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总结。
3、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4、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5、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副组长担任总指挥,各职能部门按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各委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6、向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二、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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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培训、适时演练、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院内、外突发事件急救信息 白天:党政办公室、医务科 夜间:总值班、急诊科 报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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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领导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医务人员迅速到院到岗
成立临时指挥中心发出指令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视情况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各委员会执行指令,实施各自职责 并及时反馈现场救援情况 注: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
2、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 3、急需解决的问题;
4、本院、本单位人员、设备、房屋等受损情况; 5、疫情的报告和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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