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制图规范 (试行)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2008年11月 目录
1、设计标准 (4) 2、软硬件要求 (4) 3、制图精度 (4) 4、坐标系 (4) 5、地形图 (4) 6、图层一般性规定 (4) 7、法定文件制图规定 (5) 7.1图层命名规则 (5)
7.2 “五线”控制线型制图要求 (6) 7.3 图面制图要求 (9) 7.4 法定文件示例 (12) 8、指导文件制图规定 (12) 8.1图层命名规则 (12) 8.2 相关制图要求 (13) 8.3 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 (14) 8.4 指导文件示例 (15) 8.5 图层填充色块规定 (15) 9、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17) 10、文字标注 (17) 11、图纸版式 (18) 12、出图设置 (18) 1、设计标准
在进行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时,应遵循下列法
律与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08年4月)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程》 2、软硬件要求
硬件要求:Pentium 500及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128M以上; 软件要求:Windows 98及以上操作系统;AutoCAD 2002及以上制图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3、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坐标系
采用武汉市地方坐标;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5、地形图
地形图比例尺:1/10000、1/2000或其它地形图; 同一图纸内引用相同比例尺的地形图,颜色采用8号色。 6、图层一般性规定
(1)0层作为基准层,不得存放任何数据;不得使用块的多重嵌套,除地
形图外不得使用外部引用(xref);
(2)图例内填充色应按本标准规定统一填色; (3)同一图层应采用同样的名称、线型、色彩;
(4)图层按照本图层所表达内容的英文代码或拼音缩写表示,采用统一命名;
用地性质图层的代码根据《武汉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标准》的大类、中类和小类进行分类和表达;
五线、市政图层的代码用所属用地性质代码表示;
地形、建筑评价等图层采用英文表示,如“Landform”表示地形层,“label”表示注记层;
(5)编制成果数据应清除垃圾或不相关图层;
(6)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包括三部分内容,即法定文件、指导文件和基础图件。
7、法定文件制图规定 7.1图层命名规则
表1-1法定文件图层命名规则
7.2 “五线”控制线型制图要求
7.2.1 法定文件中线型分为实线控制、虚线控制、虚位控制及点位控制四类,实线控制用实体填充,虚线用斜线填充,虚位控制用网格填充,点位控制及道路不填充,所有绿化控制不得作为点位控制。具体如下:
实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实线予以界定。进行实线控制的地块及线网设施,其位置、(边界)线形、建设规模、设施控制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须更改的,要经过相应的调整、论证及审查程序,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
虚线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线予以界定。进行虚线控制的地块,其位置、规模及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用地边界可以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虚位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虚位予以界定。进行虚位控制的地块,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控制要求(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用地权属等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设施位置在管理单元内作出适当位移;进行虚位控制的线网设施,其线型可根据相关规划依据作出相应调整。以上变更须经过相应的论证及审查程序,报武汉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点位控制是指纳入保护或控制的规划要素在法定文件中采用点位予以界定。实行点位控制的设施不单独占地,在确保规模的前提下,结合相邻地块开发与其他项目进行联合建设。
7.2.2 城市红线
红实线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线型颜色为10号色; 红虚线线宽为1、线型为Dashdot2、线型颜色为10号色; 红虚位线宽为1、线型为Dashdot2、线型颜色为250号色; 其中:轨道交通控制线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线型颜色为2号色;
轨道交通影响线线宽为1、线型为Dashdot2、线型颜色为6号色; 轨道交通中线线宽为0、线型为continous、线型颜色为90号色。
7.2.3 城市绿线
绿实线线宽控制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solid图案,填充颜色为112号色;
绿虚线线宽控制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1图案,填充颜色为112号色。
绿虚位线宽控制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7图案,角度为45、填充色为70号色。
7.2.4 城市蓝线
蓝线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solid图案,填充颜色为131号色。
7.2.5城市紫线
紫线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线型颜色为192号色。 7.2.6 城市黄线
黄实线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solid图案,填充颜色为40号色;
