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 SECURITY 系统安全 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互 联网金融成为大众的宠儿,它以其低成本、高效率、亲民性的 特征在资本市场上独树一帜,备受追捧。但是与此同时也伴随 有很多风险。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原因和互联网时代 金融风险的类型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 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涵义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 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它是 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融 资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 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 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 及新业务。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j 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个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 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二)助力互联网金融兴起的四大外因 1.网民数量快速提升, “互联网+”成为风口 随着新一代智能手机的普及,从2011年开始,中国网民 数量进入了快速增长期。201 1-2013年问,国内网民数量累计 新增1.6亿人,为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 口基础。2013年前后,国内 现一波了互联网颠覆传统产业的 浪潮, “互联网+”成为潮流。相对于以大规模生产、大规模 销售和大规模传播为特征的工业化思维而言,互联网思维通过 对市场、用户、产品以及产业价值链的重构,对零售业、批发业、 制造业、广告业、新闻业、通信业、物流业、酒店业与旅游行业、 餐饮业等传统产业产生了巨大的“颠覆”效应。一时间,免费 思维、用户思维、迭代思维、极致思维、流量思维、平台思维、 跨界思维等词汇火遍大江南北。随着互联网对传统产业的成功 重构, “躺着赚钱的”金融业作为“最后”一个堡垒成为互联 网企业“觊觎”的对象,为金融的“互联网化”奠定了基础。 2.PE/VC业态成熟,为互联网金融早期的快速发展提供了 资本支撑 截至2012年末,活跃在中国大陆的VC/PE机构已超过 5000家,为互联网金融创业企业融资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自互 联网金融于2013年初露头角,就很快被PE/VC视作新的投资 风口,2014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生股权投资193起,同 比增长339%;披露金额1420亿元,同比增长695.38%。PE/VC 的助力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早期得以延续互联网的“免费”思维, 7O 信息系统1 程l 2017.10 2O ◆杨惠娟 通过大量的补贴获得客户和市场,并通过对客户体验的极度重 视重现口碑效应,完成了早期的积累。借助互联网的易于传播、 快速复制等特征,互联网金融在实现“从0到1”跨越后,很 快实现了规模的几何级数上升,成为金融体系内部越来越重要 的一支力量。 3.“钱荒”持续,成为“宝宝理财”快速崛起的导火索 在2013年6月的关键时点,市场在经历了外汇占款增速 下降、季末现金需求增加、银行表外理财业务整顿等各种情况 的冲击后,流动性需求大增,银行业一如既往地在等待央行注 水救急。而央行为了强化银行的流动胜风险管理意识,选择了 观望和等待,迅速引致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银行间同业拆借 利率快速飙升,钱荒事件爆发。凭借金融市场“钱荒弥漫”的 天时地利,宝宝类理财异军突起,凭借一度高达6%以上的收 益率,互联网宝宝类理财攻城略地,爆发式增长。在2015年6 月份之前的长达两年时间内,宝宝理财的7日年化收益率都在 4%以上,互联网理财也就势成为人们活期理财的首选产品。 4.宽松的舆论环境,助力互联网金融创业潮 从2013—2014年问,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社会各界 均给予了较为积极的评价,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较 为宽松的舆论环境。关于互联网金融,当时主要有两类观点, 或重视或轻视,均从不同的角度促进了行业在早期的快速发展。 一种观点是互联网金融意义重大,需要鼓励与扶持。这部分观 点以学者和从业者为代表,认为云计算和大数据可以有效解决 小微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评估难题,而互联网渠道的长尾效应 则大大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从而将“开放、平等、创新、 服务”的基因植入金融领域,为中小投资者带来收益,也给传 统金融企业带来一股新生活力,最终有助于推动金融的民主化。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互联网金融尚未有根本性的技术变革,仪 仅是将传统金融产品重新“包装上网”,只是渠道的改变,难 成大气候。这类观点以传统金融机构从业者为主要代表,在他 们看来,宝宝理财本质上就是货币基金,而P2P平俞的“本息 保障”潜规则也有很大的隐患,难以从根本上撼动传统金融机 构。在上述外部环境因素的助力下,互联网金融存P2P、在线 借贷、第i方支付、众筹、理财平台等业务领域和大数据征信、 坏账催收、智能投顾、支付聚合、第三方信息平台、金融产品 搜索等辅助业务领域均取得了突破胜进展。 (三)互联网金融的六种基本模式 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巾 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 收单以及 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经营的其他支付服务。目前,市场上第三方 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分为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的独立第三 方支付模式,以及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 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 2.P2P网络贷款平台 P2P网络贷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 该平台可以提供网络借贷人的相关信息和需求,需要借贷的人 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 出借资金的人群。 3.大数据金融 以云计算为基础的大数据金融是指通过对诸如客户交易信 息等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掌握客户的行为习惯,从而为金 融机构在营销和风险管理方面提供数据政策支持。