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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目标和计划-2017-(1812)

2020-09-11 来源:钮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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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佛山市三水二桥至进港大道匝道工程

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

目标和计划

( 2017 年)

广东虎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一环西拓工程北环项目第

BHJL-02 合同段总监办

二〇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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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三水二桥至进港大道匝道工程,

其中:

1、佛山市金港路至桂丹路公路工程

包括三大路段建设,路线总长 6.389km:

路段一:金港路至 X496 段,该段为旧路改造段,沿现状三水二桥南延线自北往南延伸,桩号范围 K1+356.821~ K3+600,路线全长 2243.179m;

路段二: X496至进港路段,该段为新建段,途经白坭镇区、桥头村等,桩号范围 K3+600~ K7+022.087,路线全长 3422.087m;

路段三:进港路改建段, 该段为旧路拓宽段, 起点为新建段与进港路交叉口节点,终点为桂丹路与白金线交叉口节点,桩号范围 JGK0+200~JGK0+924.429,路线全长 724.429m。

2、三水二桥至进港大道匝道工程

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三水二桥与进港大道十字交叉位置。 项目

为三水二桥由北向南向右转进入进港大道的转弯匝道, 起点处在三水二桥主线拼

宽,终点处在进港大道主线拼宽,路线总长

700.851m。

本项目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三水二桥主路加宽部分,路线长度为

190m,桩号范围:主路:

K29+397.127~K29+587.127;

第二部分为右转匝道部分,路线长度约为

349.601m,桩号范围:

SYK0+55.236~ SYK0+404.837;

第三部分为进港大道主路加宽部分,路线长度约为

161.25m,桩号范围:

JK1+020~JK1+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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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2003]393 号);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7 号);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 [2004]2 号);

(5)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的通知》(交质监发 [2009]757 号);

(6) 《关于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交质

监发 [2009]78 号);

(7)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办法》 (交通部 [2007]1 号);

(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 076-95);

(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 GB 50194-93);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2005);

(11)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厅质监发 [2008]140 号);

(12)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部长令 2007 年第 1 号)

(13)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 (交质监发 [2008]52 号);

(14) 《关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 [2010]175 号);

(15) 《关于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粤交安函 [2010]688 号);

(16) 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公室《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交安函 [2011]816 号);

(17) 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基本要求》和《广东省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试行)的通知(粤交基 [2011]603 号);

(18) 《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粤交

基 [2002]766 号);

(19) 《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水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佛交 [2010]280 号);

(20)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 [2011]10 号);

(21)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22) 《佛山市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制度标准化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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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24) 《施工监管手册》

三、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2018 年度坚决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年负伤率在

2‰以

下;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在零的范围、 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不发生重大机械操作 事故、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发生水毁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消灭违章指挥、

消灭违章操作、消灭事故隐患;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四、监理安全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办成立以总监为组长、各专业监理及监理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专门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基本方针,我办制定了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岗位职责

( 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项目第一安全监理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监理负全责。

( 2)定期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国家、 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明确职责,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监理意识。

( 3)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监理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

( 4)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认真评审施工单位报审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安全

方案、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提出评审结论。

( 5)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的进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钢支撑、脚手架、

砼模板支架、分包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一步审核。

( 6) 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的巡检,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 7) 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工地监理例会,总结分析上月安全、质量、文

明施工、施工进度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下月安全、质量控制重点。

( 8)检查指导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员的日常工作, 规范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及时准确上报安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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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按照事故上报程序及时、 准确上报事故, 按有关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

理。

( 10)定期和不定期与施工单位一起分析研究安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自查自纠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 1) 负责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日常工作; 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工作; 负责一般

性安全隐患的处理;

( 2)负责牵头组织对有关安全方面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 查;

( 3)提出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建议与要求,

尤其要提出重

大危险源监控建议;

( 4)定期向项目监理机构汇报有关本工程的安全情况; ( 5)负责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知识学习;

( 6)负责有关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资料记录与整理工作。 3、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岗位职责

( 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 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

查;

( 2)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巡视时,应运用其所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注重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发现安全隐患时, 应进行记录, 并及时通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处理。

五、安全监理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颁发

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 076— 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

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

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有组织有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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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

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承担监理责任。

7、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 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

