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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页数:共12页编 制 :XXX审 核 :XXX核 准 :XXX
发布日期:XXX年X月X日生效日期:X年X月X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审计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
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
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
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
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
4、审计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
5、工程、财务、技术、审计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
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第二章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第五条 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
(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
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
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
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
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
6、举报弄虚作假者;
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
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
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
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受到社会好评并被媒体(含集团媒体)报道者;
3、敢于揭发或举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4、拒绝贿赂有事实依据者;5、其它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
2、对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
3、在全国技术比武(比赛)中获得前十名或获得省级科技成果奖及其他省级、行业内同等名次奖励的主要参与人;
4、其它应予以记功的行为。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50万元的,由工程、财务、技术、审计共同界定损失)者;
2、对生产、技术、营销、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
3、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有发明、创新或者取得重大成果的主要负责人;
4、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行为。
第四章 应处分的行为描述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1、迟到或早退者;
2、在禁止接打手机的场合手机铃声响起或接听、拨打手机者;3、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者;4、被内部客户(建龙内部单位或员工)投诉,经查有过错者;5、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警卫人员正常检查者;6、未经直接主管批准私自替班的双方;
7、发生紧急情况,已获取有关信息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者;
8、在工作场所随地便溺、倾倒垃圾者;
9、发现下属违规、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指正、不制止者;10、其他应给予通报批评的行为。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1、每旷工1个工作日者;
2、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玩电子(网络)游戏等
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含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者;
3、带小孩上班者;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串岗、睡岗、洗澡等)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5、被公司外部客户(含产品销售、原料采购、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外部客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者;
6、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7、未按规定擅自处理废品者;8、培训考试作弊者(不含代考试);
9、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不及时通报者;10、其他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1、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因外事工作除外);
2、工作失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者;
3、上班时间带小孩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随意串岗、睡岗、洗澡等)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者;
5、未经公司许可,接待外部人员进入公司生产现场参观、访问者;
6、未经接班者接替先行下班者;
7、利用办公电话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声讯台者;8、未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9、故意毁坏公文、公告、通告者;10、有重大事故、重要信息隐瞒不报者;
11、在公司内部考试中,代考试双方者;12、其他应给予记过的行为。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
1、威胁、恐吓、侮辱、造谣中伤非履行职务的同事者;2、无理取闹、纠缠刁难或阻碍公司检查或监察人员者;3、在工作场所扰乱生产、办公秩序者;
4、因疏忽等原因未履行岗位职责而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对人员(含本人)造成伤害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未达到第十四条第八款规定者;
5、未经公司批准,对行业内其它公司、个人给予技术指导或培训者;
6、在动火管制区域内吸烟者;7、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者;
8、虚构或传播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言论或文字,或在公共场所、网站张贴、发布影响公司或员工形象的信息者;
9、不按程序上访、聚众闹事、拒绝完成工作任务或煽动他人拒绝完成工作任务者;
10、累积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者;11、提供虚假休假证明请休假者;12、其他应给予记大过的行为。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者;2、盗用他人信息系统用户密码,或破坏信息化系统正常使用者;3、私自扣除、截留、虚造工资奖金者;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5、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6、在公司场所内赌博、吸毒者;
7、未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书面批准,擅自在外兼职,并经组织劝阻无效者;
8、因违规或违章行为引起工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或重大生产、设备事故, 或造成2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
9、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司印章,或编造虚假理由骗用公司印章者;
10、虚构或假传领导指示,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或利益受损者;
11、为谋取私利或恶意泄露公司重要信息者;
12、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或伪造工作经历、或工作中弄虚作假者;13、故意攻击、伤害、侮辱、威胁履行职务工作人员及客户者;14、在工作区域内无故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15、伪造员工卡者、代打出勤卡双方;16、触犯国家刑法并被追究责任者;
17、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确切证据经主管认定者。第十五条 奖惩处理方式
根据各类奖惩行为情节轻重,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类 别
表扬
奖励
嘉奖记功记大功通报批评
奖励100元奖励300元
奖励1000元并加薪3%奖励1500元并加薪5%处罚100元
处理方式
惩处
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关系
处罚300元
处罚1000元并减薪3%或降职处罚1500元并减薪5%或撤职
注:执行时间为发文次月。
第五章 奖惩管理的权限及流程
第十六条 各级人员奖惩的提出、评审、批准及争议调解、仲裁权限见《奖惩审批权限表》(附件一)。
第十七条 员工奖励和处分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附件二),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审计监察处查处的案件,由审计监察处填写《奖惩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应调查报告等证明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处。按《奖惩评审流程》(附件三)审议评定后存入个人档案。
第六章 争议调解与仲裁
第十八条 员工如对奖惩结果有异议,可到人力资源处咨询,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奖惩评审流程及结果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 如经人力资源处解释后员工仍有疑义,员工可在奖惩结果下达10日内,填写《争议调解申请表》(附件四)交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组织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争议调解不成的,员工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申诉。
第七章 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员工受记过、记大过处分者,在12个月内不得参加主管岗位的竞聘或晋升;受记过处分的主管予以降职;受记大过处分的主管予以撤职。
降职、撤职只适用于主管序列,受降职、撤职处分的主管经济处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执行,不做降薪处罚,薪资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员工奖惩以每个自然年度为限进行累积升级及抵消,并将累积或抵消后的结果应用于员工年度考核。累积或抵消规则如下:
1、年度内累积表扬3次,可升级为嘉奖1次。2、年度内累积嘉奖3次,可升级为记功1次。3、年度内累积通报批评3次,应升级为警告1次。4、年度内累积警告3次,应升级为记过1次。5、年度内表扬一次可与通报批评一次互抵。6、年度内嘉奖一次可与警告一次互抵。7、年度内记功一次可与记过一次互抵。
年度定义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非同年度内奖罚不可累计或抵消。
奖惩累积或抵消按照奖惩事件发生时间先后进行,累积时执行升级后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三条 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公司在给予处分的同时,有权依法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附件有:附件一:奖惩审批权限表
附件二:奖惩申报审批表附件三:奖惩评审流程附件四:争议调解申请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与国家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须贯彻到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集团总裁室审核,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发布实施,原2010年2月9日发布《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一:
奖惩审批权限表
职级
项目
行政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处罚、经济处罚、解除劳动
关系行政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处罚、经
济处罚解除劳动关系行政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处罚、经
济处罚解除劳动关系
基层管理级
行政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处罚、经
济处罚解除劳动关系
基层人员
行政奖励、经济奖励、行政处罚、经
济处罚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
基层主管
科(室)主管
厂(处)长
主管副总
总经理
总裁室主任审
总裁
经理级 立决
厂(处)级
立 立
立
立 审立审立审立
审 决审决审决审
决立 决 决 决
审
决
科室级
附件二 :
奖惩申报审批表
一级单位工 号 二级单位姓 名 岗 位 一、根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 条之规定,建议对该员工执行 类别的奖励(惩罚),具体事由说明如下(可另附材料): 申报单位(公章): 一级主管签字: 日期: 二、人力资源处意见: 签字: 日期: 三、副总意见: 签字: 日期: 四、奖惩评议委员会意见(评审记录可另附附件): 评审人员签字: 日期: 五、总经理意见: 签字: 日期: 注:此表交人力资源处存档。附件三:
奖惩评审流程
附件四:
争议调解申请表
一级单位工 号
二级单位
姓 名
岗 位
一、申请调解事项说明(可另附材料):
申请人签字: 日期: 二、调解记录
调解结果(调解记录可以附件):
调解人员签字: 日期:
申请人签字确认: 日期: 注:此表交人力资源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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