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五举煤矿及各参建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三、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四、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必须积极主动地对本单位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六、凡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用必须上报安全环保科,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七、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我矿环境管理水平。?
八、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矿长责任制,矿长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矿属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并对矿长负责。
九、矿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施工单位、个人在开发和利用资源时,负
——仅供参考
有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造成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赔偿污染损失的责任。??
十、鼓励和支持一切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员工有权力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十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矿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十三、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筹建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环境监理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总工程师、各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程监理、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组成。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环保的长远规划和其它重大环境问题审定,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 2、负责监督和审查全矿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了解矿区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 4、适时召开研究和决策矿重大环境问题的会议。? 5、对矿属各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对违反有关环境法规、条例、规定,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人身伤亡的单位及个人,有权给予批评、警告、罚款、停产治理直至上报至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仅供参考
十四、设置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科,办公室是领导小组下设的办事机构,在主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环境管理、治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工业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2、协调各科室编制全矿“三废”和噪声治理的长远规划和近期治理目标,落实并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 3、按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建立污染源和各种报表档案。? 4、摸清污染源现状,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和措施,对各类污染事故要及时追查,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5、?主管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的要求及煤炭工业的特点,对矿区污染源和排出的污染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矿区环境情况和发展趋势的第一手资料,为矿区发展,合理布局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6、监督和协调排污单位如期完成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下达的限期污染治理项目,并全力支持和配合污染严重的单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7、根据生产和环保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技术部门开展环保科研工作,积极推广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搜集环保情报信息技术资料,做好图纸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8、积极开展全矿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仅供参考
9、?召开全矿环保工作会议,安排总结工作,并提出对在环保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10、努力学习环保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三章 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
十五、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十六、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十七、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十八、锅炉房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确保烟尘和SO2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排放一级标准,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十九、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二十、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布置在厂房内,人员操作应设隔音操作室。?
二十一、加强排矸场的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对矸石沟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二十二、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
——仅供参考
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
第四章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为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定期对污水处理进行监测。?
二十三、环境监测工作由安环科承担,矿井污水、生活污水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十四、锅炉房烟气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二十五、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二十六、生活饮用水日常监测由安环科负责,并负责委托平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五举煤矿生活饮用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十七、安环科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要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逐级上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第五章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五举矿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我矿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二十八、锅炉房除尘器:锅炉烟气达标验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烟尘小于200mg/N?m3,so2小于900?mg/N?m3。?
二十九、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三十、生活污水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SS(悬
——仅供参考
浮物)≤20?mg/ L、CODgr≤60?mg/ L、?BOD5≤20?mg/ L、PH在6—9之间。?
三十一、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100mg/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0.05?mg/L。? 三十二、压风机房、锅炉房鼓引风机、洗煤厂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标准,昼间≤60Leq[db(A)]、夜间≤50Leq[db(A)]。? 三十三、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理规定。 第六章 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三十四、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应制定完善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三十五、《环境污染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三十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三十七、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
——仅供参考
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第七章 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三十八、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十九、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四十、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第八章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四十一、筹建处安环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十二、筹建处环保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环保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 四十三、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周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矿级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章??奖励和惩罚 四十四、凡矿管各单位及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通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四十五、凡本矿参建单位及职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筹建处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至50000元处罚,若被上级环保部门责令停工(产)甚至罚款,则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的责任,并由责任单位承担罚款。
第十章 附则
——仅供参考
四十六、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十七、本管理制度属五举煤矿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五举煤矿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四十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仅供参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