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

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六、监理工作方法

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 , 严把监理审核关。安全生产在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

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 , 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 安全隐患就会存在 , 伤亡事

故就可能发生。因此 , 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 , 一定要树立 \" 预防为主 , 安全第

一 \" 的观念 , 熟知安全法律法规 , 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

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地讲 , 应审查如下主要内容 :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 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 , 劳务分包队伍资

质 , 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 同时 , 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

职安全员的配备。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

( 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技

术交底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新工人安全

教育与培训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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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

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

, 安全生产责任

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 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

, 必须将安

全责任落实到人。

3 、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 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 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 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 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现场轮流安全值日, 签订安全责任书, 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 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 起重信号工、焊工 ( 电焊与氧焊工 ) 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 , 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

育 , 经考试合格发证后 , 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 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 , 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 在审查操作证时 , 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 , 以防人

证不符。

(二)安全生产的规定

1、牢固树立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思想,不能只管技

术不问安全;

2、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施工的学习教育,熟悉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监

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3、监理工程师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

帽和有关个人防护用品,并自觉遵守施工现场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4、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及个人安

全防护的执行情况;

5、监理工程师审查有关施工方案时应认真审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采取。

如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要明确提出监理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切实改正。

(三)施工安全保证方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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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证体系

承包人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2、安全生产责任制

a.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做到分工明

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b.管理者坚持安全生产 “四到位 ”,即: “健全机构到位,批阅安全文件到位,

深入现场到位,处理问题到位。 ”并实行 “四全 ”,即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全天候 ”安全管理。

c.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抓住关键,超前预防。

3、安全生产教育、宣传

a.工程开工前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国家、交通部有关政策和

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则、规定。

b.制定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并结合本段各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c.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4、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开工前, 特别是高危险的分项工程, 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操作规程、危险源和预防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

a.施工组织设计、各施工方案、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生

产保证措施;

b.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没有落实的一律不准开工;

c.有危险的施工项目要有专职安全人员现场监督;

d.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有

“五

牌一图 ”即: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管理人员名 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总平面图。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

安全宣传标语或安全警告牌。

e.钢管、扣件、螺栓、钢绞线、电力等材料的质量必须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f.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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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按规程操作。中小型施工机具,如电焊机、乙炔

发生器等都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安全存放。

g.注意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施工前要进行调查,要采取保护措施进行开挖;

h.夜间施工配足够的照明, 电力线、电闸箱必须由电工人员架设安装及管理,

开关应防雨且安设牢固,并设有漏电保护器。

i.参加施工的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佩证内容有姓名、职务和本人像

片,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四)施工过程中具体项目安全保证方法和措施

1、路基及防护工程施工

a.表土上清除出来的杂草树木严禁焚烧,以免酿成火灾。

b.人工挖掘土方要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掏

“神仙土 ”(在底角掏洞挖土)

的违章施工方法。

c.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弃土下方和有

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 应设警告标志, 作业区坡下严禁通行; 坡面上的操作人

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d.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 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抬运石块上架,

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

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

筑,下面勾缝。

2、桥涵工程施工安全

桥涵工程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高桥、大跨度、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 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

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

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桥涵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 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c.桥涵采用多层作业,或施工时桥下仍通行车辆、行人时,应布设安全网。

安全网要经常检查, 如有破损,要及时更换。 在原有公路上架桥或占用原有公路

施工,开工前应与当地路政、 交警部门联系, 施工方案中要制定相应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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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

d.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

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指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

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e.起重、吊装及架桥机作业

1).用贝雷片组装(非定型产品)的架桥机和自行设计的吊装设备必须有详细的计算书。计算书必须经项目技术主办复核、 项目经理审核签名, 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单项工程的开工必须有正式批复的开工报告。

2).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要求现场操作人员认真学习, 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应挂在作业现场明显的地方。

