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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8个要素评分细则

来源:钮旅网
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

2.本评定标准分为8个一级要素、29个二级要素和208条考评内容。 3.评审中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内容(在评定标准中以“★”标识)100%检查,其他工艺、设备和作业行为随机抽查。

4.企业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评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在评定标准表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应使用最新有效版本,企业还应遵守地方法规的要求。

6.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项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有特别说明扣分的(一级要素不得分项和二级要素不得分项在考评办法中斜体加粗的内容),应在该当前一级或二级要素内进行扣分。

7.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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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标准化达标等级(见下表):

标准化达标等级 一级企业 二级企业 三级企业

标准化得分(X) 100>X≥90 90>X≥80 80>X≥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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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缺少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目标中仅有事故等结果性指标,无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过程性指标的,扣1分; 总体生产经营目标中未涉及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的,不得分。 基层单位和部门未根据职能对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逐级分解至班组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1.1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2 考核等环节内容。 1.1.2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 1目标职1.1责 标 目2 1.1.3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指标,签订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并定期进行考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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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两处不得分; 签订各层级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未覆盖所有部门或单位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企业、部门、车间和班组的指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未全覆盖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无针对性的,扣1分;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不得分。考核记录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1.4定期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 2 未按规定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的,不得分; 未及时调整目标、指标及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正式发布的,扣1分。 小计 1.2.1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 1.2机1.2.2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构和职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责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0 得分小计 4 未依法依规设立机构或配备相应人员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成员未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不得分;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不得分; 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的或每季度召开安全会议少于1次的,不得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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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开安全会议的,不得分; 会议内容不充实、无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未完成项无整改措施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2.3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并转化为具体工作。 4 未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责任制)实施计划及考核标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职责(责任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不得分。 1.2.4企业分管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4 制的相关要求,履行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责任制)未全覆盖,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发现企业分管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现象,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 制度缺少环节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被抽查人员中有对本岗位责任制掌握不全的, 小计 14 得分小计 1.3.1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4 1.3全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 员参与 1.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4 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评标准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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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容。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含职能部门下属岗位)。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3.3建立自下而上的全员参与机制,出台全员参与的激励约束制度。 4 未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机制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形成全员参与途径的,不得分; 未出台全员参与的激励约束制度的,不得分; 制度中无奖励措施的,扣2分。 工作小组成员无从业人员的,不得分;工作小组中从业人员比例低于40%的,扣2分; 会议频率少于每月1次的,发现一处扣1分, 发现两处不得分; 会议内容无从业人员参与标准化工作内容的,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缺少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规定不符合的,不得分; 1.3.4建立有从业人员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小组,主动收集从业人员的建议和意见,促使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定期召开会议,推进标准化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4 小计 16 得分小计 1.4.1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明确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环节内容。 2 1.4安全生产1.4.2制定包含以下方面内容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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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6)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4.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按计划使用的,扣1分;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未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超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4 未按标准提取的,不得分; 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不得分;台账不完整或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扣2分。 1.4.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 2 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能提供缴纳工伤保险缴费有效凭证的,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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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分; 有关工伤鉴定、保险赔偿资料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小计 1.5.1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1.5安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全文化建设 10 得分小计 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不符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企业安全理念不明确的,扣2分;领导未作出 公开安全承诺的,扣1分; 企业各部门、班组未逐级落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求并开展活动,,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制度缺少环节内容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的不得分; 未有效使用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得分小计 4 小计 1.6.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范围、管理要求等环节内容。 1.6安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全生产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信息化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建设 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4 6 小计 合计 6 60 得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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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2.1.1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 2.1.2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向主管部门汇总。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方便从业人员查阅。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未明确主管部门、获取渠道、方式等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未定期识别或获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清单和文本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部门未分类汇总清单或建立文本数据库的,不得分。 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有过期作废、或识别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便从业人员查阅清单和文本库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1法规标准识别 2制度化管理 2 2.1.3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并传达给从业人员。 6 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有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内容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传达给从业人员的,发现一人次扣1分,发现两人次不得分。 小计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和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 2.2 规章制度 2.2.2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确保从业人员能及时获取。 10 得分小计 4 规章制度完全由第三方机构、人员编制的,一级要素不得分; 制定过程中无征求工会和从业人员意见、建议的,扣2分。 未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发现一个岗位扣1分,发现两个岗位不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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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小计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6 得分小计 评分方式 无发放记录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3.1按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作8 业流程、风险分析、安全要点、严禁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 2.3操作规程 2.3.2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2.3.3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2.3.4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 小计 2.4.1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应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编2.4文制、评审、批准、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档管理 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缺少岗位作业流程、风险分析、安全要点、职业病防护要求、严禁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发 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内容与岗位实际不相符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征求意见和建议记录的,不得分。 