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求稿)
一、目的
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工程签证的管理,满足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要求。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及成本目标的实现。 二、名词解释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设计与施工现场不符等原因补充、完善、优化的技术资料。
属于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做出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涉及图纸变化,需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同时确认,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工程洽商记录:是签订合同的甲乙方就相关工程问题进行协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合同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属于由非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合同之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而做出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及根据发包方要求的功能改变而做出的相应变更。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确认即可,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工程签证单:是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如因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而发生的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增加额外工作量、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
属于由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而提出的关于零星用工量、零星用机械量、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所引致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确认。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确认即可,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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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联系单:是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告知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一)总则
1、办理流程:
工程部→项目部→技术商务→预算部→工程部→生产副总→项目部(同时知会工程部、项目部、预算部、材料部、总经理)
(1)图纸会审后,工程部列出变更洽商、工程量签证总目录,转发项目部,并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催办。
(2)项目部根据总目录及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洽商变更单或签证单,详细描述变更洽商及签证情况,转交工程部。变更需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经济性,需满足施工及结算要求,转交技术商务。
(3)技术商务重点审查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施工图纸做法是否齐全、各种依据是否齐全,并对洽商编写是否规范,对不合格的洽商,回退项目部重新修改上报。审查完毕后转交预算部。
(4)预算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洽商变更单或签证单,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做出预算及经济变更,转交工程部。
(5)工程部对上报洽商变更单或签证单审核,转交生产副总审批。
(6)生产副总审批,发送至工程部、项目部、预算部、材料部会签,并知会总经理。同时项目部根据审批后的洽商变更单或签证单,附上预算部的经济变更,找建设方、监理方确认,确认完毕后报工程部及预算部备案。
2、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签证单应及时办理,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但必须先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确认后方可施工。
3、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签证单应避免涂改,如在办理过程中有需要变动及修改时,必须重新打印并办理。
4、对某专业的项目变更对其它专业有影响时,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人员协商,各专来本着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进度的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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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签证单应分专业进行办理,应按时间、按专业单独编号、整理、组卷,避免编号重复及漏签,增加签证的严肃性,同时也为资料归档及结算带来方便。
6、对于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的变更洽商及签证,必须经总承包单位办理。 (二)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可由设计单位提出,也可由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出,但最后必须通过设计方确认,四方会签后即可生效。 (三)工程变更洽商及工程签证
1、洽商、签证的范围应正确。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与投标预算,明确招投标范围,凡合同、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切勿盲目签证或漏掉现场签证。
2、经济洽商与技术洽商应分开办理,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对超出合同以外或涉及经济上的增减时,应事先与工程、经营人员沟通,在经济问题得到落实后再签认。
3、工程变更洽商侧重于施工部位、施工工艺及结算方式等事由的认可,签证侧重于实际工程量、结算单价或总金额的认可。要注明时间、工程部位、事由、并附上计算简图、标明尺寸、注上原始数据,明确结算方式、结算单价。尤其隐蔽工程量,对于一些隐蔽工程或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原始资料备查。
4、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不及时办理,结算时搞突击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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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管理办法
为规范各项目部对工程洽商及签证的上报,增强各项目人员的成本意识,加强成本管理,为工程顺利结算提供有力的证据,现对各项目的工程洽商及签证按如下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计入相关人员年终绩效。
工程洽商记录、工程签证单管理考核办法 工程名称 考核项目 分值 项目经理 洽商签证编号 备注 序号 考核要求 1 依据 变更理由充分,有文字依据,如会议纪要、建设方或监理任务单、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等。 图纸节点明确,能指导施工,图纸齐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影像资料齐全,有相关说明,能提5 图纸2 影像6 资料 供旁证,尤其是拆改项目及隐蔽工程。 施工施工部位及做法表述正确,施工方法具备先进性3 工艺 和经济性,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工程工程量有详细的计算公式,计算规则符合定额及清单要求。计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需认7 4 量及7 计价 价的材料认价合理,满足成本目标的实现。 能写在同一洽商签证单需用一张单表述,增加内容无漏项、缺项或考虑不周。 工程名称正确、编号无错乱,变更过程描述条理清楚,文字表述简洁明了,用词准确,语句肯定,表达无歧义及错别字。 办理及时,不影响材料采购及施工,无事后补签。7 时效 各方签字、盖章齐全有效。签认完毕后及时归档并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8 总分 40 5 5 5 漏项 5 6 文字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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