3).正式作业前,必须进行试吊, 检验设备整体刚度。并进行实测检验,如检

测下挠值等,与理论值进行比较。

4).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5).吊装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 3、梁板的预制安装

a.预应力钢束张拉施工前,应对张拉设备和台座横梁进行检查。张拉两端必

须设防护栏或防护挡块。 先张法张拉过程中和浇砼之前, 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

他作业。浇注砼时,震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 。

b.预制构件移运、堆放、安装时,砼强度应不低于对吊装所要求的强度。

c.预制构件吊装时,要防止震动、碰撞、荷载偏心及横向摆动。回转半径内

不得有障碍物,也不准上下位置装卸,倾斜度应减至最小,确定稳妥后,才能摘

掉吊勾。

d.起重设备在安置前必须使作业地面平整坚实,支脚、支垫要牢固,以防倾

覆。

4、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a. 高空(指坠落高度离基准面

2 米以上)作业进行之前,技术人员应向施

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做好应急的准备措施, 施工人员应正确穿戴必须的安

全防护用品。

b. 高空作业所需用的各种设备、工具、仪表、安全标志,在使用前检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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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性能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c. 进行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身体检查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持证上岗。

d. 高空作业或构件起重吊装时,如果风力达到 6 级,应该停止施工。 e. 高空作业下方禁止人员进入和停留。

f. 机械起吊运转前要确认信号,做到呼唤应答,严禁随意操作运转机械。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a. 机械设备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

“病”运行。

b. 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吊机等在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以防砸伤人员和机械。

c. 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旋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 d. 机械夜间施工时,要确保在进行施工的地方有足够的灯光照明,以保证 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安全。

6、混凝土现浇梁作业

a.确保支架基础承载力满足施工荷载要求, 并应经现场实测检验和监理工程

师签认,方可安装支架。

b.现浇梁支架必须确保承载力、 刚度和稳定性满足要求。 所有计算书心须经

项目技术主办复核、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名,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

c.砼浇筑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测支架变化情况。

7、现场交通及水电设施

a. 工地临时道路的修建尽量避开松软土地段。如需通过,采取相应的加固 措施。

b. 临时道路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

施工机械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c. 临时道路平整无坑洼,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采用泥结碎石铺筑,并派专人维护。

d.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

并采取相应的处理

和防护措施。生活用水必须符合中国卫生组织对饮用水的要求,

pH 值应介于 7.5

至 7.8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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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 8、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a.变压器位置合理布置, 并设置围栏; 根据用电位置, 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

分线箱。

b.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 采用 TZ-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c.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 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符合规范规定。

d.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 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 树木、脚手架

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保险丝安装合理。

e.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 电线接头牢固, 并用绝缘胶布包扎; 保

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f. 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符合安全距离。

g.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小于

1m,一般电灯距易燃物品的距

离不得小于 50cm。

h.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线路;跨越道路时,

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并经常检查电线电缆的老化损坏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e.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安设防护罩。 9、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工作

a.任何人发现任何事故,都有义务立即上报,并投入现场抢救。

b.施工单位应挑选有经验的人员 10— 20 人组成抢险队, 配备必要的抢险器

材、警钟和常用抢险药物,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c.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领导部门要及时判明情况,迅速组织自救,根据

事故大小,逐级上报,必要时报警,争取地方警力、消防队和医院的协助。

d.事故抢救完毕后,要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按照 “三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比

a.安全生产检查分定期和不定期,原则上业主每季度组织一次;总监办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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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

b.业主、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还要组织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如

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组织季节性

安全检查,如防火(旱季)、防洪(雨季)、防台风、防暑降温(夏季)等;重大

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

“五一 ”等节日。

c.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

入工地巡视、 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好记录, 通知有关责任人进

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最直接、 最能及时发现隐患和处

理隐患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如数配足,加强培训与学习。

d.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

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

e.各参建单位在布置计划、 检查评比生产和总结工作时, 要同时布置、检查、

评比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

作为头

等大事来抓。凡是达不到安全生产考核标准或发生过伤亡事故的承包人项目经理 部和有关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六)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总监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并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人员将

每次巡视、检查或旁站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指

示及施工单位的处理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

程师将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七)将安全生产管理和计量支付挂钩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 如果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 或存在安全

隐患时,将拒绝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七、安全监理制度

( 一 ) 安 全技 术措 施审查制度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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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 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根据分部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建立分级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1、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审要求

(1)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总监办应督促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的同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制定, 并对措施方案进行审核, 合格后报业主核准、备案。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的审查重点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管理组织及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牌、标识及其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总 监 办 应 审 查 施工单位编 制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确 认 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应同时进行, 监理部应将两者有机结合,同时审查。