操作规程不符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设施投入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修订无相关记录的,扣1分。 未发放到相关岗位的,发现一个岗位扣1分,发现两个岗位不得分。无发放记录的,扣1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未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批准、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6 4 4 22 得分小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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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2.4.2建立健全主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过程与结果的记录,并建立和保存有关记录的电子档案,支持查询和检索,便于自身管理使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取检查。 2.4.3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安全生产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查阅权限等要求。 2.4.4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事故、事件记录;培训记录;标准化自评、评审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练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等。 2.4.5每年至少1次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进行评估: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运行过程与结果记录不全、未保存相应电子档案的,不得分; 无法查询和检索检查电子档案或查询不便的,扣1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未规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分类、责任部门、保存周期、保存形式、查阅权限等相关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对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 缺少档案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文件档案未有效管理,未对工作活动过程追溯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少于每年1次的,不得分。 当出现变更情况时,未及时对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的,不得分; 评估报告缺少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 2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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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两项不得分; 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4.6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4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小计 2.5.1开展国际对标工作,将对标结果融入到2.5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当中。 际对标 小计 合计 3.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3.1教3教育培育培训训 管理 未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组织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的,不得分。 未开展国际对标工作的,不得分; 未将对标结果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当中的,不得分。 得分小计 18 得分小计 4 4 60 得分合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44号、第80号等规定的,不得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培训对象、内容、时间、考核形式等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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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3.1.2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识别从业人员培训需求的,不得分; 需求识别不充分的,扣1分; 无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有缺失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不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44号、第80号等规定的,不得分。 培训记录与培训计划不符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培训内容缺少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或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演练、事故学习等类别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考核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建立从业人员个人教育培训档案的,不得分; 未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改进的,不得分。 抽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责任制、主要规章制度、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情况、职业卫生情况等内容不熟悉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3.1.3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应包括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或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演练、事故学习等内容。 4 3.1.4如实记录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小计 3.2.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2人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员教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培训 12 得分小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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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3.2.2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应按安全职责分工亲自给从业人员培训。 3.2.3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未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无相关培训记录的,扣1分。 抽查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记录,成绩不合格就上岗的,不得分; 抽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档案缺失的,培训时间达不到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培训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针对性不强的,扣2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未培训合格就上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或培训不合格就上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被抽查从业人员对教育培训内容不清楚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6 3.2.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6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证书过期未及时审核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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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不全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2.5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规定,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训。 2 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未经专门应急救援培训上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定期参加复训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抽查专职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援流程、方法等内容不熟悉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继续教育的,不得分; 培训时间、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培训未覆盖全体从业人员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无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未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分; 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未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分;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3.2.6全体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 4 3.2.7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 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外来人员入厂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因素、所从事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安全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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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对进入企业检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小计 合计 ★4.1.1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设4现场管备设施理 管理 28 得分小计 40 得分合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或不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的,扣2分; 企业在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中,未履行“三同时”手续,但已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整改的,12 该项不扣分; 安全设施投资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未纳入项目概算的,不得分; 安全设施: 无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的,扣2分;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不得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未组织审查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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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成书面报告的,扣2分;无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的,扣2分;验收不合格就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不得分。 职业病防护设施: 未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或者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的,扣4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2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4.1.3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GB50016、GB50414的规定。 2 厂址选择不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规定的,不得分。 未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规定对生产场所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扣2分; 防火最小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合理安排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影响行人安全的,不得分; 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4.1.4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厂区布置、主要车间工艺布置及人员密集辅助场所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要求,2 应设有消防、安全通道及标识。 ★4.1.5车间主控楼(室)、主电室、配电室、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电气室、电缆夹层等要害部位的疏散出口必须按规12 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定设置2个安全出口;主控楼(室)、主电室、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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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电室等、电气室面积小于60m2,以及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的电缆夹层且无人值守的,可设一个,其门必须向外开。 