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送审稿)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4 第一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来 ........................................................................................................... 4 第二节 规划编制依据 ....................................................................................................................... 7 第三节 江西省粮食生产状况 ........................................................................................................... 9 第四节 国家对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 14 第五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作用、意义 ......................................................................................... 21 第二章 近年全省农田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 26 第一节 各地农田分布及产量情况 ................................................................................................. 26 第二节 已开展农田建设情况 ......................................................................................................... 30 第三节 粮食产量分析 ..................................................................................................................... 33 第四节 灌区现状及水资源平衡分析 ............................................................................................. 36 第五节 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37 第三章 规划原则、建设目标和区域布局 ........................................................................................ 40 第一节 规划原则 ............................................................................................................................. 40 第二节 建设目标 ............................................................................................................................. 41 第三节 任务确定与分配 ................................................................................................................. 42 第四节 区域布局及建设重点 ......................................................................................................... 42 第四章 主要建设内容和标准 ............................................................................................................ 45 第一节 灌溉与排水工程 ................................................................................................................. 45 第二节 土地平整工程 ..................................................................................................................... 47 第三节 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 49 第四节 田间道路工程 ..................................................................................................................... 50 第五节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 50 第六节 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 ..................................................................................................... 51 第七节 分期建设安排 ..................................................................................................................... 52 第五章 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 54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构 ..................................................................................................................... 54 第二节 严格建设监管 ..................................................................................................................... 55 第三节 规范竣工验收 ..................................................................................................................... 56 第四节 加强后续管护 ..................................................................................................................... 58 第五节 实施上图入库 ..................................................................................................................... 59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 61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 61 第二节 对策与措施 ......................................................................................................................... 63 第七章 实施进度 ................................................................................................................................ 66 第八章 资金测算及来源 .................................................................................................................... 67
第一节 资金测算 ............................................................................................................................. 67 第二节 资金筹措方式 ..................................................................................................................... 70 第九章 效益分析 ................................................................................................................................ 71 第一节 经济效益 ............................................................................................................................. 71 第二节 社会效益 ............................................................................................................................. 73 第三节 生态效益 ............................................................................................................................. 75 第十章 保障措施 ................................................................................................................................ 76
附图,全省各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分布情况示意图 附表:
1. 全省各县粮食生产情况表
2. 全省各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情况表 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汇总表
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各县任务落实到田块情况表 5. 2009年以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表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由来
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物质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预测,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725亿公斤,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约5450亿公斤,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增加近450亿公斤,粮食生产安全形势严峻。为此,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幅度增加高等级耕地的比重,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0~2011
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将“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列入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七大内容之一。”并提出要大兴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通过“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分别从强化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两方面提出“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建设标准,探索监管维护机制”,从而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江西是农业大省,是我国南方水稻主产区之一,也是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调出商品粮的两个省份之一。2008开始,江西省大力实施“百亿斤优质稻谷增产工程”,通过推进水稻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开发,全面提升江西省水稻单产水平、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能力,到2020年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增加百亿斤、农民人均增收300元的目标。为了完成国家增产千亿斤粮食和省内新增百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必须加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指灌排设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的农业生产田块。高标准农田具有粮食单产水平高、抗灾能力强、产量稳定等特点,建设高标准农田,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
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农民增收的基本保障措施,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也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逐年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但由于涉及部门多,而且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造成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省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对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支持全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此,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1800万亩左右的高标准农田,使全省高标准农田超过2000万亩。故提出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并编制了《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以通过实施连片开发,尽快形成规模优势,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把中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通过科技提升,让高产田产量再上新台阶。
随着国家高标准农田发展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全国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更高更具体要求,同时也是为对接国家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更好地解决近几年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以适应新形势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因此,省委、省政府决定启动规划修编工作。
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二节 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 2、《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3、《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4、《全国新增1000亿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 5、《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7、《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
1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
11、《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
12、《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
13、《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
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2009〕92号);
1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500个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47号);
1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17、《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1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 1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048-2012); 20、《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1、《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江西省新增百亿斤优质水稻生产能力建设方案》; 2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1〕19号);
2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5、《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的通知》(赣办字【2014】34号);
26、《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暂行)》; 27、各县上报的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调查表; 28、近年国家、江西省统计年鉴及其它相关统计资料。
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三节 江西省粮食生产状况
一、粮食生产总体情况
