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入厂教育
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全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的教育、培训。 每年年初应由安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
对新入厂人员应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级:由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等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标准等;本企业安全工作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安全防护知识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加气站。
(2)站点级:由站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站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要求熟练掌握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日常教育
瓶装加气站的各级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员工安全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
每周一为瓶装加气站安全活动日,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安全活动,加气站或部门的全体员工必须参加,活动方式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公司安全部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违章通报及事故案例,及时了解当前安全角势、吸取教训,提高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公司安全部门要不定期的组织抽查学习情况。
在设备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应在公司安全部门督促指导下检修及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瓶装加气站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充装工等)必须参加地方劳动部门组织的取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公司人事部门依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并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安排。取得特种作业
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站长安全技术考核,由公司人事、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本企业所接触的天然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瓶装加气站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站长负责组织,考核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液化石油气事故的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本站(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本站(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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