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区委各部门预算相关数据由大兴区委统一公开,具体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研究室、社会工委、史志办、精神文明办、信访办、团区委、关工委办公室、区委网信办共十三部门。
(一)区委组织部是主管组织和干部工作的区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在区委领导下,抓好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考察、配备干部,做好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党组织设置、调整及有关审批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全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帮扶工作。负责区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络、培训和服务工作。落实“党管人才”要求,统筹.协调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干部.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做好教育培训的指导、协调、检查和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处级干部、中青年干部和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大兴区委组织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干部培训科、人才工作科、调研信息科、档案科、党代表联络室、干部监督科、信息化管理科、党员教育管理科、党建科。
(二)区委宣传部职能(1)组织、指导、研究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思想教育、思想理论建设工作。(2)研究、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外宣工作;接待中央、市属及
国外新闻单位记者;建设、培训、管理全区外宣队伍。(3)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社会宣传和群众文化活动;负责户外宣传、咨询活动的管理。(4)研究、指导、协调宣传口(包括区文明办、区文化委员会、区广播电视中心、区委党校)的业务工作。(5)行使宣传工委的职责,负责宣传口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职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6)主持“思想政治研究会”的日常工作。(7)编发《宣传通讯》和《思想动态》。(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区委宣传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理论教育科、社会宣传科、新闻外宣科。
(三)区委统战部职能(1)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意见;调查研究我区统战工作,制定全区统战工作计划及有关政策性措施,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3)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我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我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市、区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培养和举荐少数民族干部。(4)负责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5)负责我区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我区政府及司法部门处级行政领导职务工作;协助组织部做好我区党外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培养各界新的代表人物。(6)负责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工作,调查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7)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提出我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外知识分子政策;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协调关系,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8)负责指导我区各部门党委的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知道全区开展统战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9)受区委委托联系知道我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侨联小组工作;领导工商联、黄埔军校同学会大兴小组。(10)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委统战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2
个科室: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
(四)区委政法委职能(1)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研究和处理关系全区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7)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8)及时向区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区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政法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1、政法委办公室;2、政治部;3、法制室;4、督查科;5、风险评估室;6、综合治理指导科;7、综合治理宣传科;8、协调科。
(五)区直机关工委职能(1)领导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决定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2)负责制定区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领导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3)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4)监督、检查区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及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定期了解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区委反映情况和问题。(5)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6)负责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有关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群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7)领导区直机关
统战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区直属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8)负责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监督、检查区直属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9)领导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及时了解区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反映情况和问题。区直机关工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科、纪检监察科。
(六)区委研究室职能(1)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参与全区发展战略及对策研究。(2)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区委的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对决策、政策制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政策动态和信息的收集和编发。(4)负责组织全区调研队伍、调研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的调查研究工作。(5)完成区委重点调研课题及市委研究室、市农委研究室布置的调研任务。(6)负责新区改革工作的协调联络、计划方案拟定、督促落实;负责新区改革工作的专题调研、公文办理、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委研究室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调研科、改革协调科
(七)区委社会工委职能(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区委关于社会建设的各项决议、决定。(2)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工作措施,为区委社会建设宏观决策服务;研究本区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与方案;研究拟定本区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相关措施和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的职责。(3)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4)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负责社区和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及时分析社区和“两新”组织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拟定加强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5)负责社会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
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研究拟定有关总体规划和重大方案,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措施和制度保障。(6)负责街道、地区办事处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7)综合协调本区志愿者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措施。(8)完成区委和市委社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社区建设科、党建科、综合科。
(八)史志办职能(1)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区域内各个单位(包括中央、市属单位及驻区部队)编修大兴区地方志和大兴年鉴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编写部门志、单位志及部门年鉴。(2)在市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和区委的领导下,制定全区的党史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各镇及重点企事业单位,搜集、整理、编写、大兴地方党史(包括革命斗争史和社会主义建设史)。(3)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党史、年鉴和地方志的成果转化工作,以真正达到\"资政育人\"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4)完成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史志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史科、区志科、年鉴科。
(九)文明办职能(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执行中央、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措施办法等建设意见。(2)围绕大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和区文明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3)组织、协调、指导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道(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全区的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驻区中央、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各镇(街道)、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招聘、培训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指导、督促全区公共文明引导员做好公共文明引导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开展。(5)调查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情况、
新问题,及时向区文明委反馈并提出建议。(6)总结、推行、交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上报先进典型。(7)指导、检查、验收、申报首都级文明单位。(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事项。(9)承办中央文明办、首都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大兴区文明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无内设科室。