江西作为中南部地区重要的农业大省,属亚热带湿润气候,温光资源丰富,雨量充沛,发展粮油生产条件十分优越。由赣江等河流冲积而成的鄱阳湖平原,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美誉。江西省农业经济以粮食为主,而水稻是主要粮食作物。多年来,江西粮食在总产、播种面积和贡献程度上一直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全省近年粮食平均播种面积5500万亩,粮食总产400亿斤左右。尽管江西省2013年全国粮食产量排名第13位,但仍以其独特的优势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江西以约占全国1.8%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3.5%的粮食,人均占有稻谷456公斤,稳居全国第1位。江西省不仅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还是现有6个粮源净调出省之一,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间断地向省外调出粮源的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特别是从2004年以来,年均外调优质商品粮保持在1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表1-1 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生产情况表
播种面积(万亩) 年 份 粮食作物 1978 1979 1980 1981 1982 5731.2 5766.0 5662.95 5637.45 5615.85 其中:稻谷 5070.45 5080.2 5075.55 5044.05 5009.25 粮食 196.42 224.85 218.97 225.05 250.85 其中:稻谷 粮食 1125.74 1296.5 1240.04 1268.71 1408.74 其中:稻谷 亩产(公斤) 总产量(万吨) 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播种面积(万亩) 年 份 粮食作物 1983 1984 1985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亩产(公斤) 粮食 262.15 278.07 280.03 267.01 285.60 285.23 286.89 298.70 301.92 302.94 301.00 311.26 305.30 329.79 328.58 303.12 325.55 324.02 326.68 324.03 316.89 343.23 342.08 350.32 350.96 364.87 370.40 358.07 374.93 378.13 382.20 10
总产量(万吨) 粮食 1460.45 1549.18 1533.54 1453.77 1562.77 1535.43 1589.62 1658.2 1625.7 1566 1517.1 1603.5 1607.4 1766.3 1767.7 1555.5 1732.7 1614.6 1600 1549.5 1450.3 1803.4 1854.02 1896.5 1903.95 1958.1 2002.56 1954.7 2052.79 2084.84 2116.10 其中:稻谷 1406.84 1509 1483.39 1529.56 1587.7 1549.1 1473.6 1420.56 1502.83 1498.25 1655.11 1651.99 1445.11 1619.34 1491.9 1491.44 1451.6 1360.54 1711.9 1769.74 1832.56 1813.9 1862.13 1905.9 1858.3 1950.1 1976.1 2004.0 其中:稻谷 4985.55 4990.35 4897.35 4876.05 4903.05 4815.75 4946.55 4929.9 4719.15 4472.25 4297.65 4409.25 4529.1 4583.1 4631.1 4551.9 4575.0 4248.0 4212.45 4180.05 4027.95 4773.78 4937.45 4949.36 4950.98 4883.31 4923.09 4977.66 5039.4 4992.45 5007.0 其中:稻谷 288.52 307.77 308.03 309.22 322.06 328.26 329.50 330.54 340.84 330.81 361.13 356.72 317.47 353.95 351.20 354.06 347.27 337.77 358.60 358.43 370.26 366.37 381.33 387.10 373.33 391.87 395.80 400.27 5571.15 5571.15 5476.35 5444.7 5471.85 5383.05 5540.85 5551.35 5384.55 5169.3 5040.15 5151.6 5265.0 5355.9 5379.75 5131.65 5322.3 4983.0 4897.8 4782.0 4576.65 5254.28 5419.83 5413.55 5424.98 5367.11 5406.9 5458.7 5475.15 5514 5536.3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二、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766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576.65万亩,降幅达20.6%。其中水稻播种面积从最高1979年的5080.20万亩降低到2003年最低4027.95万亩,降幅达20.7%,粮食生产形势不乐观。从2004年开始,连续10年全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5000万亩以上,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达5536.35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5007.0万亩,占90.4%。
图1-1 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播种面积情况
三、粮食产量情况
尽管粮食播种面积波动,但由于粮食单产稳步提高,全省粮食总产仍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先后跨过1500万吨、2000万吨两个阶段,特别是2004年以来,实现了连续6年增长。全省粮食产量从最低1978年的1125.74万吨到1984年的1549.18万吨,到2009年全省粮食总
1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产超过2000万吨,达2002.6万吨,比1978年增幅77.9%。由于2010年全省灾害偏多,粮食总产略有下降,但仍连续维持在1900万吨以上,最近三年,粮食恢复增长,2013年粮食总产创新高,达2116.1万吨,比上年增长1.5%。
图1-2 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总产情况
四、单位播种面积产量情况
从粮食单产来看,亩产从1978年的最低196.42公斤,到2013年的最高382.2公斤,三十年来单产实现翻一番。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农业投入持续增长,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近七年粮食亩产稳定在350公斤以上,其中水稻亩产更是提高至370公斤左右。最近三年,粮食单产保持稳定增长,2013年粮食单产创新高,尤其是稻谷单产首次突破400kg/亩。
1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图1-5 江西省1978-2013年粮食单产情况
五、粮食生产条件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的确立,全省“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的持续推进,粮食生产配套基础设施逐年完善。水利灌溉设施逐步完善,农业水利条件进一步改善。截止2013年末,全省拥有蓄水工程239758座(大中型水库285座),泵站19566处(大中型泵站114处)、机电井1550127眼(规模以上机电井7350眼);江西省有效灌溉面积2994万亩(统计年鉴数据),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110处,占灌区数量的9.6%。农业机械设备拥有量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进程加快。截止2013年末,当年实际机耕面积4557万亩;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20141兆瓦,其中柴油发动机动力15718兆瓦,占农业机械总动力的78.0%;农业机械与设备方面,全省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188台、小型拖拉机289752万台、农用运输车1019万辆、大中型配套农具17378部、小型配套农具31.29万
1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部、农用水泵44.83万台、机动脱粒机30.28万台。农业化学方面,2010年,全省化肥施用量(折纯量)141.6万吨,农药使用量99922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51401吨。可见,全省化肥、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持续增长,农药控制量略有下降,农业污染现象未得到根本转变,农业污染仍然维持高位。
第四节 国家对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十一年关注“三农”,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中央财政向“三农”,尤其是向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倾斜。“十一五”时期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提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从2006年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到 2010年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进一步明确要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2013年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并先后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此外,中央决定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
1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
目前,主要针对农田建设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开办和扶贫办等,涉及资金主要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以及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等政策。
1、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
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是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2000多亿元,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条件保障。2010年《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并修改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从2011年起进一步降低部分粮食主产省财政配套比例,江西省由1∶0.5降为1∶0.4。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指导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亩财政补助标准,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为1200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因没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明确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标准为10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0元,防止搞成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在多筹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或整合其他支农资金、社会资金的前提下,允许适当提高亩投资标准和建设标准。
1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2、土地开发整理政策
从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首次提出:“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 ,199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规定:“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到2010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到2015年全国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其余资金由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各级财力自行解决。目前,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明确“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挥综合效益。中央分成新增费按照“集中资金,重点投入”的原则,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并在分配时与各地上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挂钩。使用新增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可不受有关新增耕地率规定的限制。要结合土地流转,鼓励民间资金投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断拓宽资金渠道”。
1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3、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
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又联合启动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央财政计划投入111亿元,在已安排850个县的基础上,再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对重点县平均每县补助800万元。2012年、2013年相继开展第四批和第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此外,根据《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为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速改善农田水利的薄弱环节,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4、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政策
水利部于1999年6月批复《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开始,2009年全面实施规划内434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支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同时,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资金,对1500个中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2013年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共下达投资86.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8亿元,地方配套资金28.2亿元,用于28个
1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省(区)的2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
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的安排比例为:东部地区1:2,中部地区1:1,西部地区1:0.5。
5、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是促进粮棉油糖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良田、良种、良法、良制、良机的有机结合,挖掘增产潜力,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按照《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扩大高产创建规模,突出抓好11000多个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的建设,深入推进5个整市、50个整县(市)、500个整乡(镇)的整建制试点。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也要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整乡整县高产创建。2011年,中央财政将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5亿元高产创建补助资金。
6、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政策
目前,正在实施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根据《2013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巩固建设10个百亩示范点,5个千亩示范片,2个万亩示范区。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一般控制在15-40万元,整乡镇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的1000个乡镇所在项目县
1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场)资金额度适当加大,整县(场)推进的100个示范县(场)补贴资金额度可提高到50-70万元。
土壤有机质提升试点补贴项目方面,到2010年,已涵盖全国30个省(区、市,含中央农垦系统)的619个县(市、区、场),补贴资金规模从1700万元扩大到5.5亿元,实施面积从85万亩增加到2750万亩以上,技术模式从单一的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推广,发展到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商品有机肥并举的局面。根据《2013年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补贴内容包括秸秆还田、地力培肥、绿肥种植和大豆接种根瘤菌,补贴标准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施用秸秆腐熟剂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元;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施用调理剂、种植肥田作物等综合集成技术给予补贴,每亩补贴30元; 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种植绿肥及接种根瘤菌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元; 对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及农户示范推广大豆接种根瘤菌剂技术给予补贴,每亩补贴5元。
