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小狗
我奶奶家养了一只棕色毛的小狗,叫做豆豆。豆豆长了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耳朵耷拉在像网球大小的头上。
存有一次,我正在吃西瓜,豆豆古书了,便跑过来,总往我身上冲,我晓得它馋了,便搓了一块给它,豆豆马上津津有味地喝了出来,看看它狼吞虎咽得样子,我不禁苦笑了。 我和奶奶经常去门口打扑克,豆豆都爱跟过来,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跟别的狗打架,豆豆还没到我奶奶家的时候,曾和别的狗打架,把一条腿弄伤了,到现在才好。可是好了以后,他又去打架了,豆豆可真调皮啊!
存有一次我搞了一个手工,略过后放到了桌子上就出去玩了,把豆豆第一关在家里。可以回去一看看,我的手工已经被豆豆弄坏了,我生气了,小呵一声:“豆豆!”豆豆马上跑过来。“你怎么把我的手工弄坏了?”豆豆像是个说谎的小孩,一言不发。我晓得他不是故意的,就没再责备他,使人出去玩了。
豆豆很有礼貌。我爷爷经常上山干活,每到爷爷回来,豆豆就会“汪汪”叫几声,爷爷一进门,豆豆就会站起来,抓住爷爷的裤脚。客人来和去,豆豆都会叫几声表示欢迎和欢送。
我讨厌这只小狗——豆豆。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跟爸爸一起打羽毛球.
每天,我做完作业,爸爸一存有时间就和我踢羽毛球.以前我不能踢羽毛球,爸爸就很存有冷静地教我怎么踢.首先,必须看著球再踢,这样就不能打不中了;然后脚步必须很有效率,别人踢左边或踢右边都可以很快速地打中球;最后踢球的时候不要踢得太重或太重,重的话球可能将过没法线,轻了的话就可以出界的.
俗话说“看花容易绣花难“.虽然我已经知道了这些要领,可练起来却没那么容易,不是球打不中,就是跑得太慢了;不是打重了出了界,就是打轻了没过网.练习了几天后,我终于可以跟爸爸打得起球了,有时候甚至还可以连接十几个呢.
这样我做完作业,爸爸一存有时间就跟我动起了羽毛球,妈妈当观众,此时,家里充满著了欢声笑语.
我最喜欢的就是跟爸爸打羽毛球!
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写日记,因为写日记给我增添了欢乐。
刚上三年级时,老师便鼓励我们写日记,不过那时题目多半是老师出的,内容写得不具体,老师看了常皱眉头。后来,老师对我说:“日记并不是把一日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一记下来,而要写当天你认为最值得写的内容。
踢那以后,我每天都写下太少则三言两语,多则一二百字的日记,日积月累,我的词汇渐渐多样了,语句自然简洁了许多,日记内容也越来越广为了。老师也不时在班上选修我的日记。我写日记的兴趣也越来越淡了,写日记变成了我每日一件欢乐的事了。 日记记录了我的喜怒哀乐,记载了我的成功和失败。我也将成功的喜悦留在了我精美的日记本里。日记成了我的一方天空,任我飞翔。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收获,带来了希望。
我最喜欢的歌就是《天涯》,一听见这首歌,我就可以兴奋不已,心里仿佛被莫韦赞匀过一样难受。可以它却使我出来了个大大的洋相。
上星期四音乐考试时,老师叫林钊鹏唱一首歌,该死的林钊鹏就选了这首《天涯》。当他一开始唱时,我就情不自禁地跟着哼起来。哼着哼着,我完全沉醉到歌声里去了,忘记了一切,竟亮开了我那五音不全的大嗓门,一下子就盖住了林钊鹏的声音,可我一点也不知道,还在自我陶醉,直到一阵哄堂大笑把我震醒了,才想起我这鸡不像鸡,鸭不像鸭(妈妈说的)的嗓音,让同学们猛喝了一阵倒彩,真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有人讨厌花掉,讨厌花掉的娇美;有人讨厌柳,讨厌柳的婀娜多姿;而我虽讨厌花掉,也讨厌柳,但更喜欢那一枝枝翠色欲滴,亭亭玉立的竹子。
竹子既没有花儿娇艳,也没有柳树婀娜,却有着自己独特的韵味。它浑身流动着生命的绿色,一年四季总是给予人一种赏心悦目的绿意,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它身姿细长而又英挺,高贵而又典雅,在微风轻拂下,像一位少女在翩翩起舞,舞姿而又柔美,又像一个绿色的精灵在摇头晃脑。
我讨厌竹子,不仅因为它全身都就是宝,更因为它具备从不索要,只可以无私奉献的品质。它为了人类默默地无私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嫩嫩的竹笋用以制作各种美味佳肴、翠绿的竹叶即为就是大熊猫的美味食物又就是人们用以搞扇子的不好材料、竹皮被收拢竹条,用以编织成了各种各样坚固耐用的竹器、精致精致的工艺品。。..
