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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2021-02-12 来源:钮旅网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2008]001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合肥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定函〔2007〕897号)和《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07〕33号)文件精神,现对合肥地区定额人工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地区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市区41.73元/工日、三县37.05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装饰装修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为: 市区44.04元/工日、三县39.36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具体调整按下表进行:

调整内容 计价依据 结算系数 合肥市市区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工程类别 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综合价差额调整工日数量×10.59元 格》(第二版) 系数 工日数量×12.90元 工日数量×11.31元 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合建办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2001]综合价格》(第二版) 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99号 合建管[2000]92号 合建管[2000]96号 费用 工日数量×22.04元 工日数量×17.36元 工日数量×7.71元 工日数量×10.59元 工日数量×9.00元 三县 工日数量×9.00元 工日数量×10.59元 工日数量×9.00元 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配套综合定额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 2000年《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 工程估价表》 配套费用工日数量×12.39元 定额 (1) 以上定额人工费调整只计取税金。

2、以工程量清单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不分市区与三县)

(1)、发包方在编制工程拦标标底时,其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由31元/工日调整为 39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计取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规费(不可竞争费),只计取税金。

(2)、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39元/工日。

三、调整时间和调整方式:

1、调整的定额人工费,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2008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按以下规定办理: ⑴、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⑵、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本文件第二条。

⑶、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依据的工程项目,其投标报价中人工工日单价低于39元/工日,可进行调整,但调整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得超过8元/工日且增加的工日单价不得超过39元/工日。

3、调整增加的人工费列入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抄报:市建委、省建设厅造价管理总站、市建筑事务管理处 抄送:肥东县建管局、肥西县建管局、长丰县建管局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作者:佚名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 点击数: 1497 更新时间:2009-10-8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2009]001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合肥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建计函[2008]346号)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合肥市2009年1月1日后新招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按下列取费费率计算:

一、以预算定额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⒈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工程造价按下式计算:

工程造价=综合价格×0.9994×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1+税率)

⒉执行1999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合肥市装饰工程结算系数:

合肥市装饰工程结算系数表

工程类别 综合费用结算系数(%) 189.38 163.12 129.41 100.8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⒊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合肥市安装工程结算系数:

合肥市安装工程结算系数表

单位:% 合肥市区结算系工程类别 一 二 三 四 定额人工费 计费基础 数 193.68 168.36 133.43 109.18 三县结算系数 164.25 141.44 109.98 70.14 ⒋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 合肥市市政工程综合结算系数:

合肥市市政工程结算系数表

单位:% 工程类合肥市区结计费基础 2000年市政估价表定额直接三县结算系数 34.14 29.19 工程名称 别 道路、桥涵、防洪、堤防工程 一 二 算系数 36.58 31.56 费 独立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2000年市政估价表定额人工费 给、排水工程 独立土石方工程 (人工施工) 三 一 二 三 25.69 30.49 182.27 148.09 116.85 71.79 23.40 28.13 154.11 123.30 95.15 54.54 ⒌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的项目均以3.475税率计入,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结算系数已包括劳保费和流动施工津贴。

二、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其清单计价中的规费(不可竞争费)按以下规定执行: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人工费 人工费 人工费 税前工程造价 人工费 税前工程造价 发生时,按环保 部门规定计取 费率(%) 20.00 2.00 8.00 0.15 5.00 0.1 工程名称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⒈ 养老保险费 ⒉ 失业保险费 ⒊ 医疗保险费 ⒋ 工伤保险费 ⒌ 住房公积金 ⒍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⒎ 工程排污费 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编制时应严格按以上标准予以计入。

三、工程在2008年已交纳定额测定费2009年领取施工许可的项目,仍执行原费率。

四、本通知由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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