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核:
北京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5年7月15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义里6号楼综合整治项目 2、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3、建筑类别:住宅建筑 4、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5、总建设面积:4189.30㎡ 建筑层数:地上5层,层高2.9m 建设高度:15.70米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6、关于修订《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7、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8、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
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组织架构 2、各级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
1.1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
1.2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1.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1.7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8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2.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2.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2.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2.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2.7检查施工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
2.8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报告; 2.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 2.10完成总监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
3.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安全监理负直接责任。
3.2负责监督本专业有关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事项,有权责令整改。
3.3在日常巡视施工现场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文明施工的现象,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并跟踪督促实施。 3.4审查本专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要明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或者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报审,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其各项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3.5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3.6对重要施工环节和易发事故工序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3.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总监代表或总监报告,以便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8完成总监或总监代表交给的其它安全监管工作。 四、工作方法、程序、措施、控制要点 (一)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上午、下午各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
2.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每日不少于2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2项目监理部每周一次组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2.3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安全专题会议
4.1 总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4.2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4.3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5.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5.2工作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5.3监理通知: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
5.4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监理报告
6.1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报告。
6.2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报告。
6.3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代建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
6.4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5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理。
6.6监理工程师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6.7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每日两次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监理员每日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6.8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程序 1、一般程序
不合格 合格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措施
1、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及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任命书及其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上岗证及其落实情况。
3、审查和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和措施。 5、审查入场材料,机具设备及安装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尽责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状况。 7、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对一般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8、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汇报:
8.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8.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8.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8.4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8.5出现安全事故时。
8.6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8.7对安全事故要“三不放过”,要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人,使责任人和大家得到教育,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再次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立即向公司、代建单位报告,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四)、控制要点
4.1、高处作业吊篮监理控制要点:
审查出租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操作人员的培训证明,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产权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施工作业时,严禁超过吊篮的额定载荷。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检查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在每班作业前,督促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原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 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安全绳接长使用,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严禁从吊篮的电气控制箱连接其他用电设备;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篮作业;
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代建单位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2、施工安全用电监理控制要点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检查总包单位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3、安全防护监理控制要点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是否满足方案和安全要求; 临边和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消防、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现场材料码放是否整齐有序,成品保护工作是否到位; 每日施工现场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施工现场控制和减少杨尘,同时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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