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期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No.1,2010 (第12卷第1期) 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ion College (Vo1.12.No.1) 网络暴力现象解读 刘伟锋安晓静 (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河南平顶山467000) [摘要] 网络暴力事件近几年来屡屡发生,对正常的网络秩序和现实社会构成了强烈冲击,已引起了社会民众、专家学 者的广泛专注。本文拟从网络暴力现象问题的提出入手,试对网络暴力的概念内涵予以界定,分析其产生的起因并对这一问 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网络暴力;网络立法;网络实名制 [中图分类号】1)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53(2010)01 1—o2 一、网络暴力问题的提出 德审判”;15.73%的认为“人肉搜索”;13.91%的认为“虽然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在网络上出现了大量 说的不是谣言但进行了人身攻击”;6.36%的认为“针对某公 以匿名的、群体性方式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的事件。虽然攻 众人物进行客观批判,令当事人感到压力”。 2 击者的身份是虚拟的,但在现实中却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 《人民日报》也曾总结了“网络暴力”三大特征:1.以道 伤害,并且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种暴力现象就是逐渐 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 被人们所关注的“网络暴力”。 决;2.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 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网络暴力事件当属2006年的“高 煽动和纠集人群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3.在现实生活中 跟鞋虐猫事件”。2006年2月26日,网民“碎玻璃渣子”在 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_3 猫扑论坛上公布了一组虐猫视频截图,图片迅速引起网友愤 纵观各个网络暴力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网民们往往采取 怒,自发地组织起来调查该事件。随后,虐猫女子的照片被 将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 制作成“宇宙通缉令”,网民以各种手段方式调查出虐猫地点 于众,使当事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从虚拟的网络社会转移到现 及虐猫女子的身份并公布于众。在网络通缉令的强大攻势 实生活中,从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网络暴力并不是传统意 下,虐猫女子最后被单位停职并向网民公开道歉。倘若说该 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暴力行为,而是一种不特定 事件是由于道德评判的作用,对大多数人的触动还不足够深 多数人以网络为载体,自发地、集体地对某一事务进行语言 的话,那么接踵而来的“铜须门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 的攻击和骚扰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倾向和强 “姜岩事件”等事件,开始让人们深感不安。人们在感受网络 烈的攻击性,它往往以一种“执法者”的形象出现;一般并不 舆论监督强大力量的同时,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谩骂也给 希望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而是以自己的 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网络舆论也从原先的正义声讨转 道德标准对当事人的行为给予是非对错的评判,进而把他们 变成了对公民人权的践踏。有关专家已尖锐指出:网络暴力 个人的处罚意愿强加在当事人身上。 . 已经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待用法律、文化和 三、网络暴力产生的起因 道德手段给予制裁。 网络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许多人的反 二、网络暴力内涵界定 思,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种声势浩大的网络讨伐行为更应 关于网络暴力到口前为止,尚没有一个规范的定义。那 该被批判。但为什么网络暴力事件会屡屡发生,是什么原因 么,到底哪些事件属于“网络暴力”,我们将如何对网络暴力 促成了这种现象的产生呢? 行为进行界定呢?百度将其定义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 (一)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与网络道德规范的缺失 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l 似乎太过 网络暴力事件与现实生活中的暴力事件不同。在现实 于简单、笼统。根据央视网对“你认为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 生活中,人们在社会规定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规范下行动,他 力?”的网友在线调查显示:25.36%的认为“在网络上散布谣 的任何行为都要承担一定的后果。而在网络空间里,网民可 言进行人身攻击”;21.55%的认为“网上传播他人的隐私”; 以通过匿名的方式进行自己的行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匿 17.09%的认为“对自已也不太清楚的事件进行评论甚至道 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 I收稿日期]2009—1O—l2 [第一作者]刘伟锋(1981一),男,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法律教研室教师。 41 2010年1月 第12卷第1期 刘伟锋等:网络暴力现象解读 Jan.2O1O V01.12.No.1 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当个体进人到网络世界之后, 一情绪型舆论暴力,维护网络秩序的有效保障。