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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复习资料(完整版)

2023-08-10 来源:钮旅网
交通大学公布校训:“精勤求学,敦笃励志,果毅力行,忠恕任事”。

民族精神及其核心

民族精神: 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本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精神气质的综合。核心: 爱国主义

如何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l 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l 坚定的信念是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

l 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说人生价值在于人的创造性社会实践? )

l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 他人所具有的价值。

l 人生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l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l 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

l 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l 是精华和糟粕的统一体。

l 应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潮,文化复古主义思潮、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第二节

1.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

(1)民事主体含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然人享有终身民事权利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4)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有: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四类: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5)其他组织分四类: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2.民事行为制度

(1)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事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代理可分: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3.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物权、债权)和非财产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 4.民事责任制度

(一)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民事主体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二)民事责任分为:

(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称违约民事责任):有违约行为,存在过错

(2)侵权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民事责任):一般(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行为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特殊(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5.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1)短期诉讼时效期间(1年):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资金的;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 年 )

(3)特殊诉讼时效是指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如合同法)

6.合同法律制度

(1)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

量 ,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1.内容具体明确,要约的内容应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2.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作出实质性的变更。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 7.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知识产权 8.商事法律制度 公司 证券 票据 保险

偷一下别人的资料,下面的东西不是我整理的`` 1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1)概念: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如何使民事行为合法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殊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3.侵权民事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 分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2)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区别在于,它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5.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具体事项或特定个人,具体适用行政法律规范做出处理决定的行为。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惩戒、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

6.当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权益争议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提请仲裁机关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犯罪、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1)犯罪: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

关系。

(3)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4)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5)正当自卫:《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6)紧急避险:《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8. 缓刑、政治权利

(1)缓刑: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法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刑法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2)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继续整理~~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1.刑法的概念: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2.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 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3.犯罪概述: (一)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理态度(故意犯罪和犯罪过失)

(3)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盗窃的客体是财产权,对象是被盗的东西

(4)犯罪客观方面:(危害行为、危害结果) (二)排除犯罪的事由 (1)正当防卫:1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目的条件)2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间条件)3不能针对第三人防卫4不能明显超过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2)紧急避险

(三)故意犯罪形态: (1)犯罪预备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犯罪既遂

(四)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

犯) 4.刑罚制度

(一)刑罚的体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邢(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适用于犯罪的外国趋逐出境) (二)刑罚的裁量(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5.犯罪种类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

1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的合作。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 16、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17、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8、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 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 19、简述“贵在立志”。 答:(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2)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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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

答: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

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

条件构成:

(1 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 一定危害的行为。

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

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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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此外,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8、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答: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中

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19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20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 )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

免受危险而采取的。

2 )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3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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