4.1.6建构筑物应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器等防雷设施;燃气管道及相关设备设施应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并保存记录。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扣1分; 未定期检查或无检查记录的,扣1分; 防雷设施不完好或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燃气管道未采取有效的消除静电的措施或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缺陷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或记录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危险区域划分、危险区域范围确定的,不得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选型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防爆设备存在缺陷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按计划检维修与维护保养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 4.1.7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火灾危险环境中危险区域划分、危险区域范围确定、电气设备选型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6 4.1.8按检维修计划与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 4.1.9生产现场的机电、操控设备应有安全连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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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锁、快停、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 4.1.10蒸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蒸馏设备宜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2)蒸馏宜采用蒸汽加热,采用明火加热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蒸馏设备及其管道、附件等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酿酒车间的中转储罐容量不得超过车间日产量的2倍且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h。 采用塔式蒸馏设备生产酒精,各塔的排醛系统中应设置酒精捕集器,并应有足够的容积。排醛管出口宜接至室外,且不宜安装阀门。 4.1.11酒库: (1)酒库的设计、建设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2)酒库内应阴凉,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或可能会对库存物造成污染或毒害作用的物料; (3)当采用陶坛、酒海、酒篓、酒箱、储酒池等容器储存白酒时,白酒库内的储酒容器应分组存放,组与组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隔堤。若防火分标准 分值 得分。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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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区之间采用防火门分隔时,门前应采取加设挡坎等挡液措施。地震烈度大于6度以上的地区,陶坛等陶制容器应采取防震防撞措施。 酒库内使用的酒泵及其他电气设施应为防爆型。库内作业时,应避免产生火花,库房应安装换气扇,库内温度或酒精浓度超过规定要求时,应及时启动换气扇。电气开关箱应设于库外,对库内设施、设备的维修须移至库外进行。 4.1.12储酒罐区、原酒库等: (1)露天酒罐区的贮酒罐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管路连接应可靠无渗漏,储酒罐顶部应设置呼吸阀,罐体上应安装液位显示装置,储酒罐底部应有罐体共用的不少于两处的接地装置,储酒罐间距应按规定满足安全距离要求; (2)储酒罐区四周应砌筑围堰,并采取防溢流措施。围堰的高度应满足能容纳罐区内最大储罐的容量要求,同时设置排酒装置,以便溢流酒能及时排出。酒罐顶部应架设喷淋装置,在环境温度过高时对储酒容器进行降温; (3)金属储罐必须设可靠的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点沿储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4)罐区内需动用明火维修的设施设备,应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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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移出区外进行;必须在区内维修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和实施; (5)储酒罐的进出酒管道要设置在罐体的底部,需要高位安装时,在罐体内部必须将管道引到罐体底部,并保证出酒口与罐体底部平行,且距底部不大于30cm; (6)需进入罐体内部作业时,应首先放空、清理储罐内残留物质,经检测空气指标达到要求后,方可实施作业,并派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与罐内操作人员的联系,所用照明器具应为防爆型,配用电源电压应为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7)原酒采用车辆倒运时,应使用专用合规的车辆运输,采取可靠的导入导出方式,控制原酒装卸的流速和酒管口离罐底的距离,并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措施,防止酒气挥发与外来静电引发事故。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13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1)包装车间必须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场所,并满足防尘、8 防火、防爆要求,灌装车间应与洗瓶间、外包装间分开; (2)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匹配,库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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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内应阴凉、干燥,并按规定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电气开关和灯具; (3)堆垛应符合规定要求,按规定设置应急通道和应急出口,并保证畅通; (4)生产车间、酒库应根据工艺技术要求,配备温度计、湿度计等,所有接触或可能接触白酒的设备、管道、工器具和容器等,应用无铅、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不与白酒起化学反应的材料制作。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14勾兑车间: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1)勾兑车间内储罐总容积不宜超过100 得分。 m3; (2)重新规划勾兑车间时应采用建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隔墙设置防火分隔等措施加强勾兑车间的安全防护。不燃烧体隔墙的构造10 应能在受到火灾及其他因素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不燃烧体隔墙倒塌; (3)勾兑车间内储罐的安全间距、防火分隔的设置以及酒泵区的分隔均应参照酒库的规定执行; (4)严禁在勾兑车间内进行成品暂存。 4.1.15原辅料加工: (1)小麦、大米和高粱等原辅料筛分、粉碎8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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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及干燥设备应置于专用的厂房中,并应采取通风除尘措施; (2)筛分机、干燥机和粉碎机的进料口和卸料口应根据进料及排料的方式设置密闭或半密闭罩,并采取排风措施; (3)应根据粉碎设备的产生情况,分别采用局部密闭罩、整体密闭罩或密闭室等不同密闭方式,不得敞开式生产。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16粉碎、制曲车间: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得分。 设计,应设泄爆口,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应及时清扫附着在12 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避免粉尘堆积; (4)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后应急处置措施;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采取防雷措施。 4.1.17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独立的负压机械通风设施。机械通风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机械通风设施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其事故排风机的过载保护不应直接停风机。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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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1.18液态法酿酒车间、酒精蒸馏塔、白酒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酒精度大于或等于38度的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应设乙醇蒸汽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二级要素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12 得分。 ★4.1.19粉碎设备、输送设备: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符合防爆等级的要求; (2)应在粉碎机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粉碎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安全操作规程应置放在作业场所。 ★4.1.20除尘系统: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12 12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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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它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4.1.21易燃易爆场所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保护。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2 易燃易爆场所敷设的配电线路未穿金属管保护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22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4.1.23厂房的照明,应符合GB50033和GB50034的规定,满足以下要求: (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 (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 4 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无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接地电阻的检验或者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不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选用照明器材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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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下列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操作室、计算机室、配电室、电缆隧道等。 ★4.1.24管道敷设应满足: (1)可燃气体、液体管道严禁穿越和敷设于电缆隧(廊)道或电缆沟; (2)氧气管道不得与燃油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和电缆、电线同沟敷设; (3)动力电缆不得与可燃、助燃气体和燃油管道同沟敷设。 4.1.25加压站、混合站、抽气机室等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GB50019的规定。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按规定设应急照明或应急照明未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之一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12 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未按照《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相关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未能正常运行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的材料、尺寸、角度、防腐措施等不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存在事故隐患的,不得分;设备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未设置固定平台或未能满足安全操作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26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合GB4053的规定;设备设施的人孔、阀门、仪表等经常有人操作的部位,均应设置固定平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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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之一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27燃气(油)管道和钢制储罐应满足: (1)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钢制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12 (2)输送可燃或助燃的气体、液体管道必须设置防静电装置。每隔80~100m应重复接地,进车间的分支法兰处也应接地。 4.1.28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按照GB50414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2 未按规定设装置的,不得分; 缺少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防小动物进入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穿线孔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4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29变配电系统: (1)各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变配电站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坐标、编号及型号、规格、长度、杆型和敷设方式等; 6 (2)应有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室、发电机室平面布置图;降压站、中央变电室、高压配电室及各分变电室和发电站的接地网络图; (3)应有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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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工具的试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4)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5)变配电间门向外开,高压间门应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制作的实体门; (6)门、窗、自然通风的孔洞都应采用金属网和建筑材料封闭,金属网孔应小于10mm×10mm; (7)浸式变压器应设有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排油设施; (8)加设遮栏、护板、箱闸,安全距离符合规定;遮拦高度不低于1.7m,固定式遮拦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 (9)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应隔离,电缆通道用防火材料封堵; (10)保存完整规定存档期限内的工作票、操作票。 