7、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发展粮油生产和优势特色、安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我省选择水稻、柑橘、环鄱阳湖区水产等三个优势主导产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根据《江西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项目实施方案》,现代水稻产业
1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包括标准良田建设和水稻高产集成技术推广,主要涉及农田建设资金为现代农业标准良田建设,旨在通过完善田间排灌渠系、改善田间道路、增强土壤保水保肥性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从而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8、种粮大户良田建设政策
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2011年,中央财政农资综合补贴860亿元。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省财政厅统筹中央安排的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2.87亿元和县级财政配套的0.21亿元,重点用于种粮大户粮田建设工程项目,逐步改善种粮大户及周边农户耕作条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力。补助条件为水稻田连片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户种粮大户(含农民种粮专业合作社、国有农场及垦殖场)承租的水田面积达到500亩以上规模,并具备较为稳定的承租关系;项目区在近五年内没有实施或本项目实施同时没有类似的整体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投资标准按每亩不超过1400元施行。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江西省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补贴范围包括金融支持、生产及配套设施补贴、晒场、稻谷烘干设施,补贴标准显著提高。
2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五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作用、意义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压力,靠传统方式发展粮食生产和增加粮食总产量是不可能的。据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6亿,按人均年需要粮食400公斤计算,需要粮食6.5亿吨,靠现有的14亿亩耕地和耕作水平生产粮食,是难以缓解供求矛盾的,粮食不能自给,势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越来越多,资金量越来越大。为了用好用活这些资金,省委、省政府决定,整合中央和省有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这是着眼于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总结多年来实践经验、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新要求而推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能够解决我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散、投资效益较低、综合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提高江西省粮食贡献度,缓解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需要
中国是世界上种植水稻最古老的国家,稻作历史约有七千年,是世界栽培稻起源地之一。但在过去20年里,我国耕地以年均20万公顷的速度递减,人均耕地已从1978年的约0.15公顷,下降到2000年的0.105公顷左右,每公顷要养活9.6人,耕地供养人口数,远远大于世界平均值。另一方面,由于生态的重要性,全国共有大于25℃
2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的坡耕地9152万亩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这意味着粮食生产的耕地数量还将逐年下降。除此之外,我国的水资源也极为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也只有222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数的25%。人均占有水资源居世界121位,被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而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水资源利用率仅为7%,与发达国家利用率80%相差甚远。据专家预测,到2030年,我国人口将增长到16亿,粮食需求总量将达6.5亿吨。因此,由于耕地面积、水资源利用和人口增长等因素的制约,我国今后每年的粮食缺口将达2000-2500万吨。
江西是农业所占比重较大的省份,水稻生产面积在全国居第二位,水稻产量居全国第三位。作为农业大省,江西省水稻单产水平却较低,常年比全国水稻单产平均水平低16%,即每亩低60公斤以上。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中统计,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6个南方产区,粮食产量占全国比重由1991年的36%,降到2007年的31.6%。由此可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有目的、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以地(市)为单位的国家高标准农田,对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强粮食生产丰欠年的协调平衡和物价调控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均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是解决江西省目前农田建设水平低,管理混乱问题的迫切需要
据2008年我省县级农田灌溉规划现状普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衬砌率只有10%,渠系建筑物完好率不到40%,淤塞、损毁严重,
2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急需整治改造。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农田灌溉工程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塌方,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据统计,宜春市目前水利工程改造率仅为11.4%,工程完好程度约为41%。加上各地普遍存在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问题,已有相当一部分已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长期无人管理,致使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出现病险隐患。例如,赣州市现有山塘83096座,其中存在病险的就有67307座,占总数的81.6%,安全隐患严重。此外,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农药、化肥施用仍处于高位,亩均化肥用量达到25.5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4.9 倍,长期不合理施用化肥已成为危害生态环境和影响土地质量的重要因素,农业面源污染亟待改善。
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是强化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全程管理和监督,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效益的重要基础。项目的建设将设立专项资金通过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各项措施,提高连片灌区的农田水利设施、机械化通达和土壤肥力等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各个市(县)成立了专门由市(县)领导牵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共同解决目前农田建设水平低,管理混乱的问题。
三、是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巩固农业大省地位的具体行动
2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江西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粮食商品率较高,每年调出粮食80亿斤左右。为确保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不动摇和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不减少,必须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要抓手,巩固农业大省的地位。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把这项工作摆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越来越多的部门加入到这项工作行列,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到这项宏大的工程,全省上下正形成一股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热潮。但由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涉及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一协调使用合力,诸部门各自为战,致使项目布局分散、重复、无序,建设标准参差不齐,对同一块农田存在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等情况,致使资金使用效益低,工程作用受影响,综合效果不够明显。
项目建设应按照“定好一张单、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酒”的思路,坚持“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原则,将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发办等相关部门管理的六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进行整合适度集中,优势互补,能够达到全面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的有效手段
江西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一直将“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十一五”时期农业经济占全省国民经济的12.8%。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小康生活向文明富裕型生活过渡的过程中,也面临诸多困难,其中农副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
2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市场、人们消费由追求数量型转向高档化的现实需求,传统的品种和种植结构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农产品市场的需求,成为阻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尽快走出一条农业优质化的新路子。因此,以发展优质高产水稻为重点,形成农科教相结合、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格局,全面推进农业向优质、高效、特色方向发展,符合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是江西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边实施、边示范、边辐射,依托产业链,利用“市场+基地+农户”形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挖掘项目区农业发展的潜力,促进区域农业现化代进程,辐射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综上所述,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利于增强粮食的市场竞争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粮食生产还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农业效益,是一项造福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惠民工程。
2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二章 近年全省农田建设情况调查分析
第一节 各地农田分布及产量情况
一、各地农田面积
全省共有农田面积3712.4万亩(本章和附表所提的全省数据为规划所
涉及的项目县(区、市)面积总和,特别说明的除外,数据来源于各设区市上报材料,与江西省统计年鉴数据略有区别),其中以吉安市农田面积最大为
591.5万亩,其次为赣州市585.9万亩,宜春市564.0万亩,上饶市533.4万亩,抚州市462.9万亩,南昌市310.4万亩,九江市263.6万亩,以上7个地市占全省农田面积89.2%。在县(区、市)方面,100万亩以上农田面积有5个县(市),分别为南昌县、丰城市、高安市、余干县、鄱阳县;50万亩以上农田面积有20个县(区、市),以上25个县(区、市)占全省农田面积约50.79%。各地农田面积详见表2-1(各县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各设区市农田面积比见图2-1。
各地区农田占比图南昌市9%上饶市17%景德镇市4%萍乡市2%九江市8%新余市2%鹰潭市3%赣州市14%吉安市15%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抚州市11%宜春市15%
图2-1 各设区市农田面积占比图
2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二、各地粮食播种面积
201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5458.7万亩,其中稻谷播种面积4977.7万亩,单季稻播种面积587.9万亩,双季稻播种面积4389.8万亩,双季稻播种比例为88.2%。在各设区市方面,除景德镇市、萍乡市和九江市双季稻播种比例在80%以下,其他设区市比例均在80以上,有6个设区市比例在90%以上,双季稻播种比例最高为新余市,达到95.1%。各地农田面积与粮食播种面积情况见图2-2,图2-3,表2-1。
江西粮食播种面积1999年达到5322.3万亩后,呈逐年下降态势,到2003年,粮食播种面积下降到4576.65万吨。自2004年中央惠农政策开始,江西省粮食播种面积呈稳中有升之势,到2010年播种面积达到近20年最高,为5458.7万亩。可以看出,江西省随着对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粮食播种面积常年稳定在5400万亩左右。在未来几年内,我省粮食播种面积将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政策因素的利好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农业“四补贴”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补贴金额的进一步提高,激发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国家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保障稻谷种植面积。稻谷种植收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种植积极性。三是各级财政加大了对粮食种植的投入力度。连续实施的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善了粮田基本条件设施。四是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稻谷生产不再费工费力。现在我省稻谷从种到收正在全面普及机械化,大大减轻农业用工,农户在闲暇时段可
2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以外出打工增加收入。
100000009000000800000070000006000000500000040000003000000200000010000000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市州抚上昌镇乡江余潭州安春景德南萍九新鹰赣吉农田面积(亩)双季稻播种面积(亩)粮食播种面积(亩)宜饶市
图2-2 各设区市农田面积、粮食播种面积图
100.0%南昌80.0%60.0%40.0%20.0%0.0%南昌萍乡新余赣州宜春上饶比例比例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景德镇萍乡九江
图2-3 各设区市双季稻播种面积比例图
2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表2-1 各地农田面积与粮食播种面积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农田面积(亩) 37123808 有效灌溉保证灌溉粮食播种稻谷播种单季稻播种面积(亩) 双季稻播种面积(亩) 双季稻播种面积比例 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面积(亩)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全省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24290532 20810596 54586950 49776600 5878500 43898100 88.2% 3104481 2515749 2051696 5472825 5236770 326265 4910505 93.8% 1142831 822243 849200 1193212 785250 546413 544203 651625 637300 494117 426706 478398 1400550 1257435 310875 1221135 1005975 314505 1508640 1391085 68205 946560 691470 75.3% 68.7% 2635670 1651045 1944524 4096755 3294690 1174335 2120355 64.4% 1322880 95.1% 1743630 1642005 124920 1517085 92.4% 5858607 3429473 2953603 7725090 7029105 610440 6418665 91.3% 5914641 4079437 3140337 9774015 8988495 554490 8434005 93.8% 5639737 3574267 3275920 9230700 8249580 763545 7486035 90.7% 4629491 3186665 2570138 6126735 5678970 684930 4994040 87.9% 5333695 3326406 2837857 8720835 8134965 952980 7181985 88.3% 注:本章和附表提的全省数据为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县(区、市)面积总和,特别说明的除外,数据来源于各设区市上报材料,与江西省统计年鉴数据略有区别。
三、连片农田分布情况
全省共有100亩以上连片农田数量为52328块,面积共2717.5万亩,其中500亩以上连片农田12598块,面积1791.2万亩;300-500亩连片农田9930块,面积379.1万亩;200-300亩连片农田11839块,面积268.5万亩;100-200亩连片农田17961块,面积278.4万亩。300亩以上连片农田面积占全省水田面积58.5%。各设区市连片农田分布情况详见表2-2(各县连片农田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