(十)信访办职能(1)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受理上级领导机关及新闻单位交办的来信来访;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提供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请求有关的咨询服务。(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4)负责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镇、街道及区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5)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本区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6)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7)负责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8)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工作。(9)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区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10)负责征集、处理公民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信访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各科室,分别为:来信办理科、来访接待科、排查复查科、综合科。
(十一)团区委职能(1)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为指导,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团员青年,坚定广大青少年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
引力和凝聚力,不断为党组织培养一批批合格的接班人。(2)在区委和团市委领导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3)围绕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团的各项工作,宣传各行各业的青年典型;积极宣传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4)围绕提高青年素质、带领青年致富奔小康,开展青年科技建功立业活动;加强全区青年理论学习,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接受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根据团组织市级,大力加强基层团支部活力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好团代会,指导教育系统团队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团队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团队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5)坚持对基层团组织督促、检查、指导,搞好工作调研;负责基层团干部的任免、基层团组织设置的审批和团干部的培训工作;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有权建议有关机关对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大兴团区委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职能部室,分别为: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权益部。
(十二)关工委办公室职能(1)北京市大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北京市大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在北京市大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对北京市大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2)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办公室。(3)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委员会、主任办公会的决定和工作部署。(4)服务基层关工委。负责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关工委落实区关工委工作部署和要求。(5)起草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6)负责关工委各种会议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准备会议相关材料,整理会议纪要。(7)收集、汇总、上报关工委工作的信息,编写关工委简报和
工作大事记,更新关工委网页的内容等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8)负责关工委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财产管理和关工委相关文件的收发、复印与传阅等日常工作。(9)负责办公室人员的编制、工资、福利、保险等人事相关管理。(10)完成关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大兴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
(十三)区委网信办职能(1)承担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指导推进区属党政机关、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指导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通报;(3)组织协调网上宣传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工作;(4)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重大突发事件。区委网信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委十三部门预算包括:大兴区委组织部本级预算、区委宣传部本级预算、区委统战部本级预算、区委政法委本级预算、区直机关工委本级预算、区委研究室本级预算、社会工委本级预算、史志办本级预算、精神文明办本级预算、信访办本级预算、团区委本级预算、关工委办公室本级预算、区委网信办本级预算共十三部门本级预算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十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为:
1.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2.干部管理监督中心
3.北京市大兴区网络信息宣传中心
4.大兴台商服务中心
5.维稳情报信息中心
6.北京市大兴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报中心
7.大兴区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8.北京市大兴区社会矛盾排查督办中心
9.北京市大兴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
10.北京市大兴区网络安全应急中心
11.北京市大兴区直属机关工委宣传教育中心
三、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1517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73.9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1517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8.55万元;教育支出974.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62万元;交通运输400.8万元。
四、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15173.9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分别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8.55万元,1.港澳台侨事务105万元,其中台湾事务105万元;2.群众团体事务1022.4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6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81万元;3.组织事务1047.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65万元;4.宣传事务660.8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1.05万元;5.统战事务234.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4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4万元;6.其他共产党事务8837.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44.9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24.68万元,事业运行868.29万元。
(二)教育支出974.07万元,1.进修及培训支出902.19万元,其中培训支出902.19万元;2.其他教育支出71.88万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71.88万元。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文化支出440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支出440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4万元,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26.9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实务626.97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22.9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4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38.32万元。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62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00.6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74.5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7.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01万元。
(六)交通运输支出400.8万元,铁路运输支出400.8万元,其中铁路安全400.8万元。
五、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15173.98万元,分别为基本支出5547.91万元,项目支出9626.07万元。
(一)基本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24.32万元,(1)群众团体事务23.6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64万元,分别是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4.77万元、福利费5.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组织事务49.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9.18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1.5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工会经费10.95万元、福利费10.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3)宣传事务19.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8万元,分别是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4.34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4)统战事务18.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42万元,分别是办公费5.14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1.3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6万元、工会经费3.22万元、福利费3.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5)其他共产党事务4613.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744.99万元,分别是基本工资582.94万元、津贴补贴1375.72万元、奖金708.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93万元、住房公
积金467.38万元、办公费69.61万元、印刷费11.1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9.5万元、邮电费8.43万元、取暖费12.97万元、物业管理费164.8万元、差旅费8.85万元、维修(护)费14.2万元、会议费2.6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87万元、工会经费45.24万元、福利费47.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其他交通费145.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万元,事业运行868.29万元,分别是基本工资137.91万元、津贴补贴95.38万元、奖金215.6万元、绩效工资309.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38万元、住房公积金85.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97万元,(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22.9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86万元,分别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退休费32.82万元、生活补助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45.79万元,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45.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138.32万元,分别是职业年金缴费138.32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62万元,(1)行政单位医疗174.57万元,分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5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7.04万元,分别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7.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01万元,分别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01万元。