目前,基于 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平台模式和供应链 金融模式。 4.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 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 给众筹平台,经过审核后,在平台网站上建立项目页面,向公 众介绍项目情况。 5.信息化金融机构 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 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对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 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 6.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 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客户在此平台上进行 金融产品的选购。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包括政策法律风险、监管风险、交易 风险、技术风险、认知风险等类型。除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或 客户本身产生直接影响,其风险也可能传导至传统金融行业及 实体经济。 (一)政策法律风险:包括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两类。政 策风险主要来自国家有关互联网金融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风 险。法律风险包括两种,其一是刑事行政法律风险,指因触犯 非法集资类犯罪或行政违法、非法经营类行政违法或犯罪及非 法证券类行政违法或犯罪的刑事法律风险;其二是民事法律风 险,指因交易结构本身所造成的各类民事法律风险,导致集团 性诉讼案件爆发。 (二)监管风险:主要来自分业监管模式与混业经营模式 的不匹配。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是互联网金 融领域普遍存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范围可能既包括银 行业务,也包括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形成了几类金融业务以 互联网为基础进行深度融合的模式。而目前中国金融业实行分 业监管模式,不免存在着九龙治水和监管真空现象,互联网金 融的混业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了监管风险,风险准备金、坏账 率、信息披露、风险评级和出资人权益保护等内容都未纳入监 管范围,可能导致监管风险加速交叉、聚集。 (三)交易风险:包括交易系统风险和交易特性风险。交 易系统风险是指诸如网络仿冒、病毒威胁、系统中断或其他不 可预见的事件导致机构无法提供安全产品或服务,这种风险存 SYS SECURITY 系统安全 在于每一个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中。互联网金融交易特性风 险产生于经济主体的决策,主要由交易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 起的信用风险,当然还包括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其中的信 用风险主要是指网络征信系统建设不足,信息不透明和信用信 息缺乏导致信任危机和风险聚集。 (四)技术风险:互联网技术本身存在着技术风险,包括 所信赖的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和技术容量、黑客攻击、密码泄 露、账户资金被盗等。交易者身份和真实性难以确认,存在着 较高的消费者信息泄露及受欺诈、诱骗等风险。与银行封闭运 行的业务系统相比,互联网金融的用户敏感信息和个人财产存 在更大的安全隐患,也加速支付、清算等风险的扩散,使得风 险在非传统金融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出现转移。 (五)认知风险:互联网金融创新之处在于创造了新的业 务技术、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资金融通、价格发现、 支付清算等方面,而金融行业的两大核心词汇就是资金和风险, 但由于互联网拓展了金融交易可能性边界,大量传统金融覆盖 不到的人群被纳入金融服务范围,这部分人群风险识别能力和 风险承受能力相对欠缺,个体和集体非理陛更容易出现,提高 了风险发生概率。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策略 (一)加强信息安全网络技术管理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历程中金融环境的重要性是最根 本的,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更加离不开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 技术平台,只有建立了安全有效的体系才能让民众更加信任和 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要改善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 完善硬件配置,增加安全设备的投人,通过身份识别、分级授权、 验证登陆等手段完善系统运营,加强对非法登陆的防范;另一 方面要加强对数据的安全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让互联 网金融进入国家金融体系的发展规划中,通过数字证书和加密 技术等技术的结合保障互联网交易主体的财产信息安全。 (二)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 借助互联网渠道销售的传统金融产品,几乎涵盖了存款、 基金、证券、保险、理财等各类业务,因此需要市场有明确的 监管要求和准人制度,并且能够建立标准化产品设计流程和风 险评估体系,来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制度, 形成标准化产品说明书,从而规范整个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 同时,还需要加强互联网机构的内部经营管理,提升业务人员 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 (三)加强法制体系建设,明确监管职能 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在现阶段继续 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及时制定和颁布互联网金融法律 法规,在电子交易各方面明确业务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和 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中不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部分。制定网络 公平交易规则,在识别数字签名,保存电子交易凭证和维护用 户信息等方面细化规定条款。要努力约束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参 与者的行为,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市信息中心) 信息系统工程I 2017 10.20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