2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表2-2 各设区市农田分布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水田面积(亩) 37123808 500亩以上连片农田数量 总 块数 12598 300-499亩连片农田数量 总 块数 9930 200-299亩连片农田数量 总 块数 11839 100-199亩连片农田数量 总 块数 17961 总亩数(亩) 17912067 总亩数(亩) 3790768 总亩数(亩) 2688494 总亩数(亩) 278413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全省 南昌市 3104481 663 359 456 2812107 944534 491904 1025179 401415 644595 1196830 2729126 3593918 2210248 1862211 497 242 186 1015 321 150 2300 1392 1029 1262 1536 199003 89414 68460 386552 130821 55234 847021 528295 397592 476093 612283 236 226 89 1176 295 137 3127 1578 934 2147 1894 59187 53687 21400 289485 73629 33792 733623 385360 227078 298896 512359 703 310 82 1946 595 154 3519 1658 2249 1585 5160 123085 44354 12963 282626 87918 23071 776163 233101 248567 240148 712134 景德镇市 1142831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822243 2635670 1127 849200 1193212 370 262 5858607 1322 5914641 2434 5639737 2020 4629491 1909 5333695 1676 注:耕地面积为各县、市的统计耕地面积之和,未包括各区、开发区等耕地面积。
第二节 已开展农田建设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强农惠农政策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各地抓住机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全省高产田比重由1996年的21.8%提高到了35%,为我省粮食连续7年丰收奠定了扎实基础。在近十年,政府各部门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设了一大批标准农田,改善了农田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生产效益。
一、以往各部门开展农田建设情况
3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以往全省共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约688万亩。其中国土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217.5万亩,农开办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76.9万亩,水利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15.8万亩,其他部门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177.8万亩。以往开展的农田建设大多集中在产粮大县,主要分布在宜春市、吉安市、上饶市、抚州市、赣州市等。各部门以往开展农田建设情况见图2-5,表2-3。各县建设情况详见附表2。
表2-3 近年各部门开展农田建设情况表
序号 名称 以往农田建设或改造面积(亩) 6879864 其中国土部门改造面积(亩) 2174590 农开办改造水利部门改其他部门改面积(亩) 造面积(亩) 造面积(亩) 1768992 1157846 1778437 全省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监狱系统 1105666.42 325765.7 167807 328141.21 299675 220074 589366.19 949628 1710376 344992 812272 26100 562939.27 140415 33883 57224.148 230577 100119 195098.69 119236 534934 37738 162426 110112.8 65755.7 57900 117153.1 54399 30442 149411.81 387717 420540 144551 231010 189131 34321 20400 5180 0 17470 31984 276026 300287 32181 250866 243483.4 85274 55624 148584 14699 72043 212871.69 166649 454616 130523 167970 26100 二、以往各年农田建设或改造情况
近年来全省共建设(含改造)农田面积688万亩,各县每年建设情况详见表2-4。
3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表2-4 近年各设区市开展农田建设情况表
以往已建设序号 名称 或改造成高标准农田的面积(亩) 全省 6879864 分年份 2009年及之前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合计 6879863 小计(2009-2010) 小计(2011-2013) 1133810 1209368 1919620 1500983 1217523 2249974 4629890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监狱系统 1105666.42 325765.7 167807 328141.21 299675 220074 949628 1710376 344992 812272 26100 192445 34282 22000 29670 37357 32764 212654 421601 89155 85145 97995 61845 55328 21283 235043 35841 44830 58053 42131 117722 43923 68493 24366 93428 22150 48235 131468 1105666 325766 167807 328141 299675 220074 589366.2 405099 123437 77328 114814.59 75115 73620 192475.55 270501 587285 117694 212605 0 700568 202329 90479 213327 224560 146454 396890.9 679127 1123091 227298 599667 26100 37758 109786 92624 40856 56088 589366.19 82494.3 101746 155936 266499 105442 180004 228767 270356 949628 270710 316575 470959 382762 269370 1710376 49396 68298 81452 65354 26100 80492 344992 26100 116193 96412 262670 171755 165242 812272
三、高标准农田建成情况
江西省以往建设或改造的农田面积为688万亩,我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虽然逐年在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但由于涉及部门多,而且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造成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目前田间工程投资标准差异很大,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有中低产田改造、标准粮田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等。但这些项目资金单位面积投资最多的2200元(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最少的只有400元(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单位面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和资金标准差距大,导致建设实施难、建设内容无法完成,建设质量低。故已投入建设的农田很少能达到高标准农田的标准。
3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三节 粮食产量分析
一、粮食产量
1、产量
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到1954.7万吨,列全国第12位。我省不仅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还是现有7个粮源净调出省之一和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提供商品粮源的仅有的2个省份之一,且提供的都是优质口粮。
江西粮食生产1999年总产达到1732.7万吨后,呈逐年下降态势,到2003年,粮食总产下降到1450.3万吨。自2004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江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生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全省粮食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实现了总产量六年连超历史的成绩,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2010年,江西遭遇了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经过各方努力,最终粮食总产量达到1954.7万吨,但相比2009年的2002.56万吨还是有所减少。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以及中央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预计今后几年江西省粮食总产量将创历史最好水平。
2、粮食单产
江西水稻单产水平较低,常年比全国水稻单产平均水平低16%(2010年稻谷单产水平比全国低17%),即每亩低60公斤以上;比湖南常年低16.5%,即每亩低66公斤左右;比湖北、四川等粮食主产省水稻单产低30%左右(2010年我省稻谷单产水平比湖北低36.5%,
3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比四川低34.7%),每亩低150公斤以上。通过江西省与全国其他产粮省份的单产对比,我省虽然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生产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粮食生产不放松的情况下,全省粮食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但对比全国的其他省市,我省稻谷单产存在较大差距,仍处全国中下游水平,粮食产粮增产有较大潜力。
二、我省粮食增产潜力
江西的气候、土壤条件特别适合水稻生产,自古就有“天下漕米取于东南,东南之米多取于江西”的美誉,明清时期全国四大米市江西就占其一。我省粮食生产自然条件得天独厚,优势明显,并且增产的潜力较大。只要增加投入,挖掘我省粮食生产的巨大潜力,就能提高粮食实际生产能力。增产潜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全省气候温暖,热量资源较为丰富。江西地处北回归线附近,年平均气温16.3—19.5℃;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1341—1940毫米,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22亿立方米,占全国总量的5.4%,居全国第7位;无霜期长达240—307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约为1500—2100小时,为亚热带湿润气候,十分有利于农作物生长。
二是单产较低,增长潜力巨大。江西省以往在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方面投资较少,中低产田较多,粮食单产水平较低,粮食产量增加潜力较大。我省的粮食生产水平与全国水平和条件类似的湖南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水稻亩产373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0公斤,只要我省在农田建设等基本设施方面加强建设,同时在良种、栽培、水肥、植保等技术方面加以改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潜力较大。
3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三是全省生态环境好,主要河流水质常年保持在三类以上,为发展优质水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万年贡米、奉新碧云、樟树玉珠、金佳谷物等都是国优产品和出口免检产品。
四是江西水利设施不断改善,农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杂交稻的制种技术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江西省现有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差。全省旱灾、水灾发生比较频繁,特别是水稻生长季节,降雨量不平衡,必须规划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加上江西省的农田水利工程,有相当一部分由于建成时间较长,损坏比较严重,且标准低、配套差,难以达到节水灌溉;全省机耕、机播、机防、机收、稻草还田等农业机械化水平还不够高,难以实现统一组织生产,限制了粮食生产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五是区位条件好,毗邻广东、福建、浙江等粮食主销区,交通便利,有利于国家组织跨区域的粮食调运,有利于加强产销衔接。
六是自然灾害损失较大,防灾减灾降低因灾损失潜力较大。我省是自然灾害的多发区、频发区、重灾区。据估算,一般年份,全省因自然灾害损失粮食20亿斤左右;重灾年份,要损失粮食40亿斤以上。除自然灾害外,我省的病虫灾害也非常严重,一般也造成10—20亿斤的粮食损失。自然灾害和病虫灾害是我省粮食生产的重大威胁,加强我省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水平,能够有效改变我省粮食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对增加粮食产量意义重大。
3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四节 灌区现状及水资源平衡分析
一、灌区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农田灌溉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灌溉工程由少到多,灌溉规模由小到大,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建设,2013年江西省有效灌溉面积已达2994万亩(统计年鉴数据)。另据《江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统计,至2010年,全省共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19处,灌溉面积600.63万亩;灌溉面积1-30万亩的灌区295处,灌溉面积661.484万亩;50-10000亩灌区49279处,灌溉面积1426.09万亩。
经多年灌区建设,全省重点中型灌区总体灌排工程系统基本形成,灌区内工程基本特点是多水源、多枢纽、蓄引提并举、渠库结合、渠系纵横交错。尤其灌区水源工程建设,在解决三大水资源问题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区域性的灌溉、防洪、调水和供水重任,89 座重点中型灌区年均供水能力约为27亿m3,为农村、农业的用水安全、粮食增产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水资源平衡分析
根据江西省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省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1545.4×108m3,地下水资源量379.0×108m3,其中地表水与地下水的重复计算量为359.5×108m3,不重复水量为19.5×108m3,全省水资源总量为1565.0×108m3。
全省新增2128.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灌溉用水量按495 m3/亩计算,农田灌溉需水量约为105.35亿m3,约占2020年全省用
3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水控制总量260亿m3的40.52%,占近年来全省农田灌溉年平均用水量160亿元的65.85%,且本规划中新增高标准农田水资源基础条件较好,加之规划再加固和配套一批水源工程,通过渠系节水改造、农田平整、加强管理等措施,灌溉水资源利用系数会进一步提高,故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用水平衡能满足要求。
第五节 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我省工业总体还较为落后,经济欠发达,财政状况不是很好。前几年,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治理及退耕还林(渔),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相对较少,粮农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就更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
我省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依靠农民投工投劳、因陋就简兴建而成,工程建设时存在着标准低、配套不全、质量差、设备及技术落后等问题。经过几十年运行,现在大部分工程都达到或超过了设计年限,工程老化失修,设备报废、效益下降问题严重,难以为继。即使是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水库、排灌泵站、干渠、分水闸等工程也存在设计标准低,年久失修,损坏严重,配套不齐全,田间排灌工程配套较差,已难达到适时灌溉、除涝等功能。
我省旱灾、水灾发生比较频繁,特别是水稻生长季节,降雨量不平衡,全省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不够强,近年来严重的旱情给全省粮食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机电
3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排灌泵站报废率不断增高,提水设备更新换代频繁,灌溉成本逐年增加,加大了农业生产的投入,造成粮食作物不同程度减产。因此必须完善灌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的水利设施。
二、对接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难同步
农田建设点多面广,涉及农业、水利、农业开发、国土、发改、财政等多个部门管理,各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又有各自相应的管理规章,这些规章既有相同之处,又存在较大差异,如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范围、单位面积投资标准、计划编制方式、计划上报和下达时间、资金报帐方式、检查验收要求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各部门之间普遍存在标准不一、要求不同的情况,这种各自为政的现象为整合资金增添了难度,地方上难以做到既有利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又符合国家部委相关政策和要求,而且容易在实际工作中导致资金分散,资金使用效益低、综合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重复性建设问题严重
