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礼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礼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礼品指:经公司批准,由行政办公室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以公司名义向有关单位、个人馈赠发送的纪念物品和其他形式的商品(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定制和赠送的纪念物品不含在内)。
第三条 公司的礼品管理工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协调,行政办公室统一相关物品的报价、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礼品的购置或定制
第四条 礼品的购置或定制要根据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董事长办公室汇总负责制定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进行采购或制作。
第五条 公司确定的礼品购置或定制计划后,由行政办公室购置或定制,在购置、定制礼品时应当遵循“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办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如果礼品大批量定制,则应在礼品醒目位置标有公司标志等符合公司企业文化标准的图案或文字。
第七条 采购的礼品应与公司的市场地位及企业文化相符合,达到提升公司对外形象的目的;在礼品的选材和品种上不追求贵重奢侈,要体现公司的特色,并具有新颖、实用和一定收藏价值的特征。以使礼品发挥最大效用。
第八条 确因工作急需或对礼品有特殊要求且金额在500元以内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先向分管领导申请,并报部门总经理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直接购置,购置后要及时向行政办公室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章礼品的保管
第九条 原则上各类礼品均由行政办公室库管进行保管。
第十条 行政办公室在礼品购置回公司或厂家按合同将礼品交付公司时,由经办人填写物品的入库清单,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根据入库清单验货,认真检查质量并清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入库清单中签字确认,并提交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入库清单包括入库品种、入库数量、入库金额、经办人、入库时间等(详见附表1,该表仅供参考)。礼品库入库清单须在董事长办公室及财务部各存一份。 第十一条 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要每月末对礼品库进行清点对账,每季度对礼品库进行全面盘点清点,并将盘点后的礼品库出库台账(详见附表2,该表仅供参考)报行政办负责人。在礼品数量不足时应及时向董事长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提出制作补充礼品的需求。
第十二条 礼品入库、出库应如数登记,注明领用人、领用用途、数量和金额,并如实填写礼品库出库台账(详见附表3),做到账物相符。如因主观原因出现账物不符的则按照物品同等价格进行赔偿,并做出书面检查。
第十三条 行政办公室库管人员换岗或离岗时,应将账物盘点清楚后随入库单、入库台账、出库台账一并移交下一任人员。
第十四条 行政办公室库管其职责是负责保管,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发放。行政办专管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在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或由其安排办公室其他人员代管,在专管人员到岗后立即与代管人员核查帐物,以免出现账物不符。代管人员在代管期间不履行职责的,出现账物不符的由代管人员直接承担经济责任。如行政办库管人员因其他原因不在时,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擅自代管出现账物不符的,由其本人直接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礼品的领取发送
第十五条 礼品的领取和发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经办人通过公司礼品领用流程提出申请,注明领用人、领用用途、领用数量,由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发放,经办人需在行政办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如经办人不在公司本部的,可由报批的分管领导的部门人员代签。
第十六条 申请人领取礼品后因故未送出的礼品,要应及时退回行政办,由行政办人员重新进行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各部门内的礼品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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