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市场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注意掌握调整因素的量化计算)
1、基本思路:与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和房地产状况等因素调整得出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房地产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P=P'×A×B×C
式中:P——被估房地产评估价值;
P'——可比交易实例价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房地产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如果土地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单独修正,则计算公式为:P=P'×A×B×C
×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2、适用范围:条件是可以找到类似的交易实例。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
地区中,与被评估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越多,市场法应用越有效。
而在下列情况下,市场法往往难以适用:
1.没有发生房地产交易或在房地产交易发生较少的地区;
2.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例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等;
3.很难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等;
4.风景名胜区土地;
5.图书馆、体育馆、学校用地等。
3、修正因素的具体内容见教材P190,需结合例题理解掌握。
①交易情况修正:修正交易中特殊情况和个别因素,大多是定性的。
1.交易情况修正
(1)需要修正的情形
①有特殊利害关系的经济主体间的交易。
②交易时有特别的动机,这以急于脱售或急于购买最为典型。
③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往往使房地产交易价格偏高或偏低。
④其他特殊交易的情形。如契税本应由买方负担,却转嫁给了卖方。
⑤特殊的交易方式。如拍卖、招标等。
不满足公开市场条件的情况的都属于要修正的情况。
(2)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
交易情况修正后的正常价格
=可比实例价格×(正常情况指数/可比实例情况指数)
=P’×100/100(1±X%)(5-15)
注意:这和教材47页的交易情况修正是一样的。
②交易日期修正:主要通过物价指数来修正,注意是环比还是定基物价指数。
③房地产状况修正:主要通过现场勘查,与参照物对比确认。
注意:(1)是将待估房地产的状况指数视作100。
(2)房地产状况修正可以分为:区域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以及其他的个别因素修正,都应该采用这里给出的公式处理,不过注意教材48页在区域因素的处
理没有使用这里的公式,而是直接使用区域因素的值直接求比例得到的。2000和2004年考市场法的计算题都是告诉的相对于待估房地产的状况需要修正±X%,需要使用这里的公式做。
④容积率修正:利用某区域的修正系数表,注意这是统计的结果。
容积率与地价的关系并非呈线性关系,需根据具体区域的情况具体分析。
容积率修正可采用下式计算:
经容积率修正后可比实例价格
=可比实例价格×(待估宗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可比实例容积率修正系数)(5-17)
注意:修正系数不是容积率的比,而是容积率修正系数的比
⑤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教材P191,公式5-18中,公式的分子分母各除以r后,K就是两个年金现值系数之比值,该公式要求记牢。
重点关注②④⑤三个调整因素的计算公式,经过修正因素的调整,每个参照物得出一个评估值,剔除异常值后综合确定评估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