各地普遍存在选择项目建设区时,都注重了选择交通便利,农业基础条件较好,农民相对富裕,项目实施难度小的地方。这些地方成了各项目实施部门的“必争之地”,甚至有几个项目都在同一区域实施,重复建设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浪费。
四、重建轻管现象突出
在已峻工的农田工程项目中,人为损坏、自然毁损现象十分严重,且无人管护和维修,严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尽管各项目都制定了管护措施,但落实很差。究其原因,一是群众管护意识差,只顾用不愿
3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管;二是管护资金严重缺乏;三是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取消后,难以组织力量无偿维修管护。因此,不少地方形成边新建边毁损的现象,农田水利工程作用呈逐年降低态势。
五、农田水利发展机制亟待改变
我国改革开放前,农业生产以生产队为基础,农民种粮与兴修水利利益一致,积极性高;改革开放后,土地承包到户,加之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力缺乏,农民对兴修农田水利积极性不高。2004 年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取消了农民参加兴修水利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制度,农民每年投工投劳修水利数量锐减,只相当于以往的1/4 左右。随着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广泛采用水泥、钢材、塑料管材及施工逐步机械化、专业化,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真正需要农民投工投劳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专家估计为10%左右),以农民投工投劳的传统方式修水利,既不经济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六、认识不足
建设高标准农田,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田地,农田建设必然会涉及田块调整等敏感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不管是修路、还是修沟,多少会占掉一些农田,必须对农户承包田进行统一调整,总会有部分农户适应了原有的耕作田块,不愿意调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整简单,造成富有的有机质表土层破坏,田质土质较好的农民对土地开发积极性不高。另外,不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有畏难、退缩情绪;更有的农民由于对项目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参与建设的意愿不强。
3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三章 规划原则、建设目标和区域布局
第一节 规划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与我省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建设、农田灌溉工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相衔接,科学修编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扶持优势、突出重点,确保资金投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域。
二、因地制宜、科学布局
根据平原、丘陵、山区等区域的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开发模式,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建设一批示范精品工程,以点带面,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结合农田灌溉工程建设,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集中力量、重点投入、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方式,连片整体推进,确保建设一片、成效一片、致富一片。
四、整合资金、集中投入
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各司其职、各计其功”的要求,充分调动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涉农部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集聚多方力量,吸引多种资金投入,形成建设合力。
4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五、分工协作、统筹推进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建立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合力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科技创新、持续发展
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和技术措施,全面提高规划区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份额,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把农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实现农业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同时加强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技术、自动化水平,实现生产、技术、经济、生态和社会的有机结合,环境的不断优化和资源的持续利用,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七、辐射带动、共同富裕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边实施、边示范、边辐射,依托产业链,利用“市场+基地+农户”形式,辐射带动全省的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第二节 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各方资金,集中支持粮食主产区以“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
4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通、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为内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打造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到2020年,全省新增建设2128.36万亩高标准农田(加上此前已建设的687.98万亩,全省高标准农田总数将达2816.34万亩)。其中,2014-2015年期间,全省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83.15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445.21万亩。
二、产量目标
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平均亩产可达1000公斤及以上。
三、建设使用年限
建成后的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
第三节 任务确定与分配
根据本规划第二章、第四章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省级监狱系统的农业生产情况、耕地面积、水田面积、粮食产量、地形地貌、连片农田现状、现有农田灌溉条件、以往建设情况以及当地政府及民众支持等的情况分析,按统筹规划、地区平衡、突出重点、科学布局、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原则,制定全省各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建设重点。具体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及分期安排表(附表)。
第四节 区域布局及建设重点
一、区域布局
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全省11个设区
4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市94个县(市、区)的连片田块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2816.34万亩,主要分布于赣北、赣中、赣南三大区域。
赣北地区共计建设1788.12万亩,其中南昌251.89万亩、景德镇102.03万亩、萍乡70.01万亩、九江220.03万亩、新余74.59万亩、鹰潭88.49万亩、宜春544.83万亩、上饶 436.30万亩;
赣中地区共计建设703.78万亩,包括吉安399.26万亩、抚州304.52万亩;
赣南地区共计建设305.06万亩,包括赣州305.06万亩。 全省监狱系统建设13.61万亩。
二、建设重点
根据不同区域农田的特点,结合原有灌排系统、道路、农田格局,因地制宜对现有灌排系统及其配套建筑、道路进行综合整治。建设重点如下:
1、疏浚河沟,保证排水畅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水标准,对河沟清淤疏浚。
2、加强渠系建筑物配套。通过强化渠道衬砌,桥、涵、闸、站等建筑物配套,完善输配水渠系,改善灌溉条件,防止漏水、跑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3、加强田间道路建设。对零散的条田、格田规整,硬化田间道路,使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顺直通畅,与镇村公路连接,保证晴雨天畅通,满足农业机械通行;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建设,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4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4、加强农业综合管理,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建立农业生产信息收集发布组织,指导农业生产;建立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管理体系、农机集中作业管理体系、良种统一供给体系、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农产品营销管理体系等,通过这些体系建设,使农业生产更加有效、效益更加明显。
4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四章 主要建设内容和标准
通过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形成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达到持续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和安全环保的目标。
第一节 灌溉与排水工程
一、建设内容
在提供充分水源保障的基础上,配套完善农田灌溉、排涝、排洪沟渠,新建、改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形成引、蓄、提、灌、排协调统一的农田灌排能力。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工程等。
二、建设标准
1、灌溉水源。应按不同作物及灌溉需求实现相应的水源保障,灌溉水源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水源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 20 年。塘堰容量应小于 100000m3,坝高不超过 10m,挡水、泄水和放水建筑物等应配套齐全;蓄水池容量控制在 500m3以下,配置蓄水池的容积应分别不小于120m3/hm2。小型蓄水窖(池) 容量不小于 30 m3。当利用坡面或公路等做集雨场时,每 50 m3蓄水容积应有不少于 667m2的集雨面积。
4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2、灌溉渠道。渠灌区田间明渠输配水工程包括斗、农渠。工程质量保证年限不少于15年,防渗率不低于 70%。渠系水利用系数、田间水利用系数和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的要求,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农田面积应不低于90%,排涝标准应不低于10年一遇。平原地区斗渠(沟)以下各级渠沟宜相互垂直,长度宜为1000m~3000m,间距宜为400m~800m;末级固定渠道(农渠、沟)长度宜为400m~800m,间距宜为100m~200m,并应与农机具宽度相适应。河谷冲积平原区、低山丘陵区的斗渠、农渠长度可适当缩短。
3、排水沟。排水沟布置应与田间渠、路、林相协调,在平原、平坝地区一般与灌溉相分离,在丘陵山区,可选用灌排兼用或管道排分离的形式,排水沟间距应满足表4-1。采用地面灌溉时,田间沟、畦规格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99)规定。
表4-1 农田排水沟深度和间距
排水沟间距(m) 排水沟深度(m) 粘土、重壤土 0.8~1.3 1.3~1.5 1.5~1.8 1.8~2.3 15~30 30~50 50~70 70~100 中壤土 30~50 50~70 70~100 100~150 轻壤土、沙壤土 50~70 70~100 100~150 — 4、渠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指斗渠(含)以下渠道的建筑物,主要包括农桥、涵洞、闸门、跌水与陡坡、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
4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应配套完整,其使用年限应与灌排系统总体工程相一致;农桥桥长不超过 15m,桥宽不超过8m;涵洞根据无压或有压要求确定拱形、圆形或矩形等横断面形式,涵洞洞顶填土厚度应不小于 1m,对于衬砌渠道则不应小于 0.5m;跌水沟渠水流跌差小于 5m 时,宜采用单级跌水,跌差大于 5m 时,应采用陡坡或多级跌水。
5、泵站。泵站分为灌溉泵站和排水泵站。泵站的建设内容包括水泵,泵房,进、出水建筑物,变配电设备等,均以万亩作为基本建设单元。大中型灌排泵站各项标准的设定应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的要求。小型灌排泵站设计扬程、流量、出水池水位应满足灌溉排水设计要求;泵站装置效率不宜低于60%,扬程低于3m的泵站、柴油机配套的机组及抽送多泥沙水时,其装置效率可适当降低。
第二节 土地平整工程
一、建设内容
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田块设计标准,开展耕地平整、土层增厚和田(地)型调整,使地块规范、田型方正,实现田块集中、耕作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理化指标满足粮食高产稳产要求,田块规格和平整度应满足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农业科技的应用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二、建设标准
4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1、田块形状。田块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防止风害等因素确定,长宽比一般应控制在4:1~20:1。平原区宜为100m~600m,长边方向以南北方向为宜;条田宽度取决于机械作业宽度的倍数,宜为50m~300m。梯田田面长边宜平行等高线布置,长度宜为100m~200m。在风蚀地区,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大于60°。
2、耕作田块。格田长度宜为30m~120m,宽度宜为20m~40m;格田之间以田埂为界,埂高宜为20cm~40cm,埂顶宽宜为15cm~30cm;采用喷、微灌时,畦田、格田内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15cm。
3、田面平整。稻作淹灌农田的地表平整度(100m×100m)应不大于2.5cm,纵向坡度小于1/1500,横向坡度小于1/2000;旱作地面和自流灌溉农田的地表平整度(100m×100m)应不大于10cm,纵向坡度小于1/800~1/500,横向坡度小于1/800~1/500;喷滴灌农田的地表平整度(100m×100m)应不大于10cm,坡降(500m)应不大于1/30。
4、土体及耕作层。一般耕地的土体厚度应在 100 cm 以上。平原河湖类型区土体深厚,耕作层 16cm~20cm, 100cm 土体内无沙漏或黏盘;丘岗冲垄类型区土体厚度大于 50cm,耕作层 14~16cm;山坡旱地类型区土体厚度大于 50cm,耕作层 15~20cm。
5、田坎。梯田土坎高度不宜超过2m,石坎高度不宜超过3m。
4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三节 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一、建设内容
为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和养分平衡状态,以及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土壤障碍因素,通过工程、机械、化学、生物等措施精心土壤改良与培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机质积造和施用、测土配方施肥、节水农业、土壤酸化防治等。
二、建设标准
1、土壤有机质提升。土壤改良与培肥措施应连续实施不少于 3 年。新修梯田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尽可能避免打乱表土层与底层生土层,并应连续实施土壤培肥 5 年以上。每年作物秸秆还田量不小于4500kg/hm2(干重);农家肥按22500kg/hm2~30000kg/hm2施用,商品有机肥按3000kg/hm2~4500kg/hm2施用。商品有机肥应应符合《有机肥料》(NY 525-2011)要求。
2、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平原河湖类型区有机质 30~40g/kg,丘岗冲垄类型区有机质 15~35g/kg, 山坡旱地类型区有机质 15~30g/kg。酸化土壤宜通过施用生石灰或减少酸性肥料使用等措施,使土壤 pH 值控制在5.5~7.0。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规定。
4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四节 田间道路工程
一、建设内容
整治农村机耕道,完善田间生产道路及其配套设施,与通乡、通村道路形成田间路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
二、建设标准
1、田间道(机耕路)。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 3m~6m。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田间道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50cm,常年积水区可适当提高。在暴雨冲刷严重的区域,田间道(机耕路)应采用硬化路肩,路肩宽以30cm为宜。
2、生产路。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 3m,路面宜高出地面30cm,宜采用碎石、素土等。在暴雨集中地区,生产路路面可采用石埂、混凝土等。
3、田间道路通达度指在集中连片的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平原区应达到 100%,丘陵区应不低于 90%。
第五节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一、建设内容
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实施农田林网、岸坡防护和治理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
