筑坝材料。 2.0.4 平铺立采法
按不同比例分层铺填,立面或斜面开采的人工制备料生产方法。 2.0.5 三点击实法
在测定密度后,用测后试样作3种含水率的击实试验,确定填土压实度、最优含水率与施工含水率差值的检测试验方法。 2.0.6 砾石土最大密度拟合法
通过现场取样实测干密度、含水率和砾石含量,比拟室内标准击实功能试验得到碎(砾)石土控制粒径(5mm或20mm)不同砾石含量的最大干密度关系曲线计算填土压实度、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差值的试验检测方法。 2.0.7 附加质量法
将土石体等效为单自由度线、弹性体系,用附加质量求得参振质量,通过检测动刚度和弹性纵波波长,求出其密度的试验检测方法。 2.0.8 瑞利波法
对填筑材料进行瞬态瑞利波测试,利用其波速的频散性特性和传播速度与介质密度的相关性检测填筑材料干密度的一种原位测试方法。
2.0.9 核子密度仪法
利用核子水分—密度仪测定填筑材料密度和含水量的物理测试方法。
2.0.10 压沉值法
用碾压前后表面沉降值指标评价土石料压实效果的检测方法。
3 导 流 与 度 汛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导流与度汛应执行DL 5180、DL/T 5114、DL/T 5395和DL/T 5397等的有关规定。
3.1.2 应制定导流和度汛施工措施计划。
3.1.3 应加强汛期水文气象预报,制定非常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及下游地区安全。
3.2 导 流
3.2.1 宜采用隧洞过流、一次断流的导流方式。
3.2.2 采用原河床分期导流时,应保证束窄河床后的水流冲刷、河床下切不影响纵向围堰的运行安全。有通航要求时,还应满足航运条件。特殊情况下,需在已完成的截水槽或防渗墙上过流的,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2.3 导流泄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与截流围堰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以减小水流淘刷及闭气难度。布置在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出口附近的施工临时设施,应有足够的防冲安全距离和设防高程。
3.2.4 采用隧洞、涵管或明槽导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漂木、冰凌等漂浮物堵塞导流泄水建筑物。
3.2.5 围堰宜采用土石结构。当土石围堰作为堆石坝体的一部分时,其填筑标准应满足坝体设计要求。
3.2.6 应在围堰填筑前对地基及两岸接头范围进行处理, 应对透水性地基进行防渗处理,并应使其与围堰防渗体可靠连接。 3.2.7 宜采用混凝土防渗墙或高喷防渗墙等防渗措施对透水性较强的深厚覆盖层土石围堰地基进行处理。
3.3 截 流
3.3.1 应在截流前将位于分流工程内的临时围堰全部拆除至规定高程,不得欠挖。应分析围堰、导流建筑物、挡水建筑物和库内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水文、气象等因素,综合选择截流时机,并应使围堰及坝体有足够的施工时间在汛期前达到安全度汛高程。
3.3.2 应根据截流流量和其他水力学参数,并综合考虑河床冲刷性能、地形、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截流方式、龙口位置及宽度。难度较大的截流工程应进行水力学模型试验。
3.3.3 应有充分的截流材料备用量,保证顺利合龙。截流开始后应快速、连续施工。合龙过程中随时测量龙口水力特征值,适时改换抛投料种类、强度和抛投方式。合龙后,应对戗堤及时加高、培厚及闭气。
3.4 度 汛
3.4.1 应按要求控制围堰和大坝工程施工总进度,达到度汛要求。 3.4.2 坝体施工期需临时断面挡水时,应进行稳定计算,满足挡水稳定、安全超高及防渗要求,其顶部宽度应满足施工抢险需要,临时断面坝坡应进行必要的防护。
3.4.3 应进行基坑内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设计,建立相应排水系统。3.4.4 应制定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相关项目的验收。
4 坝基与岸坡施工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应按设计要求并遵循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坝基与岸坡处理工程施工。
4.1.2 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制定坝基与岸坡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4.1.3 应设置可靠的排水系统,有效拦截、抽排各种地表水流和渗漏水流,保证岸坡不被冲刷和作业环境无积水。
4.1.4 应对坝体岸坡上与坝体轮廓线外影响施工的危石、浮石、卸荷带等不稳定体提前处理;应对陡高开挖边坡进行必要的变形观测,指导边坡安全施工。
4.1.5 宜在截流前完成水上部分的岸坡以及可能干扰坝体填筑的岸边溢洪道等项目的开挖,有条件时,可提前安排坝基处理项目在截流前施工。
4.1.6 应按DL/T 5109规定及时跟踪记录开挖揭示的工程地质信息,系统地进行地质描述、编录,必要时进行摄影、录像和取样试验。 4.1.7 开挖弃渣不应堆置于开挖范围的上侧。在边坡上部临时堆置弃渣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在冲沟内或沿河岸岸边弃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
4.1.8 坝基与岸坡施工应符合DL/T 5389、DL/T 5135 及 DL/T 5016的相关规定;混凝土防渗墙施工应符合DL/T 5199的相关规定;水泥灌
浆施工应符合DL/T 5148的相关规定。
4.2 坝基与岸坡开挖
4.2.1 宜自上而下依次进行坝肩岸坡的开挖清理工作,特殊情况下需先开挖岸坡下部时,应进行论证,提出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 4.2.2 应按设计要求对地基进行清理、清除和处理。
