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04 发布部门:编辑部 本新闻已被浏览 114 次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情报与决策
―― 科技观察 ――
2009年第10期(总第82期)
关于突破性发展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的政策建议
编者按: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不断加剧和大气污染的日益严峻,全球对具有显著节能环保特征的电动汽车的需求不断升温,各国政府对电动汽车相关技术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各类电动汽车相继上市,电动汽车市场正在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大,电动汽车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电动汽车技术作为新兴领域,我国与发达国家水平却基本相近,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对于振兴我国汽车工业和掌握新一轮汽车革命竞争主动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北是我国重要的汽车大省,在电动汽车技术领域科研实力雄厚,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抓住机遇,顺势而上,加大电动汽车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力度,实现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突破性发展,对于巩固和扩大我省汽车产业优势、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际国内电动汽车发展现状与主要经验做法 (一)国外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从世界范围来看,具有高效节能、低排放或零排放优势的电动汽车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成为国际节能环保汽车发展的主攻方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已由产品开发期逐渐向市场导入期过度,各国政府纷纷投入巨额资金促进电动汽车的商业化。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已形成了成熟商品,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由于受到电池技术困扰,目前还没有一款非常完善可实现产业化的产品。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混合动力只是电动汽车的过渡产品,以燃料电池为基础的电动汽车是目前全球各汽车公司公认的发展方向。 在电动汽车产业全球大发展的环境下,各主要汽车生产国及生产企业都在加大电动汽车的研制与开发力度,美国的通用、福特公司,日本的丰田、日产及本田公司,欧洲的奔驰、雪铁龙公司都积极开展电动汽车的研制与开发工作,并取得了实质进展,电动汽车从研制试验阶段走向商品生产及应用阶段的步伐不断加快。其中,日本丰田推出的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普锐斯”,目前全球销量已经突破50万台,并预计在2012年之前突破100万台,几乎占据了全球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市场90%的份额。
(二)国外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主要经验做法
1、适时推出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专项计划,不断加大对电动汽车的研发支持力度 德国政府于今年8月19日推出“国家电动汽车发展计划”,旨在促进本国电动汽车开发并推向市场。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推出了“新一代汽车伙伴计划”、“freedom car计划”、“EV电池利用研究项目”、“2亿美元代用燃料示范项目”、“绿色校车示范项目”。英国政府提出“伦敦电气化计划”, 投资2000 多万英镑开发电动汽车, 提供500 多万美元作为电池科研补助金, 出资1000 万英镑支持BEDFORD 电动车开发。法国政府2002 年开始实施电
动汽车研究计划(PREDIT III―2002/2006), 投资5500 余万欧元。日本先后制定了“低公害汽车专项研究计划”和“开发普及行动计划”等多个专项推进计划。
2、着力加强电动汽车产业联盟建设,推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加拿大巴拉德公司―美国福特公司―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缔结组成电动汽车联盟,该联盟投资10亿加元开发生产电动汽车用燃料电池动力系统。1999年4月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商(Ford、GM、Honda、Nissan、Toyota)、能源供给商(BP、Shell)、燃料电池公司和政府机构自发组成美国加州燃料电池联盟,确定在2000-2003年通过燃料电池轿车和公共汽车的道路示范运行,达到燃料电池汽车进入市场的目标。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福特汽车公司和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共同成立了“先进电池联合体”,共同研究开发新一代电动汽车所需的高能电池。
3、积极制定有利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德国免除了电动车税基重量税,企业研制电动车可享受5年免税,并将在2012年对率先购买电动汽车的10万名车主给予补贴,通过补贴充电站实现60%以上的充电站免费。美国政府对车价补贴10%(不超过4000美元),向相关行业提供总额24亿美元的补助金,设立了联邦政府车队购车专项,专门用于政府购买电动汽车,希望通过政府大型投资加快电动汽车等环保汽车产业发展。日本政府对购买电动汽车进行补贴、税费减免;停车、高速路费用减半,地方政府购置电动小型车,中央补助每辆123.6万日元;业者购置民营电动巴士,中央及地方政府各补助1/5;电动车与同级别内燃机汽车售价差额的一半,由政府补助购车者;燃料供应站用地的地价税减半。法国对制造厂和购买电动汽车的私人或公司给予补贴,对10万辆电动汽车给予了共计15亿法郎的补贴;在道路税中,60%的部门对电动车给予了50%或100%的免除;对电动车生产厂提供一定比例的税赋优惠。
4、大力构建激励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配套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创造良好的电动汽车产业市场环境
美国根据《清洁空气法》和《国家能源法》强制性要求各汽车公司电动汽车的销售量达到总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日本强制要求政府各机构必须逐年增加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比例。法国规定电动汽车可在停车场免费停泊,在街边停车不受罚,部分路段仅限电动车通行。英国实行电动汽车免交牌照费、养路费、夜间充电只收1/3 电费等政策。
(三)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2001年前后的萌芽阶段,虽然该阶段没有完成一款电动汽车整车产品制造,但“八五”期间国家将电动汽车列入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九五”期间,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为电动汽车的进一步研发奠定了良好基础;2001年到2007年的研发培育阶段,电动汽车专项正式启动,《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正式实施,带动我国电动汽车行业取得重要研发进展,为形成电动汽车产业打下了坚实基础;2007年11月以后的电动汽车的产业培育阶段,一批自主创新混合动力轿车相继上市销售,实现了小规模电动汽车的集中、高强度商业化示范运行,已经形成了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基本实力。
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在电动汽车行业创新体系方面,我国已完成了“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即以燃料电池汽车、混合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及燃料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为“三横”,建立了科研开发团队和行业创新体系。在动力系统技术平台构建、关键零部件和新技术开发方面,我国已建立了纯电动、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三类汽车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在整车产品上市方面,我国已掌握电动汽车整车开发关键技术,形成了各类电动汽车的开发能力,推出了一系列电动汽车样车,开展了较有成效的示范运行,自主研制的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市场销售。在示范运行方面,2009年1月,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工作的
通知》,提出在13个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试点,不断扩大示范运行的规模。
