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施工方法......................................2 质量标准......................................4 基坑(槽)保护................................5 安全防护措施..................................6 临边的防护....................................7 扬尘治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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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九里中学
建设单位: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申联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勘察单位: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省育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阜阳市城南新区,中清路东侧,汇新路西侧,府前路南侧,八里松路北侧。
阜阳市城南新区九里中学:1#教学楼,2#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负一层自行车库,室外卫生间,大门、门卫及配电房。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5505.7m2层数为地上4层建筑高度为16.05m,2#教学楼实验楼建筑面积为6483.88m2层数为地上8层建筑高度为19.95m,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0312.15m2,,层数为地上7层地下1层面积为2029m2建筑高度为27.75m,2#教学楼实验楼,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4476.9m2层数为地上2层,地下1层面积为1492.3 m2建筑高度为13.9m,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1#教学楼,2#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耐火等级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1#教学楼,2#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二、施工方法
1 、开挖前应清除开挖区域内的障碍物,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的稳定;材料和土应堆放在基坑边缘 1 米以外,且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
2 、基坑(槽)开挖程序:测量放线 —— 机械大开挖上部 1.5m (放坡系数为 1:0.3 )——机械开挖至基底(放坡系数为 1:0.67 )—— 基坑(槽)放线 —— 机械及人工检底。挖土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 1m左右修边一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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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挖基坑(槽)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0.5m 时,应沿坑 (槽) 边每隔2-3m高差打入小木桩 (竹签), 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 (竹) 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面三刀端轴线(中心线)桩拉通线 ,检查坑宽 ,修理坑边。平坑底,清除土。
4 、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 30~ 40cm 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5 、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基坑处理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6 、当开挖基坑(槽)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控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了地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撑或砌、 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临时矮挡土,保护坡脚。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限半永性的、安生可靠的支护措施。
7 、挖基坑(槽)或挖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 1m 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主坑(槽)底 0.5m 时 , 应沿坑 (槽) 边每隔 2~3 米高差打入小木桩 ( 竹签 ), 并注明标高 , 同时配备 0.5 长的木 (竹) 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平槽底,清除余土。
8 、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特点将坡度沿全高做出 1—2 个宽 0.7-0.8m 的台阶 , 作为倒土台 . 然后按浅基坑 ( 槽 ) 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 , 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 , 再从倒土台弃至坑边。完成流水作业。
9 、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
10 、在基坑(槽)边缘上侧堆土或堆放材料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1m 以上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材料应距挖方边缘 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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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 , 高度不宜超过 1.5m, 并在已完基础一侧不应过高堆土 , 以免使基础、墙身产生歪斜裂缝。
11 、在基坑(槽)挖土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如基底出现弱土层、枯井、古墓,应现设计单位共同研究,采取加深、换填或其他加固地基方法处理。遇有文物,应做好保护,妥善处理后再施工。
12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分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并在基坑(槽)两侧围以土堤或挖排水沟,以防地面雨水流入基坑(槽)同时应经常检查边坡和支护稳定情况,应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以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13 、基坑(槽)或管沟基底标高,应会同设计、勘察、建设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等部门。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层、坟坑、孔洞等,应作出地基处理记录,认真进行处理,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后,参加各方应签证隐蔽工程记录,作为竣工资料保存。
三、质量标准
1 、保证项目
基坑(槽)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要求,并严禁扰动。 2 、允许偏差项目
挖土工程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及检验方法 项 次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mm )
基坑
(槽)
管道
场 地 平 整
排水沟
检 验 方 法
地基(路)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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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 高 +0-50 +50
0 -50
+0 -50
+用水准仪栓查或
拉线尺量检查
2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向两向两边
-0 -0
0
-—
—用经纬仪、拉
线和尺量检查
3 边 坡 坡 度
-0 -0
0
-—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
4 表 面 增 整
—— ——
—
—0
2用 2m 靠尺和
楔形塞尺检查
注:本表项次 3 的偏差系指边坡度不应偏陡。
四、基坑(槽)保护
1 、对测量控制定位桩、水准点应注意保护。挖土、下沉、运土、机械行驶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是否移位、下沉;平面位置、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基坑(槽)开挖设置的支撑或支护,在施工的全过程在做好保护,不得随意损坏或拆除。
3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在防止扰动或被雨水冲刷,造成失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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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坑(槽)、管沟开挖完后,如不能很快换填砂砾或浇筑砼基础,应预留 150-250mm 厚土层,在施工下道工序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5 、基坑(槽)开挖时,如发现文物或古墓,应妥善保护,立即报有关文物部门处理;如发现永久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以及地下管网、电缆等,应加以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6 、土方基坑开挖和降低下水位过程中,应定期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支护系统进行观察和测试,是否发生变形、下沉或移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安全防护措施
1 、基坑开挖时,人工检底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 3.0m ,不得对头挖土;挖土面积较大时,每人工作不应小 6m 2 。挖土应由上而下、分层分段按顺序进行, 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或采用底部掏空方法挖土。
2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规定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缝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
3 、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撑靠梯,或开斜坡,并采取防护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4 、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土堆应先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5 、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并尽量采取单行道,以免来回碰撞;用平板车、翻斗车运土时,两车距不小于 10m ,装土和卸土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 1m 。
6 、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中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塌陷,必要时加以保护;在墙身周围不得堆土过高。
7 、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履带式挖掘机距挖方边缘 0.8m 以外 , 汽车不小于 3m, 起重机不小于 4m; 堆土高不超过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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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当基坑较深或晾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法。
9 、大开挖基坑成形后,在基坑边四周作防护架和排水沟。
六、临边的防护
1、 基坑四周用φ 48 × 3.5mm 的钢管打入地面 1000mm 深作为防护栏杆的立杆 , 钢管距基坑边的距离为 500mm,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横杆和立杆组成 , 上杆离地高度为 1.2 米 , 下杆离地高度为 0.6 米 , 立杆间距为 2 米,并在栏杆底部用 180mm 宽 50mm 厚的木板作为挡脚板。
2、 在基坑周边挂安全提示标语和安全警示牌。
七、扬尘治理
1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 、 土方开挖时扬尘较大,应采用洒水等湿法作业措施。
3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在大风天气里不得进行对环境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4 、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5 、建设工地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6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周边环境。
7 、暂时不能运出建设工地的土方,必须采取采用集中堆放、压实、绿网覆盖等有效措施,减少泥土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防止泥土粉尘污染。闲置 6 个月以上的现场空地,必须进行简单绿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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