4.1.30固定式低压电气线路: (1)线路布线安装应符合电气线路安装规程; (2)架空绝缘导线各种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6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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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求; (3)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 (4)线路穿墙、楼板或地埋敷设时,都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5)地下线路应有清晰坐标或标志以及施工图。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31动力照明箱(柜、板): (1)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差的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场所,应采用与环境相适应的防尘、防水、防爆等动力照明箱、柜; (2)符合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各类电气6 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内外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3)各种电气元件及线路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无异常发热、烧损或裸露带电体现象。 4.1.32电气设备: (1)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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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2)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3)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33临时用电线路: (1)有完备的临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和手续,其中应明确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6 定; (3)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布线; (5)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1.34锅炉、压力容器: (1)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位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腐蚀等缺陷;管道、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汽水取样孔周围无腐蚀、渗漏现象; (2)相邻管件或构件无异常振动、响声或相互磨擦等现象;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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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3)压力表:校验标签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表盘清晰,指针功能正常,便于观察,采光或照明良好;表盘上有超压警示标记; (4)安全阀:铅封、校验标签是否完好,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外观是否有缺陷; (5)水位表:水位表上是否有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是否清晰可见,玻璃管水位表是否有防护罩,照明是否良好; (6)排污装置:阀门、排污管是否有渗漏;排污是否畅通,排污时是否有振动,应有定期的排污记录; (7)给水系统:给水设备、阀门是否能保证可靠地向锅炉供水;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除氧装置工作正常; (8)燃烧系统:燃烧设备、燃料供应设备及管道、除渣、鼓、引风机运转正常; (9)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压缩空气、循环水、润滑油等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储气罐应安装安全阀,各种管道应按规范标注识别色和介质流向,阀门应有表明开、关的状态标识; (10)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齐全、完好。 4.1.35工业气瓶: (1)对购入气瓶入库和发放实行登记制度,6 登记内容包括气瓶类型、编号、检验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日期、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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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2)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常用气瓶的检验周期为:一般气瓶(氧气、乙炔)每3年检验一次。惰性气体(氮气)每5年检验一次。超过30年的应按报废处理; (3)外观无机械性损伤及严重腐蚀,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正确、明显;瓶阀、瓶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4)气瓶立放时应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或措施;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按规定留有剩余重量; (5)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存放在气瓶专用库中,库房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 (6)同一作业点气瓶放置不超过5瓶;若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超过20瓶以上,应设置二级瓶库;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使用时可燃、助燃气瓶与明火距离应大于10m,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距离不小于5 m; (8)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有防止阳光直射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9)空、实瓶应分开放置,保持1.5m以上距离,且有明显标记;存放整齐,瓶帽齐全。立放时妥善固定,卧放时头朝一个方向,库内应设置足量消防器材。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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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36起重机械设备(吊机、吊车、吊具等): (1)吊车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正常使用: 1)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2)大、小行车端头缓冲以及防冲撞装置; 3)过载保护装置; 4)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5)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 6)露天作业的防风装置; 7)电动警报器或大型电铃以及警报指示灯; (2)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 (3)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6 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4)与机动车辆通道相交的轨道区域,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5)起重机械应在检验周期内使用,检验报告要长期完整保存; (6)应有吊索具管理制度,车间有吊索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集中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牌,有专人管理和保养; (7)普通麻绳和白棕绳只能用于轻质物件捆绑和吊运,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的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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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8)钢丝绳编接长度应大于15倍绳直径,且不小于300mm,卡接绳卡间距离应不小于6倍绳直径,压板应在主绳侧; (9)链条有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或下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时应报废; (10)报废吊索具不得在现场存放或使用。 4.1.3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安装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技术资料和档案、台账齐全,无遗漏; (3)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正常的安全状态; (4)每年检验一次,检验数据齐全有效。 4.1.38污水处理系统: (1)污水管道无堵塞、渗漏; (2)污水池无渗漏、漂浮杂物,混合池、曝气池、沉淀池无渗漏,设备运转良好,排放污水顺畅; (3)各潜水泵、污水泵、水处理机械基础牢固、防护良好; (4)现场设置明显的(池深或者水深)受限空间警示标示;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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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5)现场设置通风设施,配备有毒气体、空气浓度监测设备; (6)配备长管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地下污水池应设置护栏,并上锁管理。 4.1.39天然气调压站应设在露天或单独厂房内,露天调压站应有实体围墙,围墙与管道间距离应不小于2m。 天然气调压站操作室应设压力计、流量计、高低压警报器和电话,操作室应与调压站隔开,并设有两个不同方向向外开的门。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天然气调压站布置不合理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分; 未按相关规定设置压力计、流量计、高低压警报器和电话等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操作室与调压站未隔开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操作室未设两个向外开的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1.40生产岗位操作室、会议室、生活辅助设施(食堂、浴室、更衣室)、车间主电器控制室等场所应符合GBZ1的要求,与高压设备、高压管道间保持安全距离。 4.1.4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器应按GB50493和(GB6222)的要求安装。 4.1.42各种阀门应设置标明开、闭状态的标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12 安全距离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2 未安装的,不得分; 安装不全或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按规定进行阀门可视化管理的,发现一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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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志。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43建立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的管理制度。 4.1.44按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验收,确保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验收的(含其安全设备设施),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对设备设施进行责任区划分或责任不明确的,不得分。 未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2 4.1.45设备设施应明确划分管理区域,明确责任。 4.1.46介质管线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4.1.47所有设备设施、工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1.48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2 2 6 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与安全有关的设备或淘汰工艺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 资料不齐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年度综合检修计划未落实“五定”的,不得分。 未按计划检(维)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 2 4.1.49制定年度、定期、日常检(维)修计划。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应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4 修进度原则。 按检(维)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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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修。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安全验收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50应设置专门的检修电源箱,且应满足相应的环境条件要求。 2 未设置专用检修电源箱的,不得分; 未满足检修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设备设施的报废,未办理报废审批手续的,扣1分; 在报废设备拆除前未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标志的,扣1分; 拆除、报废前未制定方案的,扣1分; 涉及许可作业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进行的,不得分; 拆除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无危险物品处置方案的,不得分; 应作业许可未执行的,不得分;未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分; 资料保存不完整、齐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设备设施的停用,未办理停用登记手续的,扣1分; 4.1.51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报废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拆除前应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标志。