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TB10401.2-2003) 3、《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4、《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3-2005经规标准[2005]110号)
5、武广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下发的桥梁施工图纸。 二、适用范围
武广客运专线XXTJⅢ标基坑开挖 三、 工程概况
武广客运专线XXTJⅢ标涵洞基础开挖量非常大,需要防护和注意事项的比较多。 四、基坑开挖
1 基坑开挖前要做好准备的工作: 1)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
2)按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决定开挖坡度和支护方案、开挖范围和防、排水措施。
2 基坑可采用垂直开挖、放坡开挖,支撑加固或其他加固的开挖方法。在有地面水淹没的基坑,可修筑围堰、改河、改沟、筑坝排开地面水后再开挖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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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1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当放缓,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湿度过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
表1 基坑坑壁坡度
坑壁坡度 坑壁土 基坑顶缘无载重 砂类土 碎石类土 黏性土、粉土 极软岩、软岩 较软岩 极硬岩、硬岩 1:1 1:0.75 1:0.33 1:0.25 1:0 1:0 基坑顶缘有静载 1:1.25 1:1 1:0.5 1:0.33 1:0.1 1:0 基坑顶缘有动载 1:1.5 1:1.25 1:0.75 1:0.67 1:0.25 1:0 注:①挖基通过不同的土层时,边坡可分层选定,并酌留平台;②在山坡上开挖基坑,当地质不良时,应防止滑坍;③在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坑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办理。
4 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进行基坑开挖边坡检算,根据检算结果确定采用增宽护道或其他加固措施。
5 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
6 无水土质基坑底面,宜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适宜垂直开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底尺寸应按基础轮廓确定。
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宽不宜小于8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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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可在设计高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开挖。
8 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挖。基坑开挖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如基底暴露过久,则应重新检验。
9 必要时,基坑应进行边坡稳定计算。 五、基坑回填
1 基坑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回填,应分层夯实。
2 涵洞两侧基坑回填所用的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涵洞两侧基坑回填应密实、稳定。若以碎石分层填筑,其压实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4 涵洞两侧基坑回填顶面高程允许偏差为±50mm。 六、基坑护壁
1 下列基坑开挖后可采用护壁加固: 1)基坑较深,土方数量较大。 2)基坑坡度受场地限制。
3)基坑地质松软或含水量较大,坡度不易保持。
2 挡板支撑,可采用横、竖向挡板与钢(木)框架支撑坑壁。基坑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3 对支撑结构应随时检查,发现变形,及时加固或更换,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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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先撑后拆。支撑拆除顺序,应自下而上。待下层支撑拆除并回填土后,再拆除上层支撑。
4 用吊斗出土,应有防护措施。吊斗不得碰撞支撑。
5 基坑开挖前,应在坑口顶缘,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土层坍塌。 6 开挖基坑遇有较大渗水时,可采取下列措施: 1)每层开挖深度不大于0.5m,汇水坑应设于基坑中心。 2)开挖进入含水层时,宜扩挖40cm,以石料码砌扩挖部位,并在表面喷射一层5~8cm厚的混凝土。
3)对流砂、淤泥等夹层,除打入小木桩外,并在桩间缠以竹篱等,然后喷射混凝土。 七、基坑围堰
1 围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顶面宜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0.5m。 2)对河流断面被围堰压缩而引起的冲刷,应有防护措施。 3)围堰应尽量做到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4)堰内面积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 5)围堰应满足强度、稳定性的要求。
2 土围堰适用于水深在2m以内,流速小于0.3m/s,冲刷作用很小,且河床为渗水性较小的土。土围堰宜使用黏性土填筑,围堰断面应根据使用的土质、渗水程度及围堰本身在水压力作用下的稳定性而定。堰顶宽度不应小于1.5m,外侧坡度不陡于1:2,内侧坡度不陡于1:1。填土出水面后应分层夯实。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可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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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面采用草皮、片石或土袋等进行防护。
3 土袋围堰适用于水深不大于3m,流速不大于1.5m/s,河床为渗水性较小的土。堰顶宽度可为1~2m,外侧边坡为1:0.5~1:1,内侧为1:0.2~1:0.5。土袋围堰应用黏土填心。袋内装入松散黏性土后,袋口应缝合,装填量约为袋容量的60%。在流速较大处,外侧土袋内可装粗砂或小卵石。堆码时土袋应平放,其上下层和左右层应互相错缝。
4 土、土袋围堰填筑前,应清理堰底的树根、草皮、石块等杂物。当有冰块时,必须彻底清除。填筑时,均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堰底内侧坡脚距基坑顶缘距离不应小于1m。 八、基坑排水
1 可采用汇水井或井点法排、降水,应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 2 粉、细砂土质的基坑,宜用井点法降低水位。当用汇水井排水时,应采取防止带走泥砂的措施。
3 水下挖基时,抽水能力应为渗水量的1.5~2倍。 4 基坑排出的水应以水管或水槽远引。 5 各类井点法降水的适用范围可按表3确定。
表3各类井点法降水的适用范围
井点名称 单层轻型井点 多层轻型井点 喷射井点 电渗井点 管井井点
土层渗透系数(m/d) 0.1~50 0.1~50 0.1~1 <0.1 20~200 降低水位深度(m) 3~6 6~12(由井点层数而定) 8~20 根据选用的井点确定 3~5 5
深井井点 10~250 >15 6 井点法降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井点管,应先造孔后下管,不得将井点管硬打入土内,造孔应垂直,深度宜比滤管底深0.5m左右。滤管底应低于基底以下1.5m。
2)井点管四周,应以粗砂灌实,距地面0.5~1m深度内,用黏土填塞严密。
3)集水总管与水泵的安装应降低,集水总管向水泵方向宜设有 0.25%~0. 5%的下坡。
4)井管系统各部件均应安装严密,不得漏气。
5)降水过程中,应加强井点降水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保证不断抽水。
6)对水位降低区域建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应进行观测,并采取防护措施。
7)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期间,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九、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倾斜岩层,应将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易风化的岩层基底,应按基础尺寸凿除已风化的表面岩层。在砌筑基础时,应边砌边回填封闭。
2 碎石类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砌筑基础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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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一层水泥砂浆。
3 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必要时,可向基底夯入10cm以上厚度的碎石,碎石层顶面不得高于基底设计高程。
4 泉眼可用堵塞或排引的方法处理。 十、基底检验
1 基底应检验下列内容:
1)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和基底高程。 2)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 3)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 4)检查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资料。
2 基坑检验方法按地基土质复杂(如溶洞、断层、软弱夹层、易溶岩等)及结构对地基有无特殊要求,可采用直观或触探方法,必要时钻探(钻深至少4m)取样做土工试验,或按设计的特殊要求进行荷载试验。
3 基底高程容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土质 ±50 mm 石质 +50mm,-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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