4.2.3 开挖所形成边坡应满足施工期边坡稳定要求,边坡的坡形坡度、坡面形态满足设计要求。
4.2.4 岩石基础开挖应按照DL/5389进行,基础面应采用预裂、光面等控制爆破技术,必要时可预留保护层。
4.2.5 易风化、崩解和冲蚀基础,开挖后可喷水泥砂浆、混凝土保护,也可预留保护层。
4.2.6 应做好高坝岸坡灌浆平洞开挖、衬砌等施工通道规划,避免灌浆平洞施工对坝体填筑造成影响。
4.2.7 应配置满足施工要求的引、排水设施及设备,对沙砾类坝基明挖施工时地表径流进行引、排处理,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和基坑边坡的渗透破坏。
4.3 坝基与岸坡处理
4.3.1 坝区范围内的水井、泉眼、地道、洞穴以及地质勘测孔、竖井、平洞、试坑、煤洞等应逐一检查,并按设计要求处理,且记录备查。 4.3.2 应按设计要求处理防渗体和反虑、过渡区坝基及岸坡岩石,对
于顺水流方向的断层、破碎带等,应采取专项措施处理。
4.3.3 应采用堵排、导渗等措施处理防渗体与基岩结合面的地下渗水,并应清除节理、裂隙中的充填物,冲洗干净后灌水泥浆、水泥砂浆封堵或喷混凝土覆盖处理,填土应在无水岩面进行。
4.3.4 防渗体、反滤体、均质坝体等与岩石岸坡的接合部位应采用斜面连接。局部凹坑、反坡及不平顺岩面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非黏性土的坝体与岸坡结合,亦不得有反坡。
4.3.5 土质坝基及坝基中软黏土、湿陷性黄土、中细砂层、膨胀土等,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4.3.6 砂砾石坝基中埋深较浅的易液化砂层、淤泥层、软黏土层,应采取挖出置换或其他专项处理措施。
4.3.7 对保留的全风化、强风化层或砂砾石坝基,应按确定保留的范围、厚度在坝体填筑前用振动碾、夯板等进行压实处理,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3.8 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坝内排水带和排水褥垫的地基。 4.3.9 高坝防渗体与坝基及岸坡结合面混凝土盖板浇筑宜在填土前超前完成,不得影响基础灌浆和防渗体的施工。
4.3.10 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发现新的地基问题或检验结果与勘探结果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反馈处理。
4.4 基础防渗处理
4.4.1 应进行必要的室内灌浆材料性能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确定灌
浆法处理地基的施工工艺及灌浆技术参数。
4.4.2 灌浆后,应清除砂砾石层的表层至灌浆合格面,再与防渗体或截水墙相连接。
4.4.3 灌浆工程应与水库蓄水过程相协调,蓄水位以下的灌浆应提前完成。
4.4.4 应通过施工试验确定深厚覆盖层及特殊地层构造工程混凝土防渗墙的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和施工设备。
4.4.5 应对利用天然土层作铺盖的地基进行复查,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施工期间,应保护天然铺盖区域,不得取土和破坏。
4.4.6 应按设计要求清理人工铺盖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做好砂砾石地基的反滤过渡层。
4.4.7 应根据设计要求对人工或天然铺盖的表面设置保护层。
5 料场复查与规划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应根据料场勘察报告、可利用枢纽建筑物开挖料质量和数量以及坝料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施工实际进行料场复查与规划。 5.1.2 料场复查成果与设计料源规划资料不一致且料场质量和储量不满足要求时,应提出料源、料场变更。应按照DL/T5388详查级别规定进行新料场勘察。
5.1.3 应根据料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导流方式、交通道路、施工方法、开采条件和料场特性等对不同施工阶段所需各种坝料进行料源综合平衡和统一规划。
5.1.4 开采作业面数量应满足大坝连续上升的供料强度需求,并应合理布置挖、运机械运行线路。
5.2 料 场 复 查
5.2.1 应对确定使用的料场进行原始地形测绘,绘制地形图,在确定开采范围内进行复查工作。 5.2.2 料场复查包括以下内容:
1 覆盖层或剥离层厚度、料层的地质变化及夹层的分布情况。 2 坝料分布、开采、加工及运输条件。 3 料场的水文地质条件与汛期水位的关系。
4 料场的开采范围、占地面积、弃料数量以及可用料层厚度和有效储量。
5 坝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6 料场地质灾害和环境问题的调查和分析。 5.2.3 料场复查方法参照DL/T5388相关规定执行。
5.2.4 黏性土、砾质土应重点复查天然含水率及其变化情况、颗粒组成等。土料黏粒、砾石含量偏大或含水率偏高时,宜补充针对施工性能的现场碾压试验。
5.2.5 软岩、风化料场应重点复查料场范围及风化土层岩性变化等。
5.2.6 石料场应重点复查坡积物、覆盖层厚度、岩性、不利结构的组合分布范围、强风化厚度及开采运输条件等。
5.2.7 砂砾料场应重点复查级配、淤泥和细砂夹层、覆盖层厚度、水上与水下可开采厚度等。
5.2.8 应根据料源可能填筑顺序,在填筑前完成枢纽建筑物开挖利用料的工程特性、分布、运输及推存回采条件以及有效挖方利用率等的复查或补充调查工作。
5.2.9 料场复查专题报告应包括料场地形图、试坑与钻孔平面图、地质剖面图、含水率及地下水位说明、试验分析成果、有效开采面积及可开采数量计算成果、所有可使用料的使用说明、不适用料的处理方法、开采运输条件等内容。
5.3 料 场 规 划