拆除、报废前应制定方案,涉及许可作业,应按拆除、报废方案,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2 4.1.52按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进行及时报废或拆除。涉及到危险物品的生产设备设施的拆除应有危险物品处置方案。 4 4.1.53建立设备设施停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停用,应办理停用登记手续,在停用设备上应设置明显的停用设备标志,并标明开始停用时间以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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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停用期限。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在停用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停用设备标志的,扣1分; 未标明开始停用时间及停用期限的,扣1分。 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不得分; 确因检维修拆除报废的设备,未采取临时安全措施的,扣1分; 检维修完毕后未立即复原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缺少每项危险作业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内容不全或操作性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明确作业前制定施工方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危险作业项目清单的,不得分; 清单中危险作业数量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1.54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报废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2 小计 318 得分小计 4.2.1建立至少包括下列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相关资质、许可范围、审批程序、许可签发人员等: (1)危险场所动火作业; 4.2作(2)有限空间作业; 2 业安全 (3)能源介质停送作业; (4)高处作业; (5)大型吊装作业; (6)交叉作业; (7)其他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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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2.2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工作票制;签发人应在作业现场进行审批。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作业完成后进行许可关闭。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未进行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作业许可、工作票中危险分析或控制措施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授权程序不清或签字不全的,扣2分;工作票 未有效保存的,扣2分; 工作票最终签发人未到现场进行审批的,不得分;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扣2分; 作业完成后未进行许可关闭的,不得分。 生产现场未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的,扣1分;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不得分; 安全通道堆放杂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开展定置管理的,不得分; 现场作业环境不整洁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的,不得分。 6 4.2.3生产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 4.2.4生产现场应按照“有图必有物、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按区分类放、按图定置、图物4 相符、帐卡一致”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4.2.5现场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无大面积积水、积料。 4 4.2.6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4 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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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2.7未经允许,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的,不得分; 未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得分;安全路线的宽度小于1.5m的,扣2分。 在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时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多单位或多工种同一施工未现场指挥、协作记录资料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发现一处扣5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4.2.8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4 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 4.2.9储酒罐区、原酒库等(酒精库)作业: (1)对避雷装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记录; (2)罐区或库区周围必须设置放静电消除器,进入罐区或库区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放电; (3)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使用防止产生火花的工具; 12 (4)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若确需在相应区域动火,必须严格审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动火区域与罐和管道全部隔离,并进行置换,经检测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按照作业程序审核后方可作业; (5)进出车辆应安装防火帽。 ★ 4.2.10输酒环节: (1)禁止使用塑料机橡胶软管连接; 12 发现一处扣5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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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2)酒精输入管应该在液面之下或容器底部不超过30cm; (3)运输、装卸酒精的机动车辆应符合规定,并安装防火帽和消除静电装置。 ★4.2.11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36V,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时,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需要使用行灯照明的场所行灯电压超过36V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12 在潮湿的地点和进入设备内部工作,照明电压超过12V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起重机械与工具无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起重设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能从地面辨识额定荷重标识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超负荷作业的,不得分; 安全装置缺失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2.12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吊车应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不应超负荷作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设有下列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 (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6 (4)超载限制器; (5)连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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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0)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等。 ★4.2.13低压临时线路作业前应检查: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扣4分; 超期使用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的,发现一处12 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每分路的熔断器与负荷不匹配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不可靠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4.2.14低压固定线路作业前应检查:定期进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的,不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得分; 合要求;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记录发现不合格项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两处不得分。 12 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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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2.15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前应检查:在检验使用不合格的,不得分; 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未定期检验的,发现一台扣2分,发现两台不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12 得分; 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求。 发现两处不得分。 4.2.16工业气瓶使用前应检查: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缺失或未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气瓶超期使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连接元件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未能正常工作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调试、 6 4.2.17压力容器使用前应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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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更换记录不全的,扣2分; 有超压、超温等现象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2.18主电室、电气室、配电室应检查: 未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确保电气设施完(1)设置通风系统或空调系统,确保电气设好的,不得分; 施完好; 电气盘、箱、柜未设置设备编号、当心触电标(2)电气盘、箱、柜必须设置设备编号、当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缺失的,发现一心触电标识、单线系统图、接地和接零标识; 12 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3)相序线及接线标识规范、柜门保护接地相序线及接线标识不规范、柜门保护接地不牢并牢靠、接线位和母牌等裸露部位均有有机玻璃靠、接线位和母牌等裸露部位无有机玻璃罩、穿线罩、穿线孔应封堵、线路应横平竖直、固定有序。 孔未封堵、线路未横平竖直、固定有序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2.19高、低压电气柜应检查: (1)高压柜前必须铺设绝缘胶板; (2)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按检验标准要求送检,并张贴标识,确保有效。 4.2.20建立人员行为安全观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行为观察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环节内容。 4.2.21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控制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高压柜前未铺设绝缘胶板的,不得分;高压试电笔、绝缘手套、绝缘套鞋、接地线等电工工具和12 防护用品未按检验标准要求送检,并张贴标识,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 制度缺环节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辨识的,不得分;未制定相应控制措施的,扣2分;被抽查人员对控制措施不清楚的,不得分;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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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观察,做好相应记录。观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在未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6)在存在职业危害环境和场所中,未使用或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2.22进入燃气抢修作业区,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并禁止在作业区穿脱和摘戴,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禁止单独操作。 4.2.2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 (2)验电、放电; (3)各相短路接地; (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4.2.24应建立能量锁定管理制度,识别各种能量锁定点,采用可靠手段锁定。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进行观察的,不得分;观察的内容不全的,扣2分;观察未发现人员不安全行为的,不得分;观察无相应记录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未按规定穿戴防静电服、鞋及防护用具的,发现一次扣4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10 在作业区穿脱和摘戴,无专人监护及单独操作的,不得分。 没有相关规定的,扣2分;未按规定执行的,不得分。 8 6 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2分; 未辨识,无清单,未进行能量锁定管理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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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得分。