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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生产车间火灾事故的调查

2020-03-01 来源:钮旅网


一起生产车间火灾事故的调查

摘要:文章以一起生产车间火灾事故的调查为例,以火灾勘验和调查为重点,对泡沫座垫的生产工艺进行了探讨,分析得出了此次火灾发生的全过程,认定了火灾原因。

关键词:火灾调查;现场勘验;泡沫座垫;工艺

一、火灾及生产车间基本情况

2009年7月14日22时48分左右,位于大渡口区八桥镇民乐村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汽车泡沫座垫生产车间发生火灾,总队指挥中心迅速调集了四个消防中队,11台消防车,80余名消防官兵参加战斗。 火灾于23时30分被彻底扑灭,此次过火面积为210平方米,烧毁厂房内的部分汽车泡沫座垫和电瓶、叉车等设施设备,重伤两人。

该汽车泡沫座垫生产车间位于大渡口区八桥镇民乐村民怡路路口,东面是民房,西面是民房、南面是民怡路、北面是该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厂房。泡沫座垫生产车间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房顶由钢架、木板和石棉瓦搭建而成。建筑面积约375.25平方米。

二、火灾现场勘查情况

为迅速查明火灾原因,消除不良影响。火灾发生后,支队火调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按照火灾的调查四个程序开展调查工作。

(一)环境勘验

发生火灾的建筑为单层,生产汽车泡沫座垫的厂房,建筑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房顶由钢架、木板和石棉瓦搭建而成。

(二)初步勘验

为了表述清楚,厂房柱头从左至右(由西至东)进行编号,共13个柱头,从墙壁上燃烧痕迹、电瓶堆垛、原料和生产设备观察,以9、10号柱头为中心,烟熏痕迹从9号柱头至1号柱头(由东至西)从重到轻,其中5号柱头至1号柱头未过火,烟熏痕迹从10号柱头至13号柱头(由西至东)由重到轻,11号柱头用砖墙分隔中留有1个门通向厕所和值班室,厕所和值班室未过火,9至10号柱头间叉车、电瓶堆垛、铁桶烧毁烧毁严重。

(三)细项勘验

对9至10号柱头间叉车、电瓶堆垛、铁桶进行勘验。以铁桶为中心,电瓶堆垛烧燃和碳化程度由重到轻;叉车靠近铁桶一侧。

(四)专项勘验

对铁桶进行勘验。铁桶内有残存白色蜡状物,铁桶外壁可以明显看到燃烧痕迹。

三、现场询问调查情况及生产工艺

些次火灾事故共调查9人,分别是: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汽车泡沫座垫生产车间承租人丁某,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安全副总李某,工人施某、李某、常某、杨某、阮某。(1)对丁某和李某的询问调查,了解到泡沫座垫生产车间是丁某从某汽车零件有限公司承租过来的,发生火灾时丁某在湖北出差,生产工作委托施某负责;(2)对施某询问调查,了解到当晚有四个人上班分别是李某、常某、杨某、阮某;(3)对李某询问调查,了解到发生火灾时其所在的位置位于厂房东面尽头,在搅拌原料,听到“砰”的声音,抬起头时看到叉车旁已起火;(4)对常某询问调查,了解到发生火灾时所在的位置位于厂房中部烘道旁,起火部位是叉车旁;(5)对杨某、阮某询问调查,了解到两人在叉车旁,抬着溶剂油倒向铁桶内时发生燃烧。

泡沫座垫生产工艺,第一步:聚醚多元醇、聚氨酯、石骨粉等化学原料混合发泡,制成液体泡沫;第二步:将石蜡加热溶化加入溶剂油制成脱模剂;第三步:将脱模剂均匀涂抹在泡沫座垫模具上,在泡沫座垫模具上放入铁丝钩,加入适量的液体泡沫,通过烘道加热成型制成泡沫座垫。

四、火灾原因及灾害成因分析

综合以上勘查、调查询问结果,认定该起火灾起火部位位于生产车间内叉车左侧电瓶堆垛旁铁桶,起火点为铁桶内。起火原因为:工人阮某和杨某违反操作规程,在值班室外将加热熔化的石蜡抬到叉车左侧,在温度没有降低的情况下加入溶剂油发生燃烧,引燃周围可燃物造成火灾。工人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而是运用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生产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生产出来的泡沫座垫堆放在电瓶堆垛上,没有及时运出,是造成火灾迅速蔓延的重要原因,生产车间和库房防火分隔不到位,是造成此次火灾燃烧面积扩大的直接原因。

五、此次火灾事故调查的体会

(一)火灾现场保护不容轻视

在火灾调查中,火灾现场保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火灾现场保护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部分火调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达火场后,往往不按规定立即设置警戒线,不安排专人保护现场,

不使用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等手段记录火灾现场真实情况,不按勘查程序随意挖掘、翻动现场物品,非火调人员随意出入火灾现场或搬移现场物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势必对火灾现场造成更大的破坏,给下一步的勘查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二)调查与现场勘查应有机结合

在火灾调查工作中,部分火调人员或只现场勘查,或只注重调查,人为将二者分隔开来,造成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效率大大降低,火灾原因查清率也大打折扣。如有的火调人员怕麻烦、图省事,只重视调查询问,不注重现场痕迹、物证的收集和检测鉴定,有的甚至以调查询问代替现场勘查,不按现场勘查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办事。仅仅依靠证人证言及逻辑推测等相对单一的方法通常缺乏说服力,在法律面前很难站住脚跟。一旦证人证言不真实,或者反映不全面,火调工作就有可能陷入僵局。

(三)正确运用火灾现场勘查仪器

火灾现场勘查仪器是火调人员深入了解火灾现场的重要工具,火调人员要学会熟练运用,以此客观详实地记录火场情况,分析判断火灾发生、发展的过程,为最终认定火灾原因服务。对现场发现的物证,要根据其证明作用的强弱,在做好登记保存的同时,认真加以分析,对关键物证,应根据案情的需要,送专业技术机构检测鉴定,而不能省则省,能简则简。否则,火调人员只能凭经验、凭主观意愿调查火灾事故,对火灾原因妄下结论,这不仅使真正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也极容易引发行政复议、诉讼等。

(四)要加强同地方专家、技术人员的联系

对涉及汽车、大型电气设备、化工生产设备、雷击等专业性很强的火灾,视情邀请当地专家、技术人员,发挥其专业特长,指导协助调查。

六、结语

总之,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与火灾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等进行勘验、调查、鉴别和提取物证是火灾现场勘验的基本内容。发现、收集与火灾事实有关的证据、调查线索和其他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及发展过程是火灾认定关键所在。现场保护、实地勘验、现场询问、生产工艺分析、现场处理,是火灾调查的主要内容。

参考文献

[1]金河龙. 火灾痕迹物证与原因认定[M].吉林: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2]谢晓锋. 火灾调查“三多”现象成因及对策,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指南[J].尚博教育,2010.

[3]公安部消防局编. 消防监督执法手册[S].北京:群众出版社,2008.

[4]任松发. 火灾调查[M].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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