5.3.1 宜根据开采作业面划分,采区道路布置,开采区供电系统、供风系统、供(排)水系统,堆料场、弃料场、各种人工制备料加工场,装料站、运输线路和各系统、场站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料场分期用地计划以及备用料源开采区等进行料场规划布置设计。
5.3.2 应根据料场高程、位置、填筑部位统一规划,合理使用料场。需要提前备存坝料时,宜根据工况确定合理的备料系数。
5.3.3 应充分利用符合设计要求的主体工程开挖料,且提高直接上坝的比例。不能直接上坝的合格开挖料,宜规划场地堆存待用。 5.3.4 应优先利用淹没区以下的料源。
5.3.5 料场规划与坝料填筑的数量比例:土料宜为2.00~2.50;砂砾料宜为1.50~2.00;水下砂砾料宜为2.00~2.50;石料宜为1.20~1.50;天然反滤料不宜小于3.00。
5.3.6 宜选择施工场面宽阔、料层厚、储量集中的大料场作为填筑强度较高土石坝的主料场,其他料场配合使用,并应有一定储量的备用料场。
5.3.7 黏性土、砾质土应优先选用土质均匀、含水率适当的料场,天然含水率较高的料场可用于干燥季节施工,天然含水率较低的料场可用于多雨潮湿季节或低温季节施工。
5.3.8 应对直接开采工艺不能满足坝料级配、含水率等质量要求的土质料场规划满足施工要求的掺配、翻晒用场地。
5.3.9 采用分层摊铺、立面开采掺合工艺调整砾石级配及含水率时,应选择靠近料场的平坦场地。土质料含水率偏高翻晒时,场地宜分为翻松、晾晒、堆集装运三区循环作业。
5.3.10 应根据开采、筛选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筛余料综合确定砂砾石料利用量,并进行水下开采规划。
5.3.11 反滤料及过渡料宜在天然料场筛选,人工制备时其场地、工艺应满足坝料质量及上坝强度要求。
5.3.12 应优先选用岩性单一、剥离工程量小、开采和运输条件较好、施工干扰少的堆石料场。
5.3.13 料场内施工便道应按料场分期开采高程与场内交通干线道路相衔接。
5.3.14 料场规划应做好排水和防洪措施。河道采砂石,应保证河道泄洪顺畅及堤防安全。
5.3.15 水土流失防治执行GB50433、GB50433相关规定,环境保护设计执行DL/T5402有关规定。
6 设备配置与施工试验
6.1 一 般 规 定
6.1.1 应根据自然条件、坝料性质、质量标准以及工程规模、总工程量、施工强度、现场作业条件、施工试验成果、可能选取的设备机具类型等因素进行土石坝施工设备选型配置。
6.1.2 设备配置应满足配套合理、技术参数匹配以及运行可靠、高效经济、维修方便的原则。
6.1.3 施工试验应编制试验大纲,且应在施工前完成。
6.2 设 备 配 置
6.2.1 应按照机械化联合作业方式以及基础作业的主导设备、配套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选择,使其相互匹配、合理组合。机械设备应适用性广、通用性强,型号及数量满足坝体施工质量和施工强度要求。 6.2.2 宜综合考虑以下因数进行凿岩设备、挖装设备及其他料场开采设备、机具配置:
1 坝料的质量控制标准及最大块径尺寸。 2 料场的地形、地质和场面作业条件及施工强度。 3 坝料的性质和料层分布情况。 4 料场作业面开采规划。 5 坝料的分层开采台阶高度。 6 钻爆、挖、装、运输设备的配套。 7 高寒地区、高海拔施工。
6.2.3 宜综合考虑以下因数进行破碎设备、筛分设备及其他坝料加工设备、机具配置:
1 加工成品料的质量控制标准。
2 生产强度要求。
3 原料的性质、形状及最大粒径。 4 加工场地条件。 5 系统的工艺流程。
6.2.4 宜综合考虑以下因数进行坝料运输设备、机具配置:
1 坝区地形、料场分布与运距。 2 道路的设计标准。 3 运输强度要求。 4 气候、海拔等施工条件。
5 运输设备容量、性能应与开采、填筑设备和施工条件相适应。 6 运输设备数量应按生产能力大于主导机械10%~20%配备。 7 当填筑土料含水率较高时,宜选用对坝面压强较小的运输设
备。
8 当填筑料宽度较小,不利于大型运输设备作业时,宜选用小型设备或专用机具。
6.2.5 宜综合考虑以下因数进行振动压实设备及其他坝面施工设备、机具配置:
1 设计规定的质量控制标准。 2 填筑材料的性质、结构状态。 3 施工强度与施工场面大小。
4 坝面施工设备与坝料运输设备的效能匹配。
5 坝面的作业条件、各工序间设备施工流水作业的配套。 6 特殊部位的施工。 7 高寒地区、高海拔施工。
6.3 施 工 试 验
6.3.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施工试验,确定施工工艺,优化设备配置、工艺流程及施工参数。施工试验的内容包括:复核设计确定的有关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及施工参数;提出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制定有关施工技术措施。
6.3.2 除应符合GB6722、DL/T5135的规定外,爆破试验前应根据料场的条件、设计要求进行爆破孔网参数、装药量与装药结构、起爆方式设计,应测量每场次爆堆石料数量、级配与最大块径,描绘堆积情况及检验爆破效果。
6.3.3 应根据室内试验成果制定碎(砾)石土、风化料、软岩堆石料、人工制备料的开采、加工工艺,宜与碾压试验同步选择有代表性的开采区域进行开采或加工工艺试验。应根据需要调整范围选择防渗土料含水率调整工艺方法,根据施工区气候、场地条件、运距等因素选择其调整场地。
6.3.4 碾压试验应按附录A的规定对特殊性质土石料列出专项试验计划,在选定的试验场选择有代表性的坝料进行,宜取样复核物理力学性指标。
6.3.5 结构建筑物混凝土试验、基础灌浆及坝基加固处理、排水减压井和其他施工生产性试验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6.3.6 土工合成材料应进行生产性试验,确定施工工艺方法。
7 坝料开采与加工
7.1 一 般 规 定
7.1.1 应在料场复查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坝料开采措施计划。 7.1.2 开采面的划分应与料场施工条件及填筑强度相适应,必要时,还应划定供调节使用的备用工作面。
7.1.3 应根据坝料质量和使用情况在开采过程中及时对料场开采区进行调整。当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对料场重新规划。