黄虚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1图案,角度为45、填充颜色为40号色;
黄虚位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7图案,角度为45、填充颜色为40号色;
黄点位线宽为1、线型为DASHED2、线型比例为3、线型颜色为250号色。
当多条黄线控制相互叠加时,按照图名命名规则分别划分不同图层,并将图面表示如下:
7.2.7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
案,按照设定的颜色进行填充(详见附表1-7);
实线控制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solid图
虚线控制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1图案,角度为45,按照设定的颜色进行填充(详见附表1-7);
虚位控制线宽为1、线型为continous、地块填充均采用ANSI37图案,角度为45,按照设定的颜色进行填充(详见附表1-7)。
7.2.8 “五线”控制中的点位控制线宽控制为1、线型为DASHED2、线型比例为3、线型颜色为250号色;
7.2.9 “五线”控制中红线应为连续的线型,其它线文件应为连续的、封闭的线型;
7.2.10 “五线”控制中的线型有共用边时,应分别表示各类线型,并分层准确,不得省略,并将规划道路红线置于最上层;
绿线红线
7.2.11 所有配套设施不得作为纳入“五线”控制;
7.2.12 法定文件图面中线型的表示应该严格按照本规定定义的线型类型表示,不得随意更改。
7.3 图面制图要求
7.3.1 法定文件图面中,图表、图例中的内容与具体表述应与图形图面表达的内容完全一致并一一对应;
7.3.2 每个地块均有唯一的地块编码、性质等要素; 7.3.3 图形中不得出现重复地块和线段;
7.3.4 图形中,若出现地块交叉或包含情况,填充色块禁止出现重叠部分;7.3.5 法定文件五线控制一览表中用地信息应与指导文件的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中用地信息完全吻合,不得随意更改;
7.3.6 法定文件中不应出现非法定要素内容如禁止开口段、车行出入口等,这些信息统一在指导文件中表示;
7.3.7 管理单元的平均容积率,应为地块规划控制一览表中所有地块的平均容积率;
7.3.8 图面、图表中描述的信息应与文本说明保持一致; 7.3.9 关于排水走廊控制线图示如下:图中绿化不计算绿化面积,为排水走廊控制范围(排水走廊在G类用地中除外)
7.3.10法定文件中应包括以下三个表格内容,即“五线”控制一览表、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用地性质一览表(详见附表1-2、1-3、1-4 )。表格格式如下:
表1-2:“五线”控制一览表 地块编号性质 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控制方式备注
红线S1 道路用地-轨道交通控 制线 --轨道交通 影响线--
绿线A1404A-××G1 公共绿地A1404A-××G3 防护绿地--- ---
表1-3: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表1-4:用地性质一览表
7.4 法定文件示例(详见附图一)
8、指导文件制图规定 8.1图层命名规则
表1-5 指导文件图层命名规则
层名内容颜色线型线宽用地代码用地属性 R 居住用地50continous1
R1 一类居住用地51 continous 1 R11 住宅用地51 continous 1 R12 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51 continous 1
R2 二类居住用地50 continous 1 R21 住宅用地50 continous 1
注:1、地块填充均采用SOLID图案,比例为1,按照设定的颜色进行填充(详见附表1-7)。
2、图例按照类别分类排列。
3、用地分类标准以《武汉市城市用地分类与代码标准》为准。 8.2 相关制图要求
8.2.1 每个地块应为封闭的多义线;
8.2.2 每个地块均有唯一的地块编码、性质等要素; 8.2.3 图形中不得出现重复地块和线段,并分层准确;
8.2.4用地规划应与规划图则必须保持一致;
8.2.5 相邻的多边形边界部分应完全重合,并且各自都为封闭的线条;
8.2.6 图形中,若出现地块交叉或包含情况,填充色块禁止出现重叠部分;
8.2.7 规划图则中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中内容应与图例、图面中内容一一对应;
8.2.8 图面、图表中描述的信息应与文本说明保持一致。 8.3 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 表1-6:规划地块控制一览表
8.4 指导文件示例(详见附件二)
8.5 图层填充色块规定
表1-7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图层填充颜色规定层名说明颜色内容及备注
0 备用层White 不放任何东西,作为插入块 的基准层
R R1 一类居住用地51 R2 二类居住用地50 R3 三类居住用地53 R4 四类居住用地55 R5 城中村居住用地51 R9 其它居住用地41 RC 居住与公共设施混合用地50
C C1 行政办公用地210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 C3 文化娱乐用地241 C4 体育用地123 C5 医疗卫生用地43 C6 教育科研用地40 C7 文物古迹用地31 C8 社会福利用地243
9、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表1-8: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
10、文字标注
标题、落款、日期、图例和图纸说明文字字体大小应统一,文字大小视图纸尺寸大小而定,不作统一规定;
标题、落款、日期字体为黑体,数字和英文字采用新罗马字(Time New Roma),颜色一律为黑色;
用地性质、用地标注为黑体;图例字体为宋体;图纸中说明字体为宋体;地块控制指标等标注为宋体;
其它字体为宋体。 11、图纸版式
图纸版式需包括以下要素:项目名称、图纸名称、图例、区位、风玫瑰、比例尺、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标示、设计时间。
12、出图设置
(1)大幅面图纸按图纸大小设定相应的打印比例,如1/2000、1/3000、1/5000等,必须为整比例;
(2)缩图打印时,采用标准A4、A3图幅或者A3加长图幅打印图纸;
(3)图纸出图统一设定排版方向,图幅偏移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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