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意见:1.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履行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签订合同与资质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质量控制程序等;2.工程是否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人防工程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施工完成;3.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如人防工程建筑结构和防护设施是否符合人防规范强制性条款要求等;4.施工过程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正,并得到监理单位认可;5.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等级,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人防防护功能要求;6.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签的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求装订;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8.是否认为该工程为合格工程。(按以上8点内容写出验评意见,否则验收不予通过。)联系电话
总监理负责人:年月日
企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企业法人代表:年月日
施
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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