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认真组织了行政执法检查,具体情况摘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9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治安案件39348件,处罚44810人。其中,警告3629人,罚款34950人,罚款总金额2280.91万元,拘留6231人,劳动教养3900余人,强制戒毒7792人,收容教育196人;市交警支队查处交通违章766360起,其中罚款745514起,吊扣驾驶证15739起,拘留305人。
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基本上能够正确履行公安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案件,执法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落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云南省行政复议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各项执法监督制度,并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普遍建立和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检查考评制、案件的三级审核把关等制度。同时,全市公安机关也非常重视外部的监督,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执法工作优劣的一项重要标准,采取了一等系列警务公开的措施,如公开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处罚程序和处理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求,公开办事承诺,公开民警照片、警号,公开行政事业收费的标准等等,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效率,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体民警的执法水平。除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外,今年市局党委为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提出了实施民警全员轮训作为2002年度的一项重点工程进行落实,即按照每批5%,每年25%,力争用四年时间将我市民警全员轮训一遍。从民警执法活动需要具备的法律知识,公安工作规范要求,业务知识技能等诸方面进行全面培训,提升民警的整体素质,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队伍的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机构。今年以来,我市尚未恢复成立法制科的××、××县公安局已先后恢复成立了法制科。已成立法制科的分县局,不断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强、法律素质高的民警充实法制机构一些分县局公安机关在基层执法任务大的部门设立了法制员,市局直属执法部门也设立了法制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案件进行审核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加大了执法监督的力度,为我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一)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两线”规定和罚缴分离制度的情况 市公安局所属的各分、县局和直属部门等单位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预算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关于市级行政机关罚款实行代收代缴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交警支队于1996年11月1日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市局各直属部门从2000年8月1日开始执行此项制度,罚款由代收银行上缴到市财政专户。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1–9月全市公安机关罚款2280.91万元,均已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如数上缴各级财政,未发现有坐支、私分、截留、挪用等现象。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的建立、执行、考核评议情况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案件的三级审核把关及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有的分、县局还将案件的三级审核发展为由基层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科、分县局领导四级审核把关,坚持做到“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由局领导与各部门领导层层签订执法责任等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把执法责任落到了实处。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每个具体部门、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制,人人明确责任,有效地调动了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积极性。
(三)行政复议机构建立、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情况
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有从事复议应诉工作的专职人员60人,除市局法制处成立了复议应诉科外,其他复议应诉人员均在分县(市)局法制科内设置。市局复议应诉科于1990年10月随法制处成立,目前在编人员五人。自1999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设立了专门的复议经费。全市15个分县(市)局公安机关法制科共有专职兼复议应诉人员55人。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4件,其中维持56件,撤销12件,变更1件,当事人自动撤回复议申请23件,未办结2件。办理涉及市局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4件,除1件由县公安机关自行理赔外,3件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四)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情况
严格按照省政府1996年颁布的《特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的规定,对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均能做到事前由法制部门审查,事后报市政府备案。截止9月,××市公安局内部共制定了《关于××市××分局有关执法权限问题的通知》、《××分局关于严禁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的通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逻特警支队合作的实施方案》等28个规范性文件,均由市局法制处进行了事前审查,并报市人大、市政府备案。
三、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机构的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力度,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应诉工作机构。通过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加大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努力提高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行政执法办案和管理水平。
(二)以人为本,加强对民警的法律培训教育工作。各警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律培训,在对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搞好法律教育的基础上,解决行政执法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行政处罚中要解决对相对人的处罚、权利告知内容不全,案件证据收集意识不强、法律文书制作不齐全、不规范等问题。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要求,使执法民警明确任务,履行好职责。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形成人大、检察院、法院等法律监督机关和内部执法监督机构的专门监督,及与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市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厅关于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2011年6月22日以来,我局在全局范围内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对2010年10月1日以来局属各执法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保障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市局领导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和整改执法突出问题的重要意义,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新乡市公安局2011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7月14日印发全局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派出所、局直有关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建立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了工作方案,统一实施自查、检查活动。同时,市局在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会议上专门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动员部署,要求各单位站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深挖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及根源,狠抓整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我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二)建立台帐,悉心梳理,彻底澄清行政处罚底数
为全面掌握2010年10月1日以来全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市局要求各单位明确专人彻底澄清行政处罚底数,要采取执法单位梳理、查阅执法台帐、调取网上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迅速澄清各县(市)局、市局各派出所行政处罚案件底数。2010年10月1日以来,我局共有行政处罚案件7409起,共行政处罚8669人,其中行政拘留7439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892人,罚款3995人。全市各执法单位按照要求建立行政处罚案卷登记台帐,对相关处罚信息逐案逐人进行登记,切实对各级公安机关检查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从而使自查工作不漏案、不漏人。同时,市局印制下发行政处罚阅卷表,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工作,为检查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深挖细查,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2011年7月18日,执法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局均按照要求,组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检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评查范围内的处罚案件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中,各单位把相对缺乏监督的派出所一裁案件、容易发生纠纷的治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案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行政处罚是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二是行政处罚是否体现适用规则;三是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四是罚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五是是否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六是罚没物品是否依法保存、处理,以及其它相关处理事项。
对上述重点内容,逐案填写行政处罚案件阅卷表,对照扣分项目详细列出案卷存在问题,一式两份,一份县级公安机关存档,一份执法单位对照整改。同时,对于此前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办案卷宗评查中评查过的行政处罚案件,逐案对照原阅卷表,逐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同时,市局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指定法制民警帮助、督促其开展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全面的整改。 二、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
通过对卷宗评查,经对照《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我局2010年10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能够严格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能够体现适用规则,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未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罚没物品能够依法保存、处理,不存在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及其他违规办案情况。但是,我局办理的行政案件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调查取证不及时,对应当收集的证据未收集到或收集不及时;
二是法律文书、询问笔录、证据材料制作不规范及卷宗装订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询(讯)问人、被询(讯)问人笔录中签字不规范; 2、办案警员信息未注明下载时间;
3、涉案赃物照片未注明拍摄地点和时间;
4、鉴定结论告知人未手写签名,告知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当事人未在对鉴定结论有无异议处按指印; 5、无到案经过。
三、具体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局要求各单位认证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办案民警的责任心,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凡是被下达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单位在年终执法考评将与考评成绩挂钩,从其考评总成绩中直接扣除相应分值,切实履行法制监督的职责。
二是结合大练兵,加强执法民警培训力度,因为新的法律、法规不断颁布实行,民警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比平时增多,市局法制室将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使执法民警能够及时适应不断变化的执法形势。 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长效机制。
第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法制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11年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对各单位进行考评,确保各单位的执法质量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法制部门根据市局要求,从6月份开始,以后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案卷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析,通过定期点评案例,以案析理,剖析执法问题,反思执法教训,以及疑难案例评析,对全体执法民警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民警的执法能力。
第三、按照省厅禹州现场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应用,在全局全面推广证据传输系统和电子笔录系统,实现案卷网上在线阅读,侦查案卷及证据网上传输,所有案件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流转的规范化运作模式,为执法管理、串并案件打牢基础,大大节约办案成本;有力促进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全警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提升。
第四、规范执法场所,提升警营规范化水平,有效保障办案民警、嫌疑人和候问人的人身安全。
此次执法检查,我局领导十分重视,办案民警认识到位,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通过这次检查,我局民警严格依法办案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更加公平公正的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通过对今年的行政案件执法裁量权推进工作进行考评,为我局下步的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全面落实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要求,肇庆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部局和省消防总队有关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严格按照,总队《关于开展消防执法交叉检查的通知》的部署认真开展了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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