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2.25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现场模拟危险区域动火作业,不符合考评标准(1)危险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防内容之一的,不得分。 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清理动火部位易燃物,用防火毯、石棉垫或铁板覆盖动火火星飞溅的区域; (2)有油渍的部位建议开启水源,直接用水12 扑灭火星;易燃区域动火时,排烟和通风系统必须关停,并派专人现场监护和及时扑灭火星; (3)动火后应派专人到动火区域下方进行确认,并继续观察15分钟确认无火险后,动火人员方能撤离。 ★4.2.26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坚持“先通风、未开展有限空间辨识的,不得分;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专人监护、并应符合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扣4分; 下列要求: 对有限空间管理,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之一(1)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限空间的,不得分。 存在的风险; (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12 (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携带相应的气体报警仪和氧气探测仪; (6)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7)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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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人员保持联系; (8)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9)使用符合现场环境的安全电压照明; (10)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1)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2.27检维修应有检维修方案,且方案内容应包含作业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隔离能量和危险物质并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检(维)修方案未包含作业危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对施工现场安全交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检(维)修完毕未及时恢复安全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意就拆除设备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设备设施检(维)修记录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检修完毕后未进行安全确认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专人负责管理的,不得分; 未建立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2.28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以及检测与检测设备,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 并保存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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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检查维护无相应记录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2.29建立岗位达标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 缺岗位达标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未明确班组安全会议的要求和内容,扣1分; 未按制度规定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安排、部署和总结未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交接班记录的,扣2分;记录有关安全工作情况、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安全要求不全的,扣1分。 未开展岗位达标活动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未按规定开展日常检查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抽查从业人员,未能提供相关制度并对规章制度内容不熟悉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4.2.30建立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明确召开班组安全会议的要求和内容。企业各岗位的班组应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并记录在班组交接班记录内。各班组应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安全4 操作技能训练、岗位作业危险预知、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事故分析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4.2.31开展岗位达标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4.2.32各岗位班组应开展日常检查活动。 4.2.33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或安全作业指导书。 2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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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2.34定期对全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建立考核标准的,不得分; 未定期进行考核的,不得分; 考核未覆盖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全体从业人员的,不得分; 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考核记录不全的、考核不合格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扣1分; 未明确双方权责或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的,不得分; 未将安全绩效与续用挂钩的,扣2分;名录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扣2分;缺少开工前审查记录和安全交底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安全交底管理的,不得分;未进行同等管理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8 4.2.35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4.2.36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开工前,对设备设施、人员进行审查、并进行技术交底。将相关方管理纳入本企业进行同等管理。 2 4 4.2.37将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条件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与承包商、供应商等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6 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以包代管的,不得分;承包协议中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未执行协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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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2.38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对相关方的服务行为进行定期风险评估的,不得分; 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对其进行安全绩效监测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进行有效统一协调管理交叉作业的,不得分。 承包商、供应商未达到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发现一个扣1分,发现两个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4.2.39应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并要求供应商、承包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小计 2 246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等规定的,不得分; 缺少制度内容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3.1建立、健全下列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4.3职(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2 业健康 (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8)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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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1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4.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3.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其他规定。 4.3.4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未明确职业病防治内容的,不得分;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未体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不得分。 4 不符合考评标准内容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未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或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未按标准发放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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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员工未正确佩戴和使用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3.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2 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不得分; 档案未覆盖全员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档案内容不符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3.6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应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 6 一年内有新增职业病患者,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应急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分;职业健康检查未全覆盖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存档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安排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及时就医并定期复查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安排职业病患者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不得分; 未将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调离或者暂时脱 4.3.7对职业病患者按规定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有职业禁忌症的,应及时调整到合适岗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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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离原工作岗位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3.8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监管2 部门报告,向从业人员公布。 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不得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不得分; 检测、评价结果未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的,扣1分; 未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扣1分; 未向从业人员公布的,扣1分。 未设置报警装置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检测报警装置未正常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分;未配置急救用品、设备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定期检测结果超《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限制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整改情况未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的,扣1分。 4.3.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险区。 2 4.3.10改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定期检测结果超过GBZ2.1、GBZ2.2中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应有明确的记录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备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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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4.3.11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各种防护用具,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并建立台账。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指定专人保管的,不得分; 未定期校验和维护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无校验和维护记录的,扣1分; 未建立台账的,扣2分。 未指定专人负责的,扣2分; 未按照制度要求监测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监测装置处于异常状态或未正常使用的,扣2分。 