7.1.4 枢纽建筑物开挖利用料应采用合理的爆破及装运方法。
7.1.5 坝料堆存场宜选择在距坝面较近且交通方便的区域,周围宜设置泄洪、排水措施及防污染的隔离防护设施,人工备存料宜采取防雨、防雪、防尘、防蒸发、防冻等措施。
7.1.6 人工制备料堆存前应检验合格,堆存过程中应防止成品料分离,分离料应处理合格后使用;对土料要选择合适的卸料及堆存方式。 7.1.7 堆存料应标明编号、规格、数量、检验结果以及拟铺筑的工程部位。必要时,需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7.1.8 土砂料场开采结束后,应做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石料场应根据情况对危岩进行处理。
7.2 坝 料 开 采
7.2.1 在坝料开采之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1 划定料场的边界线并埋设界桩。
2 清除树根、乱石及妨碍施工的所有障碍物。 3 分区、分期清除无用层。
4 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排除料区积水。 5 修好通往各采区的道路。
7.2.2 土料场开采前应进行植被、表土清理,并采取有利土体边坡稳定的措施,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7.2.3 应根据土料在平面、立面上性质差异和天然含水量的分布规律等因素综合选择平面、立面和混合开采方法。 7.2.4 防渗土料开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布置截水沟与排水沟,并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 2 低温施工应选用含水率较低的料场,宜立面开采,工作面宜避风向阳,必要时可采取备料措施。
3 雨季施工应选用含水率较低的料场,或提前储备合格土料。 4 应根据开采运输条件和天气等因素对料场开采与坝面填筑含水率定期观测,并做适当调整。
7.2.5 河道沙砾料宜水下开挖,必要时可降低水位或者引流改道变水下为水上开采,采砂船宜在静水中开采。
7.2.6 除应符合DL/T5135的规定外,石料开采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爆破设计审批后进行,工作面数量、强度及储存料的调剂应满足上坝强度要求。
2 岩性和风化程度不同的岩体宜分区开采,用于符合要求的坝体填筑部位。
3 宜采用深孔梯段微差爆破或挤压爆破方法,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应根据钻孔和装料设备性能,经试验确定梯段高度,宜在7m~15m范围内选定。梯段布置应和马道设置匹配,在地形、地质和安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亦可采用洞室爆破。
4 宜优先采用非电导爆管网络技术,具备条件时可使用乳化炸药混装技术。
5 石料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开采过程中需要调整爆破参数;应按要求处理集中的软弱颗粒,超径石宜在料场处理。
6 应保持开挖边坡稳定,永久边坡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不安全边坡应采取工程措施加固。
7.3 坝 料 加 工
7.3.1 坝料加工包括土、石料含水率与级配的调整,反滤料、过渡料、排水料、垫层料的制备。
7.3.2 人工制备料宜采用破碎、筛分、掺配等工艺加工。
7.3.3 人工制备料应严格遵循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生产场地截、排水系统应正常有效,且应采取必要的防水、防尘、保温措施。 7.3.4 宜采用不同性质的材料掺合、剔除超径粒级材料或机械惨拌的工艺对工程特性和施工特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土料进行加工;选择掺合工艺时,应简单可行、设备通用、费用低廉,可优先选用平铺立采法。
7.3.5 可采用坝面洒水或料场加水等措施对含水率偏低的防渗土料进行调整,含水率偏高时可采用翻晒、掺料等措施,应根据工艺试验成果确定含水率调整方法。
7.3.6 可在料场剔除碾压后仍不破碎的少量超径颗粒,数量较多时应通过筛选剔除。
7.3.7 应根据需用量对人工制备料的加工场地与规模进行规划,制备工作应列入填筑施工计划,应有合理的人工制备料备用数量。 7.3.8 宜优先使用天然反滤料。当缺少满足要求的天然反滤料时,应采用人工方法制备。
8 道路规划与运输
8.1 一 般 规 定
8.1.1 应结合永久道路等因素统筹规划场内施工交通布置方案,并与场外交通相衔接。
8.1.2 优先采用自卸汽车运输,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带式输送机、有轨运输、溜井及水运等运输方式。
8.1.3 除执行DL/T5243的规定外,运输道路标准应满足高峰期施工车辆及其他机械通行的要求。
8.2 道 路 规 范
8.2.1 应根据影响施工综合因素进行运输道路的规划,并遵循以下原则:
1 运输路线规划应与坝面填筑及料场开采相适应。 2 线路宜避开居民点,并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 充分利用地形尽量形成重车下坡、减少上坡的布置。 4 宜采用在坝内堆石体上形成斜坡道作为上坝道路。 5 应采用环形线路,减少平面交叉,交叉路口、急弯、陡坡处应设置安全装置。
6 场内道路宜自成体系,形成封闭施工条件。
7 应在料场、坝区施工道路设置照明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8.2.2 运输道路应满足坝料填筑强度及其他运输工作量的要求,可采用混凝土路面或泥结碎石路面。
8.2.3 运输道路跨越心墙或斜墙等重要区域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8.2.4 桥涵应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避开泥石流区、山洪冲刷区等。桥型宜选择结构简单、施工速度快、可回收利用的钢桁架组合桥及索桥。