5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
二、建设标准
1、农田林网。干热风等危害区农田防护林网密度一般占耕地面积3%~6%,其他地区为3%。一般农田防护林网格面积应不小于20hm2。主防护林带应垂直于当地主风向,沿田块长边布设;副林带应垂直于主防护林带,沿田块短边布设。一般林带间距为主林带防护成熟年龄树高的15~20倍,主林带宽3m~6m,栽3行~5行乔木,1行~2行灌木;副林带宽2m~3m,栽1行~2行乔木,1行灌木。人工造林应使用Ⅰ级苗木,造林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三年后保存率应达到85%以上,且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2、农田防护。农田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 10 年~20 年一遇。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以小流域为单元,采用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工程措施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确保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应不低于 90%。
第六节 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
一、建设内容
为满足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电力保障所需的强电、弱电以其他农田建设必要的工程,如田间定位监测点配套设备和设备、农机具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二、建设标准
5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1、输电线路。高压输电线路宜采用钢芯铝绞线等高压电缆,一般输送 220kV 以下的输电电压;低压线路宜采用低压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接法,应有标志。地埋线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且深度不小于 0.7 米。采用屋外明敷时,应尽量避免日光只晒。
2、变配电设施。宜采用地上变台或杆上变台,变压器外壳距地面建筑物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0.8m;变压器装设在杆上时,无遮拦导电部分距地面应不小于 3.5m,变压器的绝缘子最低瓷裙距地面高度小于 2.5m 时,应设置固定围栏,其高度宜大于 1.5m。
3、弱电设施。应根据高标准农田现代化、信息化的管理和建设要求,合理布设。
第七节 分期建设安排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规划项目多,分布广,投资规模大,建设时间较长,为保证规划项目的实施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此拟定以下分期建设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 2、基础条件较好优先原则,把灌溉等基础条件较好,投入较少又能立即取得较大效益的农田先期建设。
3、优先安排粮食生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坚持注重实效、环境优先的原则;
4、实行地方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条件成熟的地区优先安排项目的原则。
5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规划分为两阶段,总规划任务为2128万亩,第一阶段为2014-2015年,规划建设任务689万亩;第二阶段为“十三五”时期,建设1439万亩。
具体详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及分期安排表(附表)。
5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五章 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第一节 健全组织机构
为完善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设置有效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资金整合平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统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省政府成立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是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领导机构,负责本项目全局性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信息汇总与管理, 综合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各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实施。
各设区市成立由当地发改部门、财政、农业部门、水利、国土和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范围内项目规划、实施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一般设在当地市农业局,办公室下设3
5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个小组,包括工程组、财务组和综合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规划衔接和工作协调,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力。
各相关县(市、区)由当地发改部门、财政、农业、水利、国土和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联合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县(市、区)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做好项目前期评估、论证及规划设计等工作,组织协调项目、人员、资金的落实,保证监督作用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委派专职人员组成,一般设在当地农业局,下设3个小组,包括工程组、财务组和综合组,具体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培训相关人员,综合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节 严格建设监管
一、完善管理机制
落实“中央指导、省负总责、县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管机制,采用“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
严格工程管理。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实施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全过程监管。
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制度,项目工程实行预算审批
5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和分阶段验收报账管理制度,严肃责任追究。
规范资产管理。按照国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分割、移交,折旧、租赁、维修、报废、更新等基本制度,加快制定具体管理、利用、维修措施,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
二、加强考核评价
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制度,省、市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地规范、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适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对建设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利用等各阶段工作以及实施后效益等内容,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价。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建设进展、工程质量等监测,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和问责机制。
三、强化群众监督
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各方广泛参与和监督。强化规划事前公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应采用报告、公告、蓝皮书等形式适时向社会发布,开展舆论监督。开工前实行项目信息公示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建设单位等信息以设立公示牌、保护标志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让建设区域内土地权利各方全面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第三节 规范竣工验收
一、明确验收程序
5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原则,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在严格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开展年度和规划期内的整体考核。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项目现行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验收结果逐级上报;项目整体考核由项目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农机)、水利、统计、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
二、做好建档工作
探索建立“田块标识划界、乡村台帐管理、部门备案公示、社会监督共管”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记载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的有关管理、技术等文件,以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资料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评定质量等级
依据《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定》、《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和《农用地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加强耕地质量、农田土壤墒情和虫情定位监测,结合完成情况以及效益显现与发挥的周期,分别组织评定。
四、加强权属管理。
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定期进行信息的统计、汇总
5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和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查清建设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现状,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不得纳入建设范围;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合理编制权属调整方案,合理推进土地归并,稳妥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和耕地地块细碎化问题。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依法进行土地确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位置明确、权属清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
第四节 加强后续管护
一、明确管护责任
在基本农田范围外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编号和登记造册,及时全部补划为基本农田,并落实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实行永久保护,确保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健全管护制度,办理移交手续,签订后期管护合同,由管护主体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有效稳定利用。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和专业管护人员实施的管护体系,引导和激励各权利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日常管护,涉农基层服务组织要加强对管护主体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管。
二、落实管护资金
按照市场手段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和“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方法,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推进高标
5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专项用于运营期间的工程管护。
三、加强动态监测
利用国土资源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各部门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和信息共享,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建后管护和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实时查询、对比、统计、分析,做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利用,全面满足管理需要。
第五节 实施上图入库
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管理,依据土地遥感监测等成果,依托国土资源“一张图”监管平台,建设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将全省到2020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历年立项和验收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通过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查询、统计分析、数据利用等,做到信息互通互享、科学利用;从项目立项环节强化项目审查,避免重复立项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核效率的提升和建设资金的合理投放。
5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的组织保障。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省里明确了省委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负总责,省高标办具体负责,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办法》要求,相应成立由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农工部、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参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综合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明确责任分工,县(市、区)人民政府是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总责。最后是强化监督考评,省综合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县(市、区)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要结合实际制定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情况的跟踪和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安排建设任务和资金挂钩,确保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顺利推进。
6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一、对环境的有利影响
1、土壤改造工程通过秸秆粉碎还田、增施农家肥和配方施肥进行土壤改良,可培肥地力,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作物品质,又可减少化肥使用量,减轻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2、灌区改造工程通过完善农田灌溉、排涝、排洪沟渠,新建、改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将提高防旱排涝能力和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对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3、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的实施,可以使原来的“跑肥、跑水、跑土”三跑田变为“保肥、保水、保土”的三保田,可有效拦截泥沙、保水和保肥,有效地减轻土壤侵蚀强度。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库塘、河道泥沙淤积,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而对周边生态环境还能起到较好的治理作用。
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工程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水泥、砂、碎石堆放及施工车辆的往来产生的扬尘,主要污染物为TSP;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为70~100dB(A);耕地平整、田间道路的土方挖填过程中废弃的余泥渣土;田间道路工程、灌区改造工程等永久占地,将改变土壤坚实度、通气性,改变原有土地的使用功能。本规划工程施工涉及面广,产生
6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的污染较为分散,产生的扬尘、噪声与余泥渣土,如未得到合理的处理,将影响施工周边区域环境。
2、在农田作物种植过程中,需投入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物资,农药、化肥施用不当和残留农膜不及时清除等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1)氮、磷化肥的超量施用以及肥料利用率不高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长期单一施用化肥,特别是生理酸性肥料,会使土壤出现酸化、板结;氮磷肥料可通过淋溶、径流、田间退水等途径进入地下或地表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