二、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一)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我省的电动汽车已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在电动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均实现了突破性进展,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也正式推进到商业化运营阶段,初步基本形成了集电动汽车研发、产业化、示范运营三位一体的电动汽车产业链,湖北电动汽车事业已基本形成以研究开发、示范运营和生产制造三大业务为核心的产业化战略布局,并逐步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
1、建设了两大电动汽车产业基地与一个电动汽车运营示范区
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初步形成了以武汉、襄樊为主的两大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及武汉电动汽车运营示范区。2004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建成了集研发、试制、生产于一体的电动汽车产业园,并于2009年升级成为国家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产业园内的东风电动汽车是国内最早进行电动汽车研发和产业化的企业,目前已有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东风混合动力客车,形成了以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电动汽车产业群。襄樊高新区经过10多年的建设发展,总投资4亿元的中大青山电动汽车、7亿元的江苏新日电动车、10亿元的襄樊亨亚高蓄能电池、1.5亿元的湖北天舟防爆电动车及中大青山磷酸钒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等一批新能源汽车项目相继先后落户襄樊高新区,逐步形成了以电动车的生产、运行为核心的产业群。自2003年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公司首次运营由武汉市自产的混合动力公交车以来,武汉市已发展成为是全国最大的电动汽车产业化示范运营基地,并已确定为2009年科技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了“十城千辆”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工程6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实现了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电动小巴从单一运营向规模化运营的转变。
2、打造了一批实力雄厚的电动汽车研究机构与研发团队 我省在电动汽车的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拥有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与“燃料电池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电动汽车试验室”、东风汽车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一批专业从事电动汽车产业研发的科研机构与企业研究中心。拥有来自武汉理工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712所、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湖北青山能源研究所等一批专门从事电动汽车各项技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3、形成了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
2005年,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设立了“湖北省电动汽车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支持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专项资金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同时,省科技部门积极组织电动汽车相关企业申报科技部“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专项,先后承担了“电动汽车规模化考核试验研究”、“EQ6110HEV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开发”、“EQ7200HEV混合动力轿车开发”等从整车开发、产业化到示范运营的多个项目,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研究开发了多项电动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并在核心部件――燃料电池研发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武汉理工大学申请获得“多级高效变频调速电动汽车驱动装置及控制方法”、“一种并联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传动系统”两项核心发明专利授权;武汉理工新能源有限公司获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CCM的燃料电池膜电极MEA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13项;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混合动力汽车用复合(电容)阀控铅酸蓄电池等核心技术;湖北青山能源研究所自主研制开发的多元素聚合物动力电池和新一代双永磁多定子磁悬浮直流电机等纯电动汽车技术。这些技术的研发为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化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4、培育了一大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汽车骨干企业 随着研发成果的不断成熟,我省电动汽车相关企业也逐步成长起来,主要包括已形成较完整
的产业体系的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50辆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已投入运营,以自主品牌东风风神为基础的混合动力轿车也即将下线并量产;中国第一家专业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膜电极供应商――武汉理工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膜电极产品批量出口,开创了我国燃料电池核心组件向国外出口的先河;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动力电池”被中国科技部、商务部、环保总局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与深圳五洲龙公司合作承开发“混合动力客车电源系统”;国内第一家以商业公司性质开展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的武汉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公司等一批电动汽车零部件及整车生产、制造企业,初步形成了我省电动汽车产业链。 5、优化了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为推进我省电动汽车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抢占新一代汽车产业发展制高点,提高汽车产业竞争力,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发展电动汽车领导小组,于2005年制定了《关于推进电动汽车研发及产业化的意见》,并将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写入《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与《湖北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2009―2011年)》等重要工作规划,通过政府引导和培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省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有力的支撑了全省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湖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
1、电动汽车核心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电动汽车产业中只有镍动力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混合动力乘用车与铅酸蓄电池纯电动汽车发展相对成熟,其他均处于发展期或起步期,许多关键核心技术还未实现完全突破,如纯电动汽车蓄电池的性能方面仍未能根本解决电池使用寿命短、成本高、适应性差、能量回收困难的技术瓶颈;由于受到贵重金属铂的制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燃料电池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因此,满足规模化商业应用的电动汽车核心技术仍是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主要技术瓶颈。
2、政府配套扶持政策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由于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刚进入产业化阶段,相关的产业扶持政策正在积极制定之中,虽出台了部分政策,但仍存在产业化政策缺乏、政策支持面窄、支持力度小等问题,从而导致我省出现无相关政策可循,对电动汽车企业的扶持抓手有限的现状,严重制约了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的持续发展。同时,针对已有的扶持政策,我省还未出台相关的实施办法及地方配套政策,导致有政策却无法实施的不利局面。