8.2.5 运输道路通过原有桥涵时,应事先验算,并在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8.2.6 隧道的位置宜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其主要技术指标应满足安全行车要求。
8.2.7 采用长隧道作交通洞时,应保证通风排烟与照明效果。必要时,应设置紧急呼叫、火灾报警以及防灾避难等设施。
8.2.8 应对易发生坠石、滚石路段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牌:连续长下坡路段应设置避险车道,可设置制动车道或修建刹车冷却池等安全措施。
8.3 坝 料 运 输
8.3.1 采用自卸汽车运输时,不同类型坝料车辆应相对固定,并定期检查车厢、轮胎的清洁。
8.3.2 应保持防渗土料运输与开采、卸料、铺料等工序时间上的衔
接;应控制反滤料的卸料高度。
8.3.3 防渗土料运输应采取防雨、防晒措施。
9 坝 体 填 筑
9.1 一 般 规 定
9.1.1 应在坝基、岸坡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坝体填筑。 9.1.2 坝面施工应分段流水作业,均衡上升。
9.1.3 应保证防渗体和反滤层的有效厚度;同一填筑区域内建基面不平时,防渗体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9.1.4 不影响行洪的坝体部位可先行填筑,横向接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1.5 斜墙和心墙内不应留有纵向接缝,严禁在反滤层内设置纵缝。 9.1.6 应逐层控制坝料质量,铺料厚度、洒水量、碾压遍数等施工参数,经取样检查合格后,进行下层填筑;大型土石坝工程宜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工期、运行管理等综合因素确定采用实时质量监控系统对填筑全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9.1.7 宜采用错距法碾压,因场地等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搭接法碾压。
9.1.8 软黏土地基上的土石坝、高含水率的宽防渗体和均质土坝的填筑,应按设计要求控制填筑上升速度。
9.1.9 应在施工过程中对观测设施、已埋仪器进行有效保护。 9.1.10 应由专职人员实施土石坝施工期安全监测,应随坝体填筑及时进行坝面位移观测标点、基点等的埋设、安装和观测。
9.1.11 土石坝施工期坝体监测应与大坝永久性观测结合,及时做好资料分析、整编,定期提出报告。
9.1.12 蓄水前,应对已埋设仪器做全面观测,设置渗流量观测及位移观测等设施,取得初期蓄水监测资料。遇暴雨、超标洪水、地震等异常情况时,应增加监测频次。
9.2 填 筑 施 工
9.2.1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防渗土料的填筑:
1 应沿坝轴线方向铺筑防渗土料,铺土应及时,宜采用定点测量方式控制铺土厚度。防渗土料的铺筑宜增加平地机平整工序。
2 粘性土料应采用进占法卸料,汽车不应在已压实土料面上行驶。碎(砾)石土、风化料、掺合土可视具体情况选择铺料方式。
3 当气候干燥、土层表面水分蒸发较快时,铺料前应适当洒水湿润压实土表面,严禁在其干燥状态下铺填新土。已压实表面形成光面的中高坝或窄心墙防渗体,铺土前应洒水湿润并将光面刨毛,对低坝洒水湿润即可。
4 防渗体土料宜采用凸块振动碾压实。碾压应沿坝轴线方向进行。如特殊部位只能垂直坝轴线方向碾压时,铺料和碾压应现场监控,不得超厚、漏压或欠压。
5 防渗体分段碾压时,相邻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接,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带宽度应为0.3m~0.5m,平行碾压方向搭接带宽度应为1m~1.5m。
6 防渗体填筑过程中出现“弹簧土”现象、层间光面、松土层、干土层、粗粒富集层或剪切破坏等,应处理合格后铺填新土。
7 防渗体的铺筑应连续作业,如因故需短时间停工,其表面土层应洒水湿润,保持含水率在控制范围之内。如需长时间停工,则应铺设保护层,复工时予以清除。
8 防渗体及反滤层填筑面上散落的松土、杂物应于铺料前清除。 9 穿越防渗体部位道路应经常更换位置,不同填筑层道路应错开布置,对超压土体应予以处理。
10 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骑缝碾压,宜采用先填反滤料的平起填筑法施工。斜墙宜与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料平起填筑,也可滞后于坝壳料填筑,但需预留斜墙、反滤料和部分坝壳料的施工场地,且已填筑坝壳料必须削坡至合格面。 9.2.2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反滤料的填筑:
1 反滤料的材质、级配、不均匀系数、含泥量及其铺筑位置和有效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反滤料加工生产过程中应随机抽检并及时调整其级配,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地基处理验收合格后,回填第一层反滤料。
4 反滤料宜在挖装前洒水,保持湿润,在挖装和铺筑过程中应
避免反滤料颗粒分离,防止其他杂物混入。
5 反滤料铺筑应严格控制铺料厚度。
6 与反滤料接触的过渡料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两者交界处超径石应清除。
7 对已碾压合格的反滤层应做好防护,一旦发生土料混杂,应即时清除。
8 反滤料宜采用自行式振动碾压实,压实过程中应和与其相邻的防渗土料、过渡料骑缝碾压一起压实。
9 反滤层横向接坡必须清至合格面,使接坡反滤料层次清楚,不应发生层间错位、中断和混杂。
9.2.3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坝壳料的填筑:
1 坝壳料宜采用进占法卸料,推土机应及时平料,铺料厚度误差不宜超过碾压试验确定层厚的10%。坝壳料与岸坡及刚性建筑物的结合部位,宜回填1.5m~2.50m宽过渡料。