(2)杀虫剂和除草剂如过量施用将会抑制甚至灭生土壤微生物,影响土壤中酶的活性、营养物质的转化,改变农业生态系统营养循环效率,使土地持续生产力下降;植物或土壤粘附的农药,经淋溶、渗漏、径流和退水等进入地表水体或渗入地下含水层,严重危害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质。
(3)残留农膜会破坏耕作层的土壤结构,降低土壤通气性和透水性,并使微生物和土壤动物活力受到抑制,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同时也阻碍了农作物种子发芽、出苗和根系生长,造成作物减产。
3、秸秆如直接焚烧将会向大气排放有机碳,作物收获期集中焚烧将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甚至影响航空安全。此外,废弃秸秆进入水体后会加大面源污染强度。
6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二节 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过程管理措施
加强灌区改造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造工程等施工过程管理,尽量减少尘土飞扬;选用新型低噪音设备并采用相应的隔音措施,对震动较大的设备采用相应的减震措施;合理规划田间道路工程、灌区改造工程的选址(选线),尽量少占用农田和植被;统筹部署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所产生的裸露面必须尽快进行硬化、绿化等,以恢复土地功能。
二、农业投入品污染防治措施
推广测土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重视施用有机肥、生物肥和使用高效低毒无残留农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使农田、大气、水质等达到环境质量标准,保证农业生产中的能量流动、物质循环都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为粮食生产提供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1、化肥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1)科学施用钾肥。合理施用钾肥,要因地制宜,综合多种因素进行考虑并与氮、磷肥和微肥等进行配合施用。
(2)科学施用磷肥。磷肥施入土壤后有两个特点:一是在土壤中移动性很小,其移动半径多在0.5~1厘米以内;二是容易被土壤中两价阳离子固定。这就造成作物根系吸收利用的困难,降低了肥效。
(3)广泛施用有机肥。有机质是作物营养元素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作物所需的各种微量元素的源泉。有机质是作物碳素营养的源泉,这主要靠土壤微生物分解有机质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来满足作物生长
6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的需求,另外它还能促进土壤有益微生物的活动。而且能形成土壤团粒结构,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和缓冲能力。
(4)积极推广微生物肥料。土壤中的有机物质以及施用的厩肥、人粪尿和绿肥等,很多营养成分在未分解前作物是不能吸收利用的,也要通过微生物将它们分解,变成可溶性物质,才能被作物吸收利用。
(5)积极推广垃圾堆肥。垃圾堆肥和垃圾复合肥的产生,既处理了城市垃圾,防止了污染,又生产出能够满足农业需要的高质量的有机肥料,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农药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1)防止农药污染的途径。采取综合防治的方法研究新的杀虫除害途径;搞好农药安全性评价和安全使用标准的制定工作;安全合理地使用现有农药;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2)现有农药的合理使用。首先必须调查研究各种病虫害的起因和发生的条件,做到能预测预报,对症下药。其次是混合和交替使用不同的农药,以防止产生抗药性并保护害虫的天敌;另外还要注意改进农药使用性能,改进农药在使用中的某些缺点。
(3)加强生物防治并推广无公害的农药。
利用害虫的天敌以虫治虫,是生物防治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经济简便,没有化学农药污染环境的缺点。寻找能分解长效性农药的土壤微生物,使大部分土壤内的农药很快被分解,这对免除环境污染极为有利。
3、农膜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6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加大残膜回收的力度,并积极推广利用天然产物和农副产品的秸秆类纤维生产农用薄膜,取代部分农用塑料。
三、粮食作物秸秆污染防治措施
逐步增加秸秆还田面积,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通过过腹还田、发展秸秆板材、开发秸秆生物质能等措施,降低废弃秸秆对环境的影响。
四、农业环境管理与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农业环境管理,重点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工作,使环境管理和治理的决策建立在科学可靠的基础之上。为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在适宜发展沼气的地区,推广“猪—沼—粮”生态模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在农业生产中,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和农药,提倡生物防治、沼气利用、秸秆还田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有效地保护农业环境质量和降低农药及重金属污染,提高粮食品质。
6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七章 实施进度
一、建设工期
建设实施年限为2014年—2020年,拟在“十二五”后期(2014年至2015年)和“十三五”时期两期完成。建设任务为2128.37万亩,总投资约324.79亿元。其中:“十二五”后期规划完成689.1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任务,投入资金104.46亿元;“十三五”时期规划完成1439.2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任务,投入资金220.33亿元。
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详见表7-1。
表7-1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序号 项目实施地 合计 141.32 69.45 53.23 187.21 44.62 66.48 251.56 304.60 373.79 270.02 355.07 11.00 2128.37 “十二五”后期建设规模(万亩) “十三五”时期建设规模(万亩) 2014年~2015年 53.81 26.01 32.95 50.52 14.19 18.54 87.11 104.34 109.97 98.54 88.19 5.00 689.15 2016年~2020年 87.51 43.44 20.28 136.69 30.43 47.94 164.45 200.26 263.82 171.48 266.88 6.00 1439.2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监狱系统 全省合计
6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八章 资金测算及来源
第一节 资金测算
一、测算范围
主要为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的田间工程建设。
二、测算依据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亩均1500元投资标准。
三、测算指标
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成亩连片农田地形地貌大致为平原、滨湖、微丘、丘陵、山区五种类型。地形地貌对建设投资的影响主要为田块平整土方量等建设条件的差异。根据对不同地形地貌田块土方量等建设条件测算,平原(滨湖)与微(丘)陵测算指标差别均为300元/亩、微(丘)陵与山区测算指标的差别均为150元/亩。测算指标见表8-1。
表8-1 建设指标一览表
序号 1 指标类型 列入规划以往未实施建设的田块 地形地貌特征 平原(滨湖) 1300 微(丘)陵 1600 山区 1750 实施过程中,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测算结果
本次修编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2128.37亩,其中:平原地形约473.43万亩,湖滨地形约109.81 万亩,微丘地形约508.24万亩,
6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丘陵地形约920.03亩,山区地形约116.86亩。详见表8-2。
表8-2 全省高标准农田地形地貌一览表
序号 市(县、区) 建设规模 (万亩) 141.32 69.45 53.23 187.21 44.62 66.48 251.56 304.60 373.79 270.02 355.07 11.00 平原 85.35 37.40 8.17 7.66 24.21 6.64 160.37 56.77 86.85 473.43 建设任务地形地貌数量(万亩) 湖滨 17.43 28.59 0.01 52.77 11.00 109.81 微丘 18.01 0.23 30.58 20.79 0.10 0.15 40.53 67.72 137.23 109.56 83.34 508.24 丘陵 20.52 69.09 22.66 93.08 36.34 54.54 154.88 210.68 51.14 81.02 126.08 920.03 山区 0.13 7.35 4.13 31.93 19.56 25.05 22.67 6.04 116.86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时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监狱系统 全省总计 2128.37 根据测算指标及建设规模等,经测算,本项目总投资3247941万元。其中:南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195279万元,占总投资的6.01%;景德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111144万元,占总投资的3.42%;萍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85172万元,占总投资的2.62% ;九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280845万元,占总投资的8.65%;新余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68940万元,占总投资的2.12%;鹰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104686万元,占总投资的3.22%;赣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400017 万元,占总投资的12.32%;吉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488306 万元,占总投资的15.03%;宜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553711万元,占总投资的17.05%;抚州市高标准
6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农田建设投资为418396万元,占总投资的12.88%;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527139万元,占总投资的16.23%;监狱系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为14305万元,占总投资的0.44%。
各地投资情况见图8-1,表8-3。·
图8-1 各设区市高标农田建设投资占全省总投资比例
表8-3江西省2014年~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建设规模(单位:万亩) 市(县、区) 数量 南昌市 景德镇市 萍乡市 九江市 新余市 鹰潭市 赣州市 吉安市 宜春市 抚州市 上饶市 监狱系统 一期建设规模 二期建设规模 金额 一期建设投资 二期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单位:亿元) 141.32 69.45 53.23 187.21 44.62 66.48 251.56 304.60 373.79 270.02 355.07 11.00 2128.37 53.81 26.01 32.95 50.52 14.19 18.54 87.11 104.34 109.97 98.54 88.19 5.00 689.15 87.51 43.44 20.28 136.69 30.43 47.94 164.45 200.26 263.82 171.48 266.88 6.00 1439.22 69
19.53 11.11 8.52 28.08 6.89 10.47 40.00 48.83 55.37 41.84 52.71 1.43 324.79 7.48 4.16 5.27 7.57 2.19 2.92 13.85 16.72 16.02 15.22 13.22 0.65 105.28 12.05 6.95 3.25 20.51 4.71 7.55 26.15 32.11 39.36 26.62 39.49 0.78 219.51 全省合计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二节 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324.79亿元,筹资方式以申请国家建设资金为主、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为辅。
7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九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经济效益
本项目以建设农田基础设施为主,通过完善沟渠排灌系统,增强抗旱排涝能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等方面建设,把串灌、漫灌的中低产田改造成排灌便利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从而提高粮食产能,进而带动种粮农民收入增加,使项目区农民直接受益,经济效益明显。
一、原有耕地增产效益
规划期内新增高标准农田2128.37万亩。项目实施前,由于灌排系统不配套,农作物产量不高,耕地产出率低下。经过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区土地得到平整,地力条件、灌溉条件和生产条件将有很大改善,农作物产量低的现状将得到根本改变,农作物产量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农田年亩产1000公斤粮食以上产能,项目区粮食产量将增加1385.2万吨,按现行价格每百斤95元左右计算,预计平均每年可增收263.2亿元左右。具体计算见表9-1。
表9-1 高标准农田效益计算表
名称 高标准农田面积(亩) 产量增长(吨) 增收额(万元) 名称 高标准农田面积(亩) 产量增长(吨) 增收额(万元) 南昌市 1413218 827552 157235 赣州市 2515597 景德镇 694530.2 萍乡市 532324 九江市 1872133 新余市 446206 鹰潭市 664787 392694 74612 吉安市 3046018 274360 52128 宜春市 3737895 1117551 212335 抚州市 2700169 263752 50113 上饶市 3550739 412766 78426 监狱系统 110036 71658 13615 1576273 299492 1833794 348421 3299627 1544227 2237321 626929 293403 425091 二、提高农民收入
7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预计至2020年,全省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平均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达到500公斤,比项目实施前提高约100公斤。粮价按现行价95元每百斤进行估算,农民亩产可提高收入达1236.5元/年·亩。
三、规划经济评价
规划经济评价按动态分析法计算规划的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规划总投资为324.79亿元,年均经济效益为263.2亿元,年运行费按投资的2%收取,为6.50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部分设施为水利工程,经济分析期取20年,工程建设期为7年,按8%的社会折现率计算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折算基准点为施工期末。
1、经济净现值计算 效益现值计算公式
(1i)201ENPV(BC)K0i(1i)20式中ENPV——经济净现值(万元) B——年均效益现值(万元/年); C——年运行费用(万元/年); i——社会折现率,此处取8%计算; K0——年投资现值(万元)。 将各值代入,经计算:
经济净现值经济净现值 ENPV=21953676.95(万元)>0 2、经济效益费用比计算
(1i)201B20i(1i)经济效益费用比为: EBCR6.651.020(1i)1CK0i(1i)20
7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式中EBCR——经济效益费用比,其它符号意义同前。 规划总投资324.79亿元,社会折现率取i=8%,本规划经济净现值21953676.95万元,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为6.65,大于1.0。说明本规划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第二节 社会效益
本项目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效益非常明显,将加快全省粮食产业化步伐,可以大幅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粮食品质,提高水稻的商品率、劳动生产率、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达到产量、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粮食生产还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农业效益。
一、保障粮食安全
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对提高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改善我省区的粮食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灌渠和配套建筑物建设,灌排分开,将有效降低洪、涝、旱灾害的威胁,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土地平整、水利工程配套、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建设等工程措施,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轮作绿肥等措施,土壤有机质含量将大幅提高;沿田间道、河岸、沟坡等植树造林,使林网覆盖率和水土保持能力大幅度提高的同时,也将改善项目区内的田间小气
73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候,达到抗御风沙灾害的作用,从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通过对全省集中连片的中低产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实现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128.37万亩。项目区形成较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使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根本改善,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区内所有土地等将成为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耕地产出率将得到较大提高。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又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增加粮食产量
