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河教通【2015】1号
河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切实保障我市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我市教育实际,现将《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2、河间市学校大型活动申报表
2015年1月21日
附件:1
学校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一、大型活动内容要求
1、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要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2、活动内容要符合学校实际、符合学生特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
二、大型活动的管理
根据学校大型活动的性质和内容,实行备案制和申报制管理。 1、大型活动备案制:凡组织学生参加在校内餐厅、体育场、阶梯教室等场所举办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包括召开会议,举办朗读比赛、文艺演出、校内运动会、比赛等),学校在实施活动前1周,由学校内承办处室拟定活动方案,学校负责安全工作处室将活动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活动总体责任人及实施过程中具体的负责人和各个环节的安全负责人等情况进行备案。并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大型活动申报制: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校外活动 (包括运动会、文艺汇演、春游、社会实践、扫墓等),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安全责任教师与学生比例不得低于10:1),。事先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学生交通路线、学生人数及组织管理等),校外活动要安排专人先期实地考察,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进行规避,合理安排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地点、项目内容、活动形式、交通安排及线路选择。严禁组织学生到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有危险性项目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活动前要对全体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律
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大型活动申报程序
(一)按照“谁主办、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学校(幼儿园)需填写《河间市学校大型活动申报表》,并附活动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责任书,在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出具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的申请报告,由教育局职能科室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对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等进行审核,并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学校方可组织实施。
1、申报内容属教师的,由人事科负责初审并提出意见; 2、申报内容属普通中小学校学生的,由普教科负责初审并提出意见;
3、申报内容属职成教育、非义务教育民办培训机构的,由职成教科负责初审并提出意见;
4、申报内容属幼儿园的,由幼教科负责初审并提出意见; 5、申报内容属中、高考的,由招生办负责初审并提出意见; 6、申报内容属其他的,由安全科提出意见。
(二)需租用车辆开展的活动,用车必须乘坐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手续不完备、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运行。学校要在活动开始前索取校外活动乘坐车辆的资质证明(行车证、驾照复印件等),予以查验并留存。
(三)教育局相关科室在接件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后的方案报送科室分管局领导审核意见。
主办学校将各职能科室和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的相关材料送安全科。安全科将经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签审后的材料报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查备案,并于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申报学
校,同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
四、大型活动责任要求
1、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办学校对活动的安全措施承担全部责任。对每个环节都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对活动申报提出初审意见的科室牵头负责会同安全科,对活动各项安全条件及措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主办学校进行整改,并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报告。
3、严格实行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未经审批及上报备案,擅自举办大型活动,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办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规定从2015年1月21日开始执行。
附件:2
河间市学校大型活动申报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及 路线 活动起止时间 活动人数 活动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 活动责任教师数及名单 各类安全保障措施(可附页) 使用何种交通工具及数量 所属单位 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 年 月 日 教育局相关科室初审意见: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教育局分管领导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1、学校活动应提前五天履行申报手续。 2、提交申报表应同时上交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3、此表一式三份,申报手续完成后,请各单位送一份申报表到局安全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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