(二)项目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84.23万元,(1)港澳台侨事务105万元,其中台湾事务105万元,分别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2)群众团体事务998.81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81万元,分别是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4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4.65万元;(3)组织事务998.6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65万元,分别是会议费3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户962.31万元;(4)宣传事务641.05万元,其
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1.05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1.75万元、咨询费10万元、会议费5.3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4万元;(5)统战事务216.0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4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18万元、咨询费6.5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会议费20.47万元、劳务费30.17万元、其他交通费1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6)其他共产党事务4224.68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24.68万元,分别是办公费57万元、印刷费36万元、咨询费9万元、电费6万元、维修(护)费115.76万元、会议费64.77万元、劳务费14万元、委托业务费36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0.0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
2. 教育支出974.07万元,(1)进修及培训902.19万元,其中培训支出902.19万元,分别是培训费902.19万元;(2)其他教育支出71.88万元,其中其他教育支出71.88万元,分别是办公费17.2万元、会议费4.83万元、劳务费10.1万元、委托业务费14.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7万元。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1)文化支出440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支出440万元,分别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97万元,(1)民生管理事务626.97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97万元,分别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97万元。
5. 交通运输支出400.8万元,(1)铁路运输400.8万元,其中铁路安全400.8万元,分别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8万元。
六、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总计1517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73.98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计1517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8.55 万元;教育支出974.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62万元;交通运输400.8万元。
七、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173.9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7707.24万元减少2533.26万元,下降14.3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8.55万元,1.港澳台侨事务中台湾事务10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87.9万元增加17.1万元,增长19.45%,原因是2019年市级提前下达资金增加。2.群众团体事务中行政运行23.6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51.16万元减少27.52万元,下降53.79%,原因是2019年基本运转经费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8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951.7万元增加47.11万元,增长4.95%,原因为团委项目增加。3.组织事务中行政运行49.1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48.36万元增加0.82万元,增长1.7%,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98.6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007.49万元减少8.84万元,下降0.88%,与上年基本持平。4.宣传事务中行政运行19.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6.4万元减少6.6万元,下降25%,原因为宣传部事业单位划到网信办;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1.0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795.28万元减少1154.23万元,下降64.29%,原因为宣传部项目预算减少。5.统战事务中行政运行18.4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2.19万元减少3.77万元,下降16.99%,原因为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60.59万元增加55.45万元,增长34.53%,原因为统战部项目
预算增加。6.其他共产党事务中行政运行3744.9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3803.29万元减少58.3万元,下降1.53%,与上年基本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24.6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4166.9万元增加57.78万元,增长1.39%,与上年基本持平;事业运行868.2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866.88万元增加1.41万元,增长0.16%,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教育支出974.07万元,1.进修及培训中培训支出902.1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530.48万元增加371.71万元,增长70.07%,原因为各类培训预算增加。2.其他教育支出中的其他教育支出71.8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8.73万元增加3.15万元,增长4.58%,原因为关工委项目预算增加。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0万元,文化中的其他文化支出44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541.99万元减少101.99万元,下降18.82%,原因为文化类项目预算减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94万元,1.民政管理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6.9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22.7万元增加404.27万元,增长181.53%,原因是民政管理事务项目预算增加。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8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9.67万元减少30.81万元,下降44.22%,原因为退休基本支出预算减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345.7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401.41万元减少55.62万元,下降13.86%,原因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减少;机关事业职业年金138.3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54.35万元减少16.03万元,下降10.39%,原因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预算减少。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0.62万元,医疗保障中的行政单位医疗174.57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96.82万元减少22.25万元,下降11.3%,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预算减少;事业单位医疗57.0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0.14万元减少3.1万元,下降5.15%,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预算减少;公务医疗补助69.0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74.99
万元减少5.98万元,下降7.97%,原因是公务医疗补助预算减少。
(六)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180.79万元减少了2180.79万元,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项目减少;
(七)交通运输支出400.8万元,其中铁路运输中的铁路安全支出400.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217.03万元增加183.77万元,增长84.67%,原因是铁路护路项目预算增加。
八、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547.91万元。分别为:
(一)人员基本支出4868.8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20.85万元、津贴补贴1471.1万元、奖金924.34万元、绩效工资309.2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5.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8.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31万元、住房公积金553.1万元、退休费32.81万元、生活补助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7万元。
(二)公用基本支出678.95万元。包括:办公费103.34万元、印刷费15.6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10.5万元、邮电费10.73万元、取暖费12.97万元、物业管理费164.8万元、差旅费14.95万元、维修(护)费18.8万元、会议费5.65万元、培训费2.1万元、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工会经费68.51万元、福利费70.7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九、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大兴区区委十三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十三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3个本级预算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预算数0万元,2018年预算执行数18.04万元。2019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不列入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3.82万元,2018年预算执行数0万元。2019预算数为3.58万元,同比上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下降6.7%,原因为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3.公务用车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36.4万元,2018年预算执行数16.21万元,2019年预算数21.6万元,同比上年预算下降14.8万元,下降40.6%。原因为2019年追减一辆公务用车费用,同时每辆车预算定额标准
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2018年预算执行数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无购车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委十三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7.86万元,较2018年(上年)下降24.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减少、单位物业费取暖费预算减少及基本运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委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863.87万元,其中:车辆23台,463.4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108.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的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24个的7.58%。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156.88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0.98%。
区委十三部门纳入事前项目评估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计9项,预算总金额147.9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二、名词解释(各部门要根据业务职能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的,可对“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进行解释。此项内容不能为空,每个部门至少应有1个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
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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