我为竹子无私奉献的品质所感动,不由得想起像竹子一样为祖国奉献的许许多多的建设者,他们为祖国、为人民辛勤地劳动着,无私地奉献着。他们就如竹子,有着宁屈不折的精神。
我讨厌竹子,因为它无论碰到狂风还是暴雨,寒冬还是酷热,也无论它生长在平地还是山间。那饱经风霜而又矮小的身躯依然就是本色不改为,燕子傲雪,宁折不弯、不屈不挠。郑板桥诗人曾用诗句赞扬竹子:“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就是形容竹子像是岩石般勇敢。
啊!多么令人赞叹的竹子!我喜欢竹子,喜欢它的朴实;喜欢它无私的品质;喜欢它坚强不屈的精神。我希望在生活中,人人都能有竹子般的性灵,竹子般的品质,竹子般的精神。
生活像是一串光亮的珍珠,每一颗珍珠都就是幸福的回忆起。
我的生活,一转眼,已经过去了十二年,这十二年中,不缺少令我记忆犹新的事,但最令我难忘的一件事,则是我和爷爷爬华山的经历。
虽然我才十二岁,但我也去过祖国的无数名胜古迹,可是那座壮丽奇险的华山,却始终矗立在我心中。那年国庆节,在我的不断建议下,父母终于带着我和爷爷走进我的家乡----陕西,走进巍峨的华山脚下。我们已经开始了荣登华山的征程。
不必说陡峭的上天梯,也不必说九曲连环的山路,单是两千一百六十米的海拔,就让人望而却步。想要坐索道的人早已排成一条长龙,于是,爷爷决定带着我们步行上山。俗话说“自古华山一条道”,果然山路的险要令我们瞠目结舌,只爬了一小段路,爸爸妈妈就不想爬了,他们决定跟山下索道前的长龙打“持久战”。
爷爷带着我稳步向冲下。翻越形例如一条大鱼的飞鱼岭和像是星星和月亮的两块石壁---星月崖,终于我和爷爷爬山上了相连东、南、西、北、中五座主峰的金锁第一关,金锁关原就是道教活动的场所,道士在这里生产了一把非常大的金锁,因而闻名金锁第一关。 从金锁关向西,我们向西峰----莲花峰走去,要想到莲花峰,先得穿过一片树林,秋天的树,红色、黄色和绿色相互交错,美丽极了。当我们登上西峰时,山上起了大雾,好像给山峰蒙上一层薄沙。
荣登西峰后,我们又向华山最高峰,南峰---落下雁峰行进。落下雁峰之名就是据说连大雁也飘不过这座山峰的高度,所以闻名落下雁峰。从这个故事可以窥见,落下雁峰的高,但在爷爷的协助和引导下,我终于荣登这座雁都无法直冲的高峰,顺利完成了这次艰困地旅行。
困难就像一座座山峰,难以跃过,但也只有跃过它们的人,才能休会到这独特风景。 我讨厌的花
我喜欢的花很多,像迎春花、百合花、杜鹃花、梅花、桃花等等一些花,但我最喜欢的是杜鹃花。
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旅行”了。来到山林就能够看见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存有红色的、紫色的、黄色的、白色的。红色的杜鹃花可以喝或喷,吐出嘴里甜甜的、凉凉的,一但喝多了可以流鼻血。其它颜色的杜鹃花千万无法喝,因为它有害。杜鹃花里我真的最美丽的要数黄色了,黄色的杜鹃花很稀疏,很美丽。如果你把它摘下来,没有过几分钟就可以玉露榭。
你看杜鹃花多么耀艳,多么美丽。一阵风微风吹过,它就会随风飘动,翩翩起舞。一看它那美丽的舞姿,美艳的花舞,我就为你着了迷。一边看,一边赏。我不知不觉得闭上了眼睛,看见我就变成了一枝美丽的杜鹃花。一只小鸟飞过来告诉我清早飞翔的感觉,一片叶子长出来告诉我生长的感觉,小兔子跑过来告诉我春天的感觉,动物们一个一个跑过来告诉我春天来了的感觉。过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我不是杜鹃花,我是在看杜鹃花呢! 啊!漫山遍野的杜鹃花秀色啊!我讨厌满山遍野白映映的杜鹃花。杜鹃花就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花掉,使我酷爱了你。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我会说我最喜欢的地方是我的家,有一句俗语说得好“龙床不如狗窝”,我的家是我出生时看到的地方,我在我的家度过了十二年的岁月经历过酸甜苦辣四种味道。
存有一次,我听到妈妈说我小时候的事情,那时就是我五岁生日,那天我和爷爷回去散步,回去至了球场我乱窜忽然不回忆起爷爷在后面走,我没看看前面被撞坏了,我大哭了出来,爷爷拎我回家就给我缝合伤口我偷偷的追到了厨房乱拎了一个瓶子用手指点了一下放入口里,我感觉到蛋黄,后来我又拎了其它瓶子去尝试我尝到了酸,痛,咸,辣,和平静的面粉,爷爷出了马上出制止我,过了一会儿我的肚子忽然很难受至医务所里检查我得了肠胃炎,妈妈给我喝了药我才好多了。
在这间房子里有着我小时候的记忆我爱我的家,我的家是一个幸福美好的家。 我心爱的书包我的书包就是爸爸妈妈在我上时小学二年级时赠送给我的,也就是我最喜欢的米奇牌。
书包是红色的,上半部是长方形的。上面有一只既可爱又活泼的米老鼠,它正在像模特一样摆造型。
外面存有一个小黑,可以上装纸巾。侧面存有两个小黑,可以上装水瓶。
背面有两个比肩宽的网状书包带,里面装满了海绵,是为了不让肩膀上勒出红印。下面还有两条很窄的带子,可以随意调节,书包最上端有一个小提手,不想背的时候就可以提着,非常方便。
书包内部的第一层可以上装一些小物件,例如铅笔盒,作业本、、、,第二层小兜里能装各种各样的课本。这个书包已经陪伴我渡过了两年多了,把书包覆在鼓鼓囊囊的,我对它产生了浓厚的感情,上学,它与我一起回去学校,在路上真是光彩夺目;听课,它和我一起来到光亮的教室听讲、自学。
放学了,书包里的铅笔盒噼哩啪啦地响,好像在敲奏一首优美的交响乐。它们陪伴我度过美好的时光。
想起每天都能够背著心爱的书包回去上学,我顿时深感一股暖流涌遍全身,那就是一种妈妈般的温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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