2 超径石宜在石料场采用机械或爆破解小,填筑面上不应出现块石超径、集中和架空现象。
3 坝壳料应用振动平辗压实,与岸坡结合处2.00m宽范围内宜采用垂直坝轴线方向碾压,不易压实的边角部位应减薄铺料厚度,用轻型振动碾压实或用平板振动器或其他压实机械压实。
4 堆石料宜边填筑,边整坡、护坡。
5 沥青混凝土面板坝上游坡面设置有反滤料、过滤料或垫层料,削坡时应预留坡面碾压沉降量。应及时削坡,碾压并人工整平后及时
喷涂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
9.2.4 黏性土、碎(砾)石土、风化料、掺合料纵、横向接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心墙和斜墙内不应留有纵向接缝。
2 防渗体及均质坝的横向接坡不宜陡于1:3,需采用更陡接坡时,应论证后实施。
3 随坝体填筑上升,接缝应陆续削坡至合格面后回填。 4 防渗体及均质坝的接缝削坡取样检查合格后,应边洒水、边刨毛、边铺料压实,并宜控制其含水率为施工含水率的上限。 9.2.5 砂砾料、堆石及其他无黏性坝壳料纵、横向接合部位,宜采用台阶收坡法,每层台阶宽度不小于1m。当不采用台阶收坡法时,则接坡坡度应不陡于稳定边坡,并削坡至合格后接坡。
9.2.6 均质坝或砂砾料坝壳,在铺筑护坡垫层料之前,应按设计断面进行整坡。
9.2.7 振动碾工作重量宜为18t~32t,行驶速度不应超过4km/h,并应定期检查振动碾的工作状态。采用冲击碾时,应进行试验论证。 9.2.8 坝体填筑面应布置有效的洒水系统,供水量应满足施工要求。防渗土料结合面宜用喷雾洒水。对于软岩坝壳料,应根据碾压试验确定洒水量。
9.3 结合部位处理
9.3.1 必须重视防渗体与坝基(包括齿槽)、两岸岸坡、溢洪道边墙、
坝基廊道、坝下埋管、混凝土齿墙及复合土工膜等结合部位的填筑。 9.3.2 铺盖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盖地基处理完成,经验收后方可填筑。
2 铺盖在坝体内与心墙或斜墙连接的部分,应与心墙或斜墙同时填筑。坝外铺盖的填筑,应于库内充水前完成。
3 铺盖完成后,应及时按设计要求铺设保护层,已建成铺盖内不得打桩、挖坑、埋设电杆等。 9.3.3 截水槽回填应遵循下列规定:
1 在槽基处理完成,将渗水排除,进行地质描述,并经验收后进行回填。
2 槽基填土应从低洼处开始,填土面宜保持水平,不得有积水。 3 槽内填土厚度在0.50m之内,采用轻型压实机具薄层碾压;厚度达0.5m以上时,采用选定的压实机具和碾压参数压实。 9.3.4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防渗体与坝基结合部位的填筑:
1 对于粘性土、碎(砾)石土坝基,应将表面含水率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用凸块振动碾压实,经验收后始可填土。
2 对于无黏性土坝基铺土前,坝基应洒水压实,经验收后可根据设计要求回填反滤料和第一层土料。第一层料的铺土厚度可适当减薄,含水率应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宜采用轻型压实机具压实。填至0.5m~1.00m以上时,可采用碾压试验选定的压实机具和碾压参数正常碾压。
9.3.5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防渗体与复合土工膜结合部位的填筑:
1 复合土工膜施工完成经验收后进行回填。 2 宜使用粒径偏细的防渗土料。 3 宜选择小型运输设备进占法卸料。
4 复合土工膜上铺土厚度在0.50m~0.60m之内,宜分层采用轮胎薄层静碾;厚度达0.50m以上时,宜采用选定的压实机具薄层静碾压;0.80m~1.20m以上可采用选定的压实机具和碾压参数正常碾压。
5 复合土工膜上0.20m~1.20m范围压实标准宜按照低于设计标准2%~3%控制。
9.3.6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防渗体与混凝土面或岩石面结合部位的填筑:
1 混凝土防渗墙顶部局部范围用高塑性黏土回填,其回填范围、回填土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含水率、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2 防渗体与混凝土齿墙、坝下埋管、坝基廊道、混凝土防渗墙两侧及顶部一定宽度和高度内土料回填宜选用黏性土,且含水率应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采用轻型碾压机械压实,两侧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
3 填土前,混凝土表面乳皮、粉尘及其上附着杂物应清除干净。 4 在混凝土或岩石面上填土时,应洒水湿润,并边涂刷浓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泥浆涂刷高度与铺土厚度一致,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不得在泥浆干涸后铺土和压实。泥浆土与水质量比宜为1:2.50~1:3.00,宜通过试验确定;填土含水率控制应大于最优含水率1.0%~3.0%,并用轻型碾压机械碾压,适当降低干密度,待厚度在0.80m以
上时方可用大型压实机具和碾压参数正常压实。
5 压实机具可采用振动夯、蛙夯及小型振动碾等。 6 填土与混凝土表面、岸坡岩面脱开时必须予以清除。 9.3.7 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防渗体与岸坡结合部位的填筑:
1 防渗体与岸坡结合带的填土宜选用黏性土,其含水率应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选用轻型碾压机具薄层压实,局部碾压不到的边角部位可使用小型机具压实,严禁漏压或欠压。
2 防渗体结合带填筑施工参数应由碾压试验确定。 3 防渗体与其岸坡结合带,垂直方向碾压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
4 岸坡过缓时,接合处碾压后土料因侧向位移出现“爬坡、脱空”现象,应将其挖除。