(3)总监办应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 ( 或作业指导书 ) 是否 制定 了安 全措 施,并 审查 重大 项目 、重 要 工 序、危 险 作 业、特殊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 或作业指导书 ) 和安全施工措施, 审查重点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危险点分析 ( 危险源辨识 ) 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 ( 方案 ) 的编审批程序的符合性等。

(4)总监办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凡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变更时,必须重新履行重大

安全技术措施 ( 方案 ) 审批手续,并报总监办重新审查、 确认,否则应以无措施 ( 方案 ) 施工论处。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危险性一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

危险性较大三大类。应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

工危险程度。

(2)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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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4)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5)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检算详细资料;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 、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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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联系建

设单位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

有关方面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议, 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 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

由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 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

行实施。

4、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

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 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 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

证。

( 二)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为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总监办应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把落实监理安全

责任放在首要的位置,利用巡查、专项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和

制止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1、当发现事故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2、对一般安全问题可采用口头指出或签发安全工作指令的方法,要求承包

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或限时整改进行处理,预防问题扩大或加深。

3、当发现严重安全施工隐患时:

(1)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安全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监理会议, 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承包人对安全隐患的控制状况,可邀请业主参加)。总

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

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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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发安全工作指令要求承包人限时整改、复查、销项。

(3)必要时签发工程暂时停工指令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恢复施工。

(4)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调查,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形成处理方案, 并报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处理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 特别是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 找出安全事故隐患的真正起源点。必要时,项目经理可请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

分包单位、供应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方共同参与分析。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内容包括:

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

②现场调查的有关数据和资料;

③安全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和判断

④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⑤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⑥确定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和整改验收人;

⑦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安全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措施等。

(5)在分析形成原因和确定处理方法切实可行、有效的基础上,总监办要及时审核签认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方案。

(6)总监办要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总监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整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7)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结束,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自检合格后报总

监办验收。总监办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 验收,验收合格及时签署验收文件。

(8)安全事故隐患处理完毕,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写出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并存档,同时报监理工程师,安全隐患处理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①整改处理过程描述;

②调查和核查情况;

③安全事故隐患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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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处理的依据;

⑤审核认可的安全隐患处理方案;

⑥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

⑦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验收结论。

( 三)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总监办监理人员迅速、 及时、准确报告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事故,

使工程尽快组织抢险救援,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制定本

制度。

1、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权责

(1)监理人员要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的经过,及时、准确向总监、公司领导、业主及相关责任部门汇报事件的简单情况, 并及时组织参建人员进行工程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监理人员不得隐瞒事故、谎报事故,或拖延报告。

(3)在工程抢险救援过程中,监理人员要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有关事故材料进行收集,为工程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2 、重大事故报告处理流程

(1)事故报告

①现场监理人员在发现或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工程事故情况,并

以最快方式(电话、传真等)将发生事故的单位、 时间、地点、事故的大致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初步估计及目前现场状态等报告总监, 再由总监在第一时间向公司分管领导、 业主代表直接报告或逐级向上级领导报告; 由总监视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报告。

②凡重大工程事故,总监在报告上级分管领导的同时,要将事故情况报公

司工程技术部,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报告总公司安委办、 安监部、工会、办公室(详见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流程),同时视情报告佛山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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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 应当及时在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相关人员补报。

(2) 事故级别确定

a 伤亡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确定事故的级别:

①轻伤事故: 指只有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低于

105 日的失能

伤害;

②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人员死亡的事故,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

过 105

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事故:又分为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

1~2 人 的 事故),特大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

b 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急 性 工 业 中 毒 , 下 同 ) , 或 者 1 亿 元 以上 直接 经 济 损失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 重 伤( 包 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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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重大事故,是指造 10 人以上 29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 9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49 人以下

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④一般事故,是指

造成 2 人以下死亡,或者 9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接警响应

总监办接到事故报警后, 按照工作程序, 对警情做出判断, 初步判断响应工程应急预案的级别。 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预案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 响应关闭。总监办要及时(一小时内)上报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否则将承但法律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实施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指挥与控制

工程事故发生后,总监办与承包商要迅速确定事故抢险的指挥长,统一指

挥和协调事故应急抢险的各项工作, 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抢险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