未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建立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全的,扣1分; 设置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要求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的,扣2分; 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未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 接触放射线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进行书面告知的,不得分;书面告知未全面覆盖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4.3.12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维护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 4.3.1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置,并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规定。 4 4.3.14涉及到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贮存的企业,应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为接触放射线的从业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4 4.3.15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工作过程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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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待遇等如实以书面形式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缺少告知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含未签合同的),不得分。 未设置公告栏的,不得分; 缺少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 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不得分; 未及时更新信息的,扣1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3.16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4 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3.17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 小计 4.4.1建立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2 52 得分小计 2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4.4.2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符合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4.4警安全警示标志,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示标志 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告知从6 业人员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存在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规定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标明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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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存在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未设置安全告知卡的,不得分;告知内容未明确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4.3警示标志的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安全色》GB 2893和《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的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规定,工业管道安4 全标识应符合《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 13495的规定。 4.4.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的规定。对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应符合《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的规定。 不符合《安全色》(GB 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设置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明确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的,不得分;未配备通讯报警设备的,不得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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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通讯报警设备未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 职业病危害告知不符合《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4.5定期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未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的,不得分;无检查维护记录的,扣2分; 标志、标识污损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得分小计 得分合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缺少内容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 现两项不得分。 4.4.6厂区内和设备设施施工、吊装、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渠、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小计 合计 4 24 640 5.1.1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辨识、评估、控制的目的、职责、方法、程序、范围、频次、2 5安全风5.1安控制原则、持续改进等要求。 险管控及全风险5.1.2组织全员对本单位的场所、生产设施及隐患排查管理 作业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治理 6 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未进行辨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提供组织全员参与辨识记录,不得分; 辨识不充分、准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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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对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和归档汇总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1.3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与现场实际相符,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选定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物料等进行评估。尤其是非常规活动和状态的安全风险评估。 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5.1.4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5.1.5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等。 5.1.6将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6 辨识未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且未与现场实际相符的,不得分; 未定期进行评估的,不得分; 评估不准确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未进行动态管理的,不得分; 安全风险等级未进行划分的,不得分; 未用规定颜色分级的,扣2分;未进行汇总的,扣2分;未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的,扣2分;未绘制分布图的,扣2分。 未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不得分; 控制措施针对性不强或未落实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6 现场抽查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情况完全不清楚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未将风险评价控制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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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培训的,扣2分; 现场抽查从业人员对本岗位风险和控制措施未完全掌握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未明确机构、人员、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作业活动及环境等内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对变更导致新的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的,不得分; 重要(大)变更未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不得分; 未对相关人员告知和进行变更后培训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相关人员不清楚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未明确职责或管理内容有缺失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1.7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2 5.1.8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重要(大)2 变更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 小计 5.2.1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2重大危险5.2.2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源辨识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与管理 5.2.3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重大34 2 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4 4 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的,扣2分;未制定安全 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扣2分。 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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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的技术规定。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的,不得分; 安全监控系统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的技术规定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2.4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相关档案材料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2 未备案的,不得分;备案资料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的,不得分。 未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需要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而无法提供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规定不符的,不得分; 未明确并落实从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的,不得分; 隐患排查的范围未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以及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标准的,不得分; 未明确要求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 5.2.5 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2 小计 5.3.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4 5.3隐患排查治理 4 5.3.2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和细化事故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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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患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周期和相关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得分; 未开展相应培训的,扣1分。 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不得分; 与制度不符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进行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不得分。 无隐患汇总记录台账的,不得分;无隐患评估分级的,扣2分;隐患记录档案资料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5.3.3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6 实行隐患排查、记录、监控、治理、销账、报告的闭环管理。 5.3.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5.3.5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3.6 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按照职责分工,立即或限期整改一般隐患,明确责任、措施、时限。 4 4 4 已发现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不得分; 整改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整改要求未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 治理方案的,扣2分;治理方案未包括目标和任务、 5.3.7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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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5.3.8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效果进行评估。 