目前我国虽然 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总体上来说,对网络舆论的 引导和监督还很不够。从法律角度来如何界定网络暴力, 种融人群体而产生的安全感,使得他们倾向于放纵自己的 行为,而且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会受到惩罚,法不责众 的古训也许是对此最好的诠释。网络匿名的特点恰恰契合 了这种大众心理,甚至比现实生活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肉 搜索”之所以有诸多人加入并且乐此不彼,就是因为视自己 为无名的“大多数”,信奉“法不责众”,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 担任何责任和后果。于是,他们以道德的名义去声讨乃至惩 罚“非道德“,却在事实上扮演了同样不道德的角色,侵犯了 “人肉搜索”能否人罪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近年来,在地 方立法中虽然也有规范网络暴力的相关规定,比如江苏徐州 立法明确对“人肉搜索”说“不”。但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 规范和细化,只有这样,那些热衷于在网络上发表诋毁、谩骂 他人帖子的网民才会有所收敛。并且需要进一步立法规定 网站的责任,网站对网上违法侵权言论如何管理,应当承担 他人的隐私,对他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长期以来, 什么样的责任等,都需要法律进行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 在虚拟的匿名网络空间里,针对网络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的道 定。 德体系一直处于真空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导致 (二)推行网络实名制,增强网络安全 网民网络道德规范缺失。各种在现实生活巾被压抑的不良 在关于网络实名制的大讨论巾,很多网友持反对意见, 欲望开始显现,促使大量网络暴力事件的产生。 认为实名制根本没有可行性,依靠实名制根本不可能杜绝网 (二)网民的狂欢恶搞心理与理性缺失 络暴力,并且会使整个互联网失去活力。但笔者认为,推行 网络暴力事件产生的很多因素都可以用网民的狂欢恶 网络实名制,是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发生的除立法之外最有效 搞心理来解释。中国传媒大学的何新华博士认为“网民的狂 的手段。实行网络实名制,网民在发表言论时会有所顾忌, 欢娱乐心理也是导致网络暴力的一大原因。网络暴力事件 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减少利用网络进行违法 中,越来越多的人以此来满足自己的狂欢和娱乐诉求,并获 犯罪行为。比如韩国,在著名女星崔真实自杀事件发生后, 得自我现实的成就感。这就使得网络暴力事件已经从最初 引起了各界关注,并认为是网络暴力间接逼死r崔真实。韩 单纯的对当事者的道德审判,越来越呈现出娱乐化的倾 国政府便积极着手修订关于严惩网络弊端的法律,增加适用 向。” 如果说早期的网络事件大部分出于对当事者的道德 网络实名制的网站,以有效地防止不负责任的流言蜚语流入 审判,发的帖子多是就事论事的评论,而现在的网络暴力则 网站,对公众人物起到保护的作用。 显现出恶搞当事者的倾向,有lr娱乐化的倾向,公然放弃维 (三)加强网民教育,提升网络道德规范 护道德正义的外衣。“很黄很暴力”事件就是这一转型的分 治理网络暴力需要法律和道德双管齐下。网络虽然是 水岭。网络暴力看似是“多数人的暴力”,本身却带着明显的 虚拟空问,但并不是自我放纵的火堂,它更需要道德的规范, 群体狂欢恶搞特征。参与者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 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净化网络空间。所以笔者认为,根治 乱的看客心,加上盲目的从众心理,从而丧失了自己的理性 网络暴力现象发生的最佳方式在于提高网民自律意识和道 判断,人云亦云,跟风追击,形成庞大的舆论合力,造成对当 德素养,加强网络社会伦理道德建设,倡导文明绿色上网。 事人更为恶劣的影响。 网络道德的提升归根结底需要网民索质的提高,如果网民文 (三)中国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 明、理性声音占据了网络言论的主流,那么那些惯于使用语 网络暴力的产生除了与网络环境和网民自身理性判断密切 言暴力和谩骂攻击者也就会自觉退场或者改变其行为方式。 相关外,还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根据人民网关于“您认为网络 ◇ 暴力产生的根源在哪里?”的在线调查显示,“法制和精神文明建 设滞后”因素占到36.9%的比例。-o 比如作为网络暴力最主要的 注释 表现之一“人肉搜索”,就目前而言,用刑法、民法来规范实难奏 [1]百度百科.网络暴力.http://baike.baidu.corn/view/ 效。“人肉搜索”引发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揭露他人隐私、侮辱和 979872.html?wtp=tt 诽谤。对于后两者,目前刑法中已规定有侮辱罪和诽谤罪,但并 [2]央视网.http://www.cctv.com/vote/seelO179.shtml 没有纳入侵犯隐私罪。曾经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就有 [3]《对“网络舆论暴力”说“不”!》[N].人民日报.2007 委员提出:“‘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 ~8—12 基本信息,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 [4]陈秀丽.《网络暴力现象内涵及原因分析》f J].成都 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l 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 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5):p78 刑法中予以规范。 [5]何新华.《网络暴力事件Il 的受众心理机制》[J J《新 四、规范网络暴力的对策 闻爱好者》,2008,(2O):p9 愈演愈烈的“网络躲力”现象已引起了社会民众、专家学 [6]人民网.http://202.99.23.223:8081/vote—show/in- 者的广泛关注,许多仁人志士也表现出了担忧,规范网民的 dex.php?qid=6321 网络行为就成为了必然。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规范 [7]《“人肉搜索”该给你同个什么样的“栅栏”》【N]. 控制“网络暴力”的泛滥趋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开: 法制13报.2008—10—7 (一)加强网络立法,维护网络秩序 [责任编辑:文哲] ’法律是公民行为规范的基准,加强网络立法是控制网民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