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围栏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赣州汇丰建设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昆明市波西米亚小区外围栏更换 2、 工程地点: 昆明市滇池路波西米亚小区 3、 工程范围: 小区外围栏更换 4、 工程用料: 按图纸施工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本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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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竣工。工期 天.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因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2、遇下例情况工期可顺延:①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以上的;②出现书面停工要求的;③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下雪等);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⑤因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⑥由于甲方其它原因造成的停工(如场地整理未好影响施工等)。基于以上原因造成的停工,可按实际影响施工天数顺延。 第三条:工程变更
任何工程变更,均须甲方下达书面《工程变更通知》,由此引起的工程变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甲方必须在《工程变更通知》下达三日内,为每一项工程变更签定《工程变更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第四条: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造价预算(含税)为 元,大写 。按 元/米计算,结算时以完工验收实测数据为准。 2、付款方式:该项目全部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95%,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付清余款。
3、乙方需提供发票。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无条件提供乙方在施工时的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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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3、 按时拔付工程款,承担因延期付款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4、 若施工过程中城管等有关方面禁止施工,则甲方必须按已
完工程量成品计价,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第六条:乙方责任
1、 指定专人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协调解决乙方责任范围内的
各项事宜;负责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2、 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在施工中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与
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第七条: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对工程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甲方通知后2天内乙方派专人到达现场维修施工,对于人为损坏及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不承担保修责任。 第八条:安全责任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签定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各项约定条款。若有一方违
约,则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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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
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提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若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则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及结清余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单位地址: 代理人身份证: 单位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户名及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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