3、电动汽车相关生产标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缺乏有待进一步规范
电动汽车不仅包括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车、纯电动车三个大类,而且根据储能装置种类的不同还分为二十多个小类,涉及的相关标准十分复杂。虽然我国相继制定了《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术语》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安全要求》的两项基础性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及6项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但我国电动汽车领域仍面临一场技术标准之争,继丰田在混合动力领域基本主导了中国的技术标准之后,日产也正在通过与工信部合作来确立中国电动汽车领域的技术标准,这对于目前正处于研发试制阶段的电动汽车企业,无疑是个巨大考验。因此,缺乏完善及自主的电动汽车产业标准也成为制约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4、产业发展的宏观总体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由于我省电动汽车三大类别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技术上已经相对成熟,初步形成了批量生产和商业化应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已在产业化试验方面取得惊人的进展,有望在不久将来实现商业化;纯电动汽车,由于受到电池的质量和价格的约束,多在非公路领域上应用,但作为电动汽车产业应用,还存在较大的难度。基于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指导性总体发展规划缺乏,导致我省电动汽车产业无法根据各领域的发展现
状实施针对性的培育、扶持与引导。
三、推动湖北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为推动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必须使用系统学的观点,从研发、生产、经销、消费四个过程中针对性的制定对应政策,形成系统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制度、法律、政策体系和社会机制,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尽快制定我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为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提供宏观指导 按照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制定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研发及产业化的意见》要求,抓紧制定我省电动汽车发展中长期规划,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大力推进混合动力乘用车的产业化,加快混合动力商用车的开发,在特定区域推进纯电动汽车的商业化,加大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研发力度,拟定我省中长期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分阶段、分重点的发展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为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指导。
(二)加大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力度,解决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
在现有基础上加大省财政对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扩大电动汽车专项资金规模;积极推动省内主要研究力量形成合力,以联盟的形式形成团队争取国家电动汽车专项经费支持;集中省内技术力量,吸纳省外、国外的研究机构及专家,组建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究平台,通过联合攻关,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与相关科技创新平台的互动;联合省内电动汽车企业组建电动汽车共性技术产业联盟,以电池系统、电机驱动系统和整车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等各种电动汽车都需要的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通过联盟提升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的创新速度。
(三)制定电动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全省电动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曾指出“发展电动汽车是我国汽车工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好机会,只有走‘自主开发、拥有知识产权、投入生产’的产业化道路才能避免重蹈内燃机时代的覆辙”。因此,我省必须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提前制定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我省电动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能力,积极参与制定电动汽车的蓄电池、充电站及电动汽车的整车制造等相关标准。
(四)着力完善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财税与金融扶持政策,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由于受到电动汽车高成本的制约,优惠的财政、税收、金融政策成为当前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推进器,从国外经验也可以看出,财政、税收、金融政策的制定对电动汽车早期市场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有效的。因此,我省需在以下两个方面积极完善财税与金融扶持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扶持政策,制定省实施细则及办法。今年年初国家制定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地方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省有关部门应狠抓落实,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及办法,引导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和使用电动汽车;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研发及产业化的意见》中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借鉴国外经验出台创新性扶持政策。如对取得电动汽车相关的专利、技术发明奖或其它重大成果的企业、科研单位给与奖励;在未来5-10年的电动汽车培育发展期内,对生产、经销、配套服务等建筑用地免征或减半征收土地税;对生产、经销电动汽车的企业免征所得税,减半征收营业税;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参与电动汽车产业的建设和经营,制定专门管理办法,使风险投资基金尤其是国际风险投资基金能顺畅地进出;通过有效的经济政策,积极扶
植、辅导电动汽车企业上市融资;吸引保险基金、民间资本等多种形式的资金进入电动汽车产业。
(五)不断完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外部环境
对于幼稚产业的扶持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财税与金融等主导政策外,环保节能、交通法规等配套政策的制定也是十分必要的。我省需抓紧做好全省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加大对尾气超标车辆的处罚力度;禁止省内公园、风景区、动物园内使用燃油型观光车;对超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征收空气污染防治费。对购买电动汽车的单位及个人免征车辆路桥通行费;简化充电站建设、电动车辆购置、办证的行政审批手续;为电动汽车无偿提供停车场地。
(六)加大公众宣传与参与力度,积极培育电动汽车消费市场
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是推动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我省必须提前做好电动汽车的公众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电动汽车的整个发展过程,提高社会环保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提高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培育崇尚购买、使用电动车的文化;定期举办电动汽车技术及产品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学术研讨会,普及电动汽车知识。 林洪,王少雨 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战略管理研究所 信息来源: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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