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体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干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责任制,组织督查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落实群众信访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进行2次以上督查;落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活动,坚持每月排查制度;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分值 扣分依据 考核分 备注 未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体制的扣2分;未落实主要领导负责的扣2分;未对所辖地区和单位进10 行督查的或督查少于2次的扣2分;未落实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的扣2分;未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扣2分。 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每月排查制度的扣10 3分;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期间为开展集中排查及问题处理的扣4分;未及时上报排查 时上报排查的重要信访信息,建立信访、综治、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三、按照信访积案“五个一”(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议纪要、一套稳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实行信访突出问题由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并落实“五包”责任制(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控)。 四、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信访案件,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 五、及时报送群众信访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报的重要信访信息及为建立“四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扣3分。 未建立信访积案“五个一”工作要求的扣5分;10 为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并落实“五包”责任制的扣5分。 未落实县委政府及其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工5 作部署的扣2分;未按时办理县委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信访件的扣2分;初信初访为做到一次性案结事了的扣1分。 10 未及时报送群众信访信息的扣2分;未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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