5.3.9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对发现、报告和消除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表彰;对瞒报隐患或者消除隐患不力的人员实施问责。 5.3.10运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并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3.11至少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至少每季度向从业人员通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未经评估,就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或投入使用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一线员工未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4 无相关规定的,不得分; 未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或表彰的,扣2分;未实施问责的,不得分。 未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以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记录、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不得分。 4 2 未进行统计分析或未分析管理原因的,不得分; 未及时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的,扣1分。 小计 5.4预5.4.1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隐患排查治理及风46 6 得分小计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未将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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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不得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不得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2分;未定量的,不得分;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未能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测预警 险管理等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 小计 合计 6.1.1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机构、训练、演练、应急物资、应急处置、应急评估以及预案管理等要求。 6.1.2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6应急管6.1应组织训练。 理 急准备 6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与规定和企业实际不符的,不得分。 未建立应急机构或专人负责的,不得分; 机构人员不清楚职责的,不得分; 未建立队伍或指定专兼职人员的,不得分; 队伍或人员未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无训练计划或记录的,扣1分;未按计划训练 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训练科目不全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现场抽查救援人员不熟悉救援装备使用或能力不够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100 得分合计 2 4 6.1.3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无应急预案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6 应急预案的格式和内容不符合GB/T29639规定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场所(设施)公布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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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置方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 6.1.4按规定将应急预案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6.1.5定期评估应急预案,及时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按规定将修订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急处置方案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未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2 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未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的,不得分。 未定期有效评估的,不得分; 未根据评估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的,不得分; 未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当地主管部分备案的,不得分。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不全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不完好、不可靠的,不得分; 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全的,扣1分; 无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的,扣1分;缺少记录的,发现一处扣1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4 6.1.6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4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6.1.7定期组织企业、车间、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 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 6 有关人员未掌握本岗位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的,二级要素不得分;抽查岗位从业人员,发现一人对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不知晓了解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无演练计划的,不得分; 未按计划进行演练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无应急演练方案和记录的,发现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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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演练方案简单或缺乏执行性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高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不得分; 未有效进行评估或未提出改进措施的,扣2分;未根据评估意见进行修订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小计 28 得分小计 6.2.1发生事故后,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2 应急响应程序,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 抽查相关人员不清楚应急响应程序的,不得分 。 ★6.2.2有限空间作业时发生事故严禁盲目施6.2应救。 急处置 现场模拟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救援,不符合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的,不得分; 12 抽查相关人员对危险有害因素、安全防范措施或安全操作规程不清楚的,不得分; 未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的,不得分。 14 得分小计 2 2 未有效开展应急处置评估的,不得分。 得分小计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内容不全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发生事故未按照制度报告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报告的,不得分; 小计 6.3应6.3.1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开展应急急评估 处置评估。 小计 合计 7.1.1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调查和处理、统计等内容。 44 得分合计 7事故管7.1理 告 报2 7.1.2按规定和程序报告事故情况。保护事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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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现场及有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 报告的事故信息内容和形式与规定不相符的,不得分;未及时补报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小计 4 7.2.1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 15499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2 得分小计 未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不得分; 未明确事故调查组或未明确职责的,不得分; 无事故调查报告的,不得分; 报告内容缺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发现一项扣1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不准确的,扣1分; 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不得分。 应开展而未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不得分; 抽查有关人员对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发现一人扣1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得分小计 7.2调查和处理 7.2.2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小计 4 6 7.3.1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事7.3管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 15499的规定和国4 理 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 承包方(为企业设备设施检修服务以及劳务工)在企业场所内发生工亡事故的,一级要素不得分;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未纳入本企业事故进行管理的,二级要素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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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不得分; 事故统计指标台账不完整的,扣2分;未开展统计分析的,扣2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7.3.2建立险肇事件管理制度,鼓励从业人员上报。对险肇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生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小计 合计 8.1.1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组织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应形成正式文件。 8持续改8.1绩进 效评定 8.1.2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自评报告向企业所有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6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无鼓励措施的,扣4分。 险肇事件上报未纳入目标管理的,不得分; 未进行统计分析的,不得分。 10 得分小计 20 得分合计 未开展年度自评的,一级要素不得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和参与自评工作的,不得分; 对上次自评或评审中提出的问题未有效整改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发生死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后,未全面查找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存在的缺陷的,不得分。 自评报告未通报的,不得分; 有关人员不清楚相关内容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现两人不得分; 未作为部门、单位、岗位人员年度安全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的,不得分;未与部门、单位安全绩效考评挂钩的,发现一处扣2分,发现两处不得分。 6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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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考评标准 8.1.3建立安全绩效评定指标,并进行统计分析。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建立安全绩效评定指标的或仅为事故等结果性指标的,不得分; 安全绩效评定指标未及时统计分析的,扣2分。 制度未正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未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或公示的,不得分。 自评/评审描述 实际 得分 4 8.1.4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业绩考2 核等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小计 8.2.1根据自评结果、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 8.2.2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16 得分小计 10 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与制度文件\"两张皮\"的,一级要素不得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不得分。 8.2持续改进 现场发现自评或之前评审存在问题未整改的,不得分; 高层管理人员不清楚改进方向的,扣5分;部门负责人不清楚改进方向的,发现一人扣2分,发10 现两人不得分; 未制定改进工作计划和措施的,扣5分;改进计划与评估结果、自评、评审结果不一致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未进行有效改进的,发现一项扣2分,发现两项不得分。 20 得分小计 36 得分合计 1000 得分总计 小计 合计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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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评审扣分点及原因汇总表

序号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考评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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