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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来源:钮旅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

的批复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黔府函[2015]289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07 【实施日期】2015.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黔府函〔2015〕289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毕节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毕府呈〔2015〕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毕节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你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规划》确定的市域城镇化发展战略和路径,以毕节中心城区为市域发展核心,强化规模集聚和功能提升;以赫章、纳雍、织金、黔西、金沙为节点城市,围绕毕节中心城区打造1小时经济圈;以威宁中心 1 / 2

城区为中心,打造西部城镇集聚区,切实构建“一核、一圈、一极、三轴、多点”的城

镇空间格局。要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逐步优化空间格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体系,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努力改善城镇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

二、原则同意《规划》对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的指导性意见。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50%左右,城镇人口30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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