5 结合带碾压取样合格后方可继续铺填土料,铺料前,压实合格面应洒水并刨毛。
9.3.8 防浪墙基础与防渗体的结合部位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9.4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
9.4.1 应按照GB5029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宜采用搭接方法拼接,搭接宽度不小于300mm。
2 应在铺设前妥善保护,防止曝晒、冷冻、损坏、穿孔、撕裂。 3 应铺设平顺、松紧适度,避免织物张拉受力及不规则折皱,并采取措施防止损伤和污染。
4 土工织物两侧回填坝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中不得损伤土工织物,如有损伤及时进行修补。
5 土工织物的铺设与防渗体的填筑应平起施二,织物两侧防渗体和过滤料的填筑应人工配合小型机械施工。
9.4.2 当采用土工织物做护坡垫层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9.4.3 土工膜防渗的施工应按照GB5029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土工膜物理力学特性、变形性能及渗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选用聚乙烯土工膜。
2 土工膜旳连接应采用焊接或黏结方式,宜选用自动爬行式焊接机焊接。
3 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黏结剂,黏结强度应由试验测定,黏结缝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应进行黏结质量检查,已黏结好土工膜应予保护、防止受损。
4 土工膜防渗斜墙铺设前,基础垫层应用斜坡振动碾将坡面碾压密实、平整,不得有突出尖角块石。
5 土工膜防渗斜墙现场铺设应从坝面自上而下翻滚,人工拖拉平顺,松紧适度。
6 土工膜防渗斜墙铺设后,应及时喷射水泥砂浆或回填防护层。 7 土工膜施工速度应与坝体填筑进度相适应;土工膜防渗心墙宜采用“之”字形布置,折皱高度应与两侧垫层料填筑厚度相同。
8 土工膜防渗心墙两侧回填材料的粒径、级配、密实度及与土
工膜接触面上孔隙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9 土工膜防渗心墙与两侧垫层料接触,在土工膜铺设前,垫层料边坡应人工配合机械修整,并用平板振动器振平,不得有尖角块石与其接触。
10 应采取工程措施确保施工机械跨越土工膜时不使其受损。 11 土工膜与地基、岸坡的连接及伸缩节的结构型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 土工膜不应长时间曝晒,如有破损及时修复。
9.4.4 在坝壳料内铺设土工格栅时应按照GB5029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所选用土工格栅物理力学特性、变形性能均符合设计要求。 2 铺设场地应平整,场地上的杂物应清除干净。
3 土工格栅的连接应采用绑扎搭接或穿条搭接方式,当采用绑扎搭接时,两幅之间的搭接宽度应为300mm。
4 铺设应平铺、拉直,不得重叠,不得卷曲、扭结。发现有折损、刺破、撕裂等损坏时,视程度修补或更换。
5 应使格栅最大强度方向与受最大应力方向一致。 6 应尽量避免重车直接在铺好的土工格栅上行驶。 7 铺好土工格栅后,应及时进行填料。
9.4.5 当坝壳内设置混凝土框格梁、钢筋网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9.5 沥青防渗材料施工
9.5.1 沥青混凝土在碾压式沥青混凝土面板坝、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或斜墙坝中用作防渗材料。
9.5.2 沥青混凝土的材料包括沥青、粗骨料、细骨料、填料和掺合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指标来选定沥青材料,一般采用水工沥青,也可采用道路沥青、改性沥青;宜采用碱性骨料(石灰岩、白云岩等)破碎的碎石粗骨料,当采用天然卵石时不应超过总量的1/2,采用酸性碎石必须经过论证;细骨料采用人二砂或天然砂,采用天然砂时,其总量不宜超过总量的1/2;宜采用碱性骨料加工成的石粉填料,滑石粉、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等在论证后也可作为填料;也可以掺合适的掺料或改性剂改善沥青混凝土的物理性能;喷涂于垫层面或面板防渗层各层面的材料宜采用阳离子乳化沥青。
9.5.3 上游坡面设置有反滤料、排水料或垫层料时,填筑过程中削坡时应预留坡面碾压沉降量。在坝体填筑完成后及时削坡,碾压并人工整平后及时喷涂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
9.5.4 周围设置有齿墙、岸墩、排水廊道、防渗墙、板桩墙等,在面板施工后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与混凝土连接部位的施工。 9.5.5 面板施工宜采用集摊铺、喂料、碾压为一体,并具有行走功能的主绞车。采用各自独立的施工设备时,应确保坡面施工设备的安全。
9.5.6 沥青混凝土面板的施工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9.5.7 沥青混凝土心墙及过渡料的施工应与坝壳料填筑同步上升,
心墙及过渡料与相邻坝壳料的填筑高差应不大于0.80m。
9.5.8 碾压式沥青混凝土心墙施工时,应先立钢模、用小型振动碾预压心墙两侧过渡料,在沥青混凝土摊铺后拆除模版,再进行沥青混凝土碾压。
9.5.9 沥青混合料的碾压应通过生产性试验确定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按照先碾压过渡料后碾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顺序进行施工。振动碾碾轮宽度小于心墙宽度时,心墙与过渡料的结合面宜采用贴缝碾压;振动碾碾轮宽度大于心墙宽度时,宜采用单边骑缝碾压。 9.5.10 各种施工机械不得跨越心墙,在心墙两侧2m范围内,不得使用2t以上大型施工机械。
