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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2021-08-30 来源:钮旅网
 编 号 XXX有限责任公司 EMS程序文件 1 目的

LJ-EP01 A 1/4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版 次 页 次 识别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确保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地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覆盖范围内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更新与管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排查,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3.2 公司办负责环境因素的汇总审核,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a) 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的审核批准。 4 程序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调查

4.1.1 公司办负责将《环境因素调查表》发放到公司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各部门。 4.1.2 各部门依据部门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情况,尽可能全面地识别能够控制和 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写好《环境因素调查表》,并将结果报送到公司办。 4.1.2.1 各部门根据如下文件和资料识别环境因素: a) 厂区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 b)物料使用及废弃情况;

c)能源、资源使用统计;化学品使用情况及化学品材料安全参数(MSDS)表; d)生产过程的废弃物、排放物及排放频率; e)设备运行中的环境影响;

f)产品和服务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环节;

g)公司机构和职责划分,现行环境管理措施、设备及控制文件;

h)环评报告及批文、“三同时”验收报告、“一控双达标”验收报告、近一年来环境监测报告等;排污管网图、排放口和排气筒位置;排污许可证等;

XXX有限责任公司 EMS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LJ-EP01 A 2/4 I)相关方(供方、工程承包方、运输方、固废处置方等)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 产生的重大环境影响的环节;

J)相关方投诉及处理结果;近五年来的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全厂主要事故隐患; 4.1.2.2 生产部门采用过程分析法逐一对每一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输入、输出进行分析,从中识别出环境因素;

4.1.2.3 非生产性部门根据职能所及的活动和现场,用现场调查法等识别出环境因素; 4.1.2.4 相关方的识别由职能归口部门进行;

4.1.2.5 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各部门应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的三种状态、三种时态和七种类型。三种时态为现在、过去和将来;三种状态为正常、异常和紧急;七种类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或原材料)消耗、土地污染、其他环境问题(如振动、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相关方影响等)。 4.2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时依据以下几方面: a、相关法律法规;

b、环境影响的规模及程度; c、发生的频率及持续时间; d、监控措施; e、相关方意见。

4.2.2根据以上评价依据及本公司特点,制定直接判断法(优先)和打分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见附件一)

4.2.3 各部门将识别登记好的《环境因素调查表》提交给公司办,由其依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资源能源、产品中、事故及紧急情况、相关方等方面的环境因素,审 核其填写是否规范、环境因素有无遗漏。

4.2.4公司办根据审核完毕的《环境因素调查表》,依据附件一中的评价方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能用直接判断法的直接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其余用打分法,评价后填写于《环境因素评价表》上。

XXX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EMS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程序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LJ-EP01 A 3/4 4.2.3 公司办根据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环境管理者代 表批准后发至各职能部门。

4.3公司办负责按每年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结果,依据公司新一年的发展情况,全面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更新环境因素,更新时的识别与评价方法执行本程序的有关要求:

a)进行新、扩、改或迁建项目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试生产阶段); b)有新产品投产、工艺更新、原材料替代、新增设施和设备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变化时;

d)遇到紧急状态、特殊情况或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e)管理者代表认为有必要时。

4.4 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登录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的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5 记录

5.1 《环境因素调查表》 5.2 《环境因素评价表》 5.3《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会签:

XXX有限责任公司 EMS程序文件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编 号 版 次 页 次 LJ-EP01 A 4/4 附件一: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1、直接判断法(此法优先,当出现如下情况即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法或法律禁用或限用; b、危险废物; c、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d、能源、资源的消耗(主要原辅材料的使用、电消耗和水消耗等)的减少或替代绿色产品近期在技术、管理和经济上可行时,判为重要环境因素(否则该能源、资源的消耗就直接判断为一般环境因素,而无需再打分)。 2、打分法

A、 对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的评价:

(1) 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的评价按下表进行:

内 容 a. 影响范围 全球范围 周围社区 场界内 员工10人以下 操作者本人 b. 影响程度 严重 一般 轻微 c. 产生量 大 中 小 d. 发生频次 持续发生 间歇发生

得 分 5 4 3 2 1 5 3 1 5 3 1 5 4 夜间发生 白天发生 偶然发生 e. 法规符合性 超标 接近标准 达标 f. 社区关注程度 强 一般 弱 3 2 1 5 3 1 5 3 1 (2) 污染物及噪声重要环境因素评价标准:

注:a=5,e=5,f=5 总分≥15时可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B、能源、资源消耗评价: (1) 评价方法

内 容 a. 万元产值(年)消耗量 大 中 小 b. 可节约程度 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 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 较难节约 (2) 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注:总分大于7分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 3 1 5 3 1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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