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2) 通 讯

监办必须建立承包商、公司相关部门、业主、佛山市安监局、医院、公安、消防等部门办工及主要负责人联系通讯录,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同时通讯是工程事故指挥、 协调和与外界联系的重要保障, 必须保持通讯随时畅通。

(3)警戒与 治安

为了保障现场事故求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 维

护现场治安秩序,有必要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实行交通管制。

(4)人员疏散与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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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事故发生后,总监办要组织承包商迅速对存在安全隐患场所的工作人

员进行疏散,同时对影响周边建筑物安全的居民进行疏散, 并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

(5)医疗与卫生

工程事故发生后,总监办应督促承包商对受伤人员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合理地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减少事故人员伤亡。

( 6)应急人员安全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危险性较大,总监办要督促承包商注意抢险的安

全工作,必须周密考虑抢险救援人身安全,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7)消防和抢险

总监办要督促承包商工程人员要积极进行事故抢险, 联合消防队伍尽快控制事故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从而最终控制住事故, 特别要预防连带发生的消防事件,并积极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

4、初步事故报告

重大事故发生后,总监办要及时组织承包商分析事故的初步原

因 , 编 写

初 步 事 故 报 告 ,24 小 时内 报 告 到主 持事 故 调 查 处理 的 相 关 单 位( 特殊 情 况 要 向 事 故 调 查 单 位 申 请 延 期 ) , 最终 事故 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 审批结案。目前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工作通常由业主会同参建单位、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 四 ) 巡 视 检查 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切实履行“四大控制”、“三大职责”(即:审核查验职责、安全检查职责

和督促整改职责),全面实施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制,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条例》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责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

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 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确保监理工

程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减少或消灭一般安全事故, 从而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特制定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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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巡视检查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监理全面负责,负责审批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组织月、季、年度及专项安全检查;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暂

停施工令、及时报告安全事故情况等; 并对因施工企业无营业执照、 无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越级承包、非法转包、无证上岗、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未按程序审批或无方案施工、 主要设备无合格证、 主要材料无合格证或未按规定复试、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违章作业、以及发现安全隐患不制止、不上报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负责审核各项施工安

全技术文件和资料; 负责每日安全巡视检查; 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并对因施工企业无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越级承

包、非法转包、无证上岗、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未按程序审批或无方案施工、主要设备无合格证、 主要材料无合格证或未按规定复试、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违章作业、以及发现安全隐患不制止、 不上报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检查重点:

总体平面布置、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现场消防、施工临时用电、路基土

方开挖、路基高填方、 桥涵基础工程、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模板及承重支架、钢筋加工、电焊作业、夜间施

工、雨季施工等。

3、检查周期:

(1)要求:每天巡视检查一次;月、季、年度定期检查;冬、雨季进行季节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进行节日检查。

(2)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每天巡视检查不少于一

次。

(3)施工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 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入使用后, 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巡视检查一次, 并将检查情况写入监理日记; 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一次专项巡视检查(可与季节性、节假日检查)相结合。

(4)基础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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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监理工程师应坚持

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经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模板及承重支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每日巡视检查不应少于一

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记; 搭设完成后由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支撑系统

高度大于 8m,或跨度超过 18m,施工总荷载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需经专家评审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7)安全防护:在施工全过程,由监理工程师

1~ 2 天巡视检查一次,并将

检查情况记入施工日记,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一次(可结合季节性,

节假日检查)。

4、检查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专用

施工方案规定的要求。

5、检查方法:采用观察、尺量、仪器、仪表测量等。

6、隐患处理:

( 1)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 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并记入监理日记, 逾期不改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单;

(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 施工单位逾期不改, 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上级安监部门;

(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特别严重的安全隐患, 应及时停止施工,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时, 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组织撤离全部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在 1~ 2 小时 内将 暂停 施工 令 发到 施工 单位 ,同 时报 告 建设 单位 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参与排除隐患措施的制定,确认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7、安全事故处理:

( 1) 工 程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后 ,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签发 暂 停 施 工 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全力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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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要求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 迅速按安全事故的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

府主管部门上报,并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 3)事故发生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本企业领导人、 建设单位及上级主

( 5)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管部门报告;

( 4)协助施工单位保护好现场;

( 6)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③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8、妥善保存安全监理各项档案资料, 总监办每月自查一次, 短缺资料应在一周内全部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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