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每年对乙方所生产鲜蕨菜做技术性烘干、灭菌及包装上市,这一系列加工处理,合同每年签订一次。
二、乙方每年加工量不低于25吨,甲方对乙方鲜菜初期加工按每公斤2元收取费用,其包括(烘干、澎化、风干灭菌)。
三、甲方对乙方产品成品包装,包装按国家标准执行,甲方另按每袋包装不分大小(含包装袋)按1.5元/袋收取费。
四、乙方提供鲜菜后,甲方在加工过程中所出现失误及损失,均由甲方负责全额赔付。
五、甲方双方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3万元代加工押金至加工完后多退少补原则结算,合约期一年。2013年1月11日-2014年1月11日。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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