本项目按规划建成后,全省11个地级市及监狱系统共增加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2128.37万亩,项目建成后全省每年可增产稻1385.2万吨。
四、发挥示范作用
本项目的实施,能使项目区大量中低产农田将得到改造,产量增加,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进广大农民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五、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通过项目的实施,良种良法的示范推广和农民培训力度加大,有效提升项目区农民种植水平,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为我省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74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三节 生态效益
本项目的贯彻实施,能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农田利用率,减轻农用化学品用量,改善农田土壤环境,减少对区域环境尤其是水系、 土壤的破坏和污染,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进而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保护水土资源
通过土地平整、保护性耕作、农田防护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能改善小气候、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防治土地沙化和次生盐渍化。改善项目区不同地区的用水纠纷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保护水土资源。
二、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项目建设有机肥积造设施,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促进农作物秸秆还田,减少焚烧秸秆对大气的污染,减轻畜禽粪便和废弃物对河流、水库的污染。增强土壤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提高有机质含量,改善项目区土壤理化性状。
三、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土壤改良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标准化措施,减少了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使用,减轻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控制农业源污染,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
75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第十章 保障措施
近年来,江西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逐年提高,全省粮食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在各级政府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投入和建设下,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由于涉及部门众多,投入和建设标准不一,资金分散,建设项目不配套等问题,使得农业生产仍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和潜在风险。因此,积极争取和整合中央支持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生产能力,对巩固和提高我省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保障粮食供应和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显得非常必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程,涉及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各级各部门的想法太多而不尽一致,存在着建设实施环节复杂、多方利益冲突较多等问题,因而,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务必要考虑好实施途径和细节,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否则难以实施或达到预定目标。
一、存在的问题
1、部门利益问题。由于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不是一县一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省各部门的联动工作,因而在实施的各个环节过程中,可能存在着部门间利益分配和博弈的问题。对部门利益问题,既要清醒地意识到“纳什非占优均衡”的争利导致的个别利益最大化而整体利益最小化的情况,也要清醒地意识到“搭便车”的责权界定不清导致的无
76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人做事、无人负责的情况。
2、口径不一问题。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涉及部门众多,长期以来存在的各部门建设、统计口径不同,对项目的建设造成很大的困难。合理设置一个既能为各部门接受、方便其开展工作,又适应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口径,势在必行。
3、联合验收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多部门联动的工作,项目验收自然也是一项联合工作。一旦前期确定了统一口径,则验收问题就迎刃而解。
4、资金管理与审计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投资大、涉及面广,资金渠道多样,既有政府资金,又有民间资金,政府资金中既有中央专项资金,又有地方配套资金,而中央专项资金中又有各部门下拔的资金。同时,由于各渠道中央专项资金的申报程序不同,资金铁下拔时间不一致,因而资金整合管理、资金财务审计工作难度较大。
5、建设责权问题。责任与权利具有对等性,落实好全省高标准农田各子项目的建设责任,对确保项目建设及时按质按量到位,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合理界定和确认各项目、各部门的责任,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
二、保障措施
1、组织措施
加强领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县长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地要根据《江西
77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2011]19号文)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成立以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级发改委、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日常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项目建设,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有效确保项目工程建设工作顺利稳步推进。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指挥部,由行政一把手任指挥长,负责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自筹资金,组织发动劳力投工投劳,按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强化协调,坚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是个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要把好事做好,就一定要各部门齐心协力按照规划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摈弃小部门的利益,共同按照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做好工作,为项目的建设落实做好服务。各地要坚持不动摇地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项目实施,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资金整合平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统筹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项目有机衔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界定各部门责任,实行部门一把手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协调和统筹资金切实到位。各部门成员分工合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
78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项目建设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
奖惩挂钩,注重地方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把规划实施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实行奖惩挂钩,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工作抓得实、管理好、实施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绩效差、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暂停安排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安排项目。
2、项目管理措施
严格立项审批,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行严格的程序管理,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设计、论证、衔接准备等前期工作,组织专业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审,审定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规模、布局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合规性。
建立电子图档案,落实到地块。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牵涉到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覆盖了广大乡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在的各地地形、气候、水土条件等因素各不相同,为科学、高效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好项目建设,迫切需要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地理地形电子图档案,将全省所有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项目地块纳入其中,通过该电子图档案系统,可以实时、快捷地获取所在建设地块的基本情况、建设进展、投产状况、建后维护等一系列重要信息,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到地块。
加强中期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实施效果。项目单位要严格
79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执行批复后的初步设计和有关文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农业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重点排查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投入措施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现有资金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标准高、投资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促进农业生产的扶持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性质和管理方式,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现有资金资源,做到规划先行,项目运作,渠道不变,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建设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运用政策、市场多种手段,建立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各地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认真贯彻中央2011年1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等用于农业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要正确处理农田建设粮食产销关系,建立相对稳定的购销链条和利益均沾机制,建立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大力拓宽投融资渠道,打造投融资平台。依托项目建设主体,充分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发挥主公翁作用。加大金融支
80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农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加大金融资金投入,推动工程的实施。
4、资金管理与审计措施
加强项目申请管理,做好三个层面的资金管理工作。针对高标准农田存在的资金渠道多、申请程序不同、资金下拔时间不同等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统筹申请工作,科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申请。项目资金管理重点涉及到上级主管部门、县级政府部门和项目施工单位三个层面: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下拨项目专项资金,足额落实到每个项目上;县级有关政府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和承诺,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资金的集约运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上述三个层面的有关单位均应大力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审查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投资大、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合理、有效。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按照“资金管理讲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资金公示制度,资金管理实行专人、专帐核算,严格执行报账制,保证专款专用,推进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建设见实效。
5、验收及管护措施
统一各部门指标口径。分析现有各部门建设指标,合并同类指标,保留个别部门特定指标,并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新设相应技
81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术指标,最终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口径。
细化考核指标,严格把关好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建立的统一指标口径,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标考核,特别是年度指标考核,科学制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工作检查指导和审查验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时按质按量达到项目实施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加强项目建后管护,保证项目效益长效发挥。要明确各地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的管理主体,落实项目建成后管护责任,健全完善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国家投资长期发挥效益。
6、推广措施
科学论证,先试点、后推广。江西省地势狭长,纬度跨度大,境内河流水网密布,地形复杂多样,在气候方面,除大气候上南北差异较大外,各地还存在的丰富多样的小气候,因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项目建设。对同类地区,应积极开展试点建设,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主观能动性,取得试点经验,并依据建设经验制定相关建设技术标准和程序流程,再全面推广到同类地区,又好又快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7、宣传措施
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整体性,提高各部门的统一认识和协调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比一盘全省的大棋局,各级政府要集中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的会议精神,要统一各部门思想,牢固树立全
82
《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局意识,杜绝短视眼界和局部小得失,特别是要摈弃小部门利益,共同按照高标准农田规划的要求推进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建设氛围。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等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组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展开宣传,特别是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认知度,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人人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良好建设氛围,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