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良性发展,鼓励员工“当责、进取、创新、合作”的企业精神,弘扬“敬业担当 同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鼓励员工在生产、经营、研发、安全、质量、服务等各方面争创先进、岗位成才,激励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种业务或单项技能竞赛,如专业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演讲赛、体育活动比赛等活动,或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类外部比赛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为**公司争光、促进生产经营发展。经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凡属**工会职工,获得各级表彰,或者参加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公司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获得各类表彰奖励标准:
1.评为劳动模范者:国家级奖励8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市级奖励3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2000元;**公司级奖励1000元。 2.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光荣称号的:国家级奖励6000元;省级奖励4000元;市级奖励2000元;区级及**集团级奖励1000元;**公司级奖励500元。 (二)经**公司工会同意选送参加外部比赛的,按照如下标准奖励获奖者:
(1)参加**公司外比赛获得名次的,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 比赛等级 一 10000 8000 6000 3000 2000 二 9000 7000 4000 2000 1500 三 8000 6000 3000 1000 800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2)参加**集团公司内比赛奖励标准: 1.获得团体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等级 奖励金额 比赛等级 一 2000 1200 二 1000 800 三 **集团(团体) 3000 股份公司(团体) 2000 2.获得个人名次的,按不超过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等级 奖励金额 比赛等级 一 800 400 二 600 300 三 **集团(个人) 1000 股份公司(个人) 500 (三)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补贴标准:
参加比赛未获得名次的以及为展示企业形象为主旨的表演性活动参与者,比照出差待遇给予补贴。
演讲及文艺表演、体育比赛等需要特定服装及化妆的项目,经事先请示报告获得批准后,可酌情报销。
(四)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员工投稿“党群工会之窗”经采用的,每份奖励50元。
三、奖励资金来源
工会职工参加上述比赛活动的奖励资金从**公司工会活动经费中统筹支付。
四、本办法由**公司工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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