9.5.11 心墙的层面之间停歇时间较长时,应采取覆盖措施对心墙进行保护。
9.5.12 沥青混凝土防渗心墙、斜墙的施工应按照DL/T5258执行。
9.6 排水设施与护坡
9.6.1 应选择质地坚硬,其坑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及排水能力均满足设计要求的石料,严格控制细粒含量和含泥量,不得超出设计允许范围。
9.6.2 可在排水堆石体内设置施工纵缝和横缝,宜采用预留平台方式逐层收坡。
9.6.3 坝内竖式排水体宜与两侧防渗体平起施工。也可先填防渗体,将防渗体挖槽后再填排水体,每层排水体厚度应不超过600mm。
9.6.4 水平排水带铺筑的纵坡及铺筑厚度、透水性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反滤料和排水料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9.6.5 坝内排水管路的地基应夯实,排水管材、管径、间距及排水管路纵坡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管滤孔及接头部位应仔细铺设反滤层。 9.6.6 减压井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减压井的位置、井深、井距、井径结构尺寸及所用滤料级配以及其他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减压井和深式排水沟的施工应在库水位较低时期内进行。 3 减压井钻进过程中应进行地质描绘、绘制柱状图,如发现与原地层资料有较大出入,应及时反馈并做相应处理。
4 钻孔验收后方可安装井管,井管连接应顺直牢固,并封好管底,反滤料回填宜采用导管法以避免分离。
5 装好井管后,应采用鼓水法和抽水法进行洗井工作。洗井后,应进行抽水试验。
6 施工过程中和抽水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井口保护设施。 9.6.7 坝体与山坡交界处排水沟的布置、断面结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9.6.8 应在砌筑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坝坡修整。
9.6.9 护坡石料应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的石料,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水性、抗冻性、几何尺寸指标。
9.6.10 应按照设计要求的护坡垫层料级配与铺设厚度进行施工,不得在铺筑块石或其他面层时损坏垫层。
9.6.11 宜与坝体同步施工块石护坡,可采用机械或人工选石、堆码、整坡。
9.6.12 宜采用无轨滑模进行现浇混凝土护坡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分缝并做好排水孔,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6.13 应选用易生根、能蔓延、耐旱草类草皮护坡,无黏性土护面上应先铺一层种植土,然后再种植草皮。草皮铺种后宜洒水护理。 9.6.14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抛石、混凝土预制块、水泥土等护坡施工。
9.7 雨 季 填 筑
9.7.1 应分析当地水文气象资料,确定雨季各种坝料施工天数,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制定雨季施工措施。
9.7.2 应根据水文气象预报,合理安排填筑时段,提前做好防雨准备,把握好雨后复工时机。
9.7.3 宜将心墙坝的心墙和两侧反滤料与部分坝壳在晴天筑高,雨天继续填筑坝壳料,保持坝面稳定上升。
9.7.4 心墙和斜墙的填筑面应向上倾斜,宽心墙和均质坝填筑面应中央凸起并向上下游倾斜。
9.7.5 应适当缩小防渗体填筑区域,土料应及时平整、压实。 9.7.6 应将已平整但尚未碾压的松土在降雨前用振动平碾快速碾压形成光面,并将防渗体填筑面上的机械设备撤离停止坝壳区。 9.7.7 做好下雨至复工前坝面保护,施工机械和人员不得穿越防渗体和反滤料。
9.7.8 雨后复工应先排除防渗体表层积水,若防渗体未压实表土含水率过大,可分别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应将被泥土混杂和污染的反滤料予以清除,不得在有积水、泥泞的坝面上填土。 9.7.9 砂砾料和堆石料雨天可以继续施工,但应防止料物被泥沙污染。
9.8 负 温 下 填 筑
9.8.1 应编制专项施工措施,并根据气象预报,做好坝料选择、保温、防冻等措施。
9.8.2 应在坝基冻结前预先填筑1.00m~2.00m松土层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坝基冻结后无显著冰夹层和冻胀现象,可进行填筑。 9.8.3 应缩小露天土料施工填筑区,并使铺土、碾压、取样作业快速连续,压实时土料温度应在-1℃以上。当日最低气温在-10℃以下,或在0℃以下且风速大于10m/s时,应停止施工。
9.8.4 黏性土含水率应不大于塑限的90%,砂砾料中粒径小于5mm的细料含水率小于4%。
9.8.5 应做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避免土层冻结。均质坝体及心墙、斜墙等防渗体冻结部分应挖除。砂砾料及堆石料压实层,冻结后干密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可继续填筑。
9.8.6 停止填筑时,防渗料表面应加以保护,防止冻结,在恢复填筑时清除。
9.8.7 填土中不得夹有冰雪、冻块。
9.8.8 土、砂、砂砾料与堆石不得加水,必要时采取减薄层厚、加大压实功能等措施,保证质量要求。
9.8.9 如因下雪停工,复工前应清理坝面积雪,检查合格后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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