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立项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 基本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具体要求: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或成立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商业模式成熟、业绩预期较为稳定。设立不足两年的立项项目,应在满足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后正式申报。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业务明确,主业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鼓励开发具有良好成长性企业,目标企业商业模式清晰并得到验证,具有核心竞争力,比如原材料成本优势、技术优势、销售渠道优势等。 具体行业标注如下: 1、鼓励类行业: (1) 行业类型
a)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要求已建立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模式,并具备优秀互联网管理及开发团队); b)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 金融业; d) 生物制药业; e) 高端装备制造业; f) 节能环保行业; g) 文化创意产业; h) 新能源交通工具业; i) 现代农业;
j) 国防工业(具备国防装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k) 其他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属于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的行业。
1
(2) 财务指标
对于鼓励类行业,原则上不做盈利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较为清晰的商业模式、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好。对于具有特别突出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产品已经研发成型,可以提供切实可行的盈利预测,且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专项论证,并由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出具明确积极意见后,收入指标可以低于1000万元。 2. 限制类行业
(1) 行业类型
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产能过剩(即“两高一剩”)行业,如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水泥制造业、炼焦业、印染业、造纸、铅酸蓄电池、纺织、化纤、和电镀等。 (2) 立项标准
a) 原则上不予立项,除非能够说明其符合产业转型政策并且具有成长性,可单独向立项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全体委员同意。
b)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500万元;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3. 一般类行业
(1) 行业类型
除上述1-2项外的行业。 (2) 立项标准
a)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0万元;或
b) 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三) 鼓励开发目标企业在细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或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四) 鼓励与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合作,优先开发其所投资项目。 (五) 鼓励有融资需求及融资可行性的企业优先立项,融资可行性是指满足以下各条件:(1)融资需求在1,000万元以上;(2)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或成长较快,有确凿、权威证据表明企业在所处细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3)业务盈利模式较为成熟,利润较好且持续增长,具有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且(4)企业管理团队具备很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且配置合理。
附表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立项标准对照表
(不适用请填N/A)
立项标准 2
是否符合 说明 主 体 标 准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或成立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商业模式成熟、业绩预期较为稳定。 业务明确,主业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持续盈利能力说明: 公司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鼓励类行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要求已建立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模式,并具备优秀互联网管理及开发团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生物制药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行业;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交通工具业;现代农业;国防工业;其他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属于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的行业 限制类行业: (原则上不予立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产能过剩(即“两高一剩”)行业,如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水泥制造业、炼焦业、印染业、造纸、铅酸蓄电池、纺织、化纤、和电镀等 财务指标: 原则上不做盈利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应具有较为清晰的商业模式、较为突出的核心竞争力、市场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好。对于具有特别突出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产品已经研发成型,可以提供切实可行的盈利预测,且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专项论证,并由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出具明确积极意见后,收入指标可以低于1000万元。 所属行业: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行 业 类 型 财务指标:最近两年连续 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500万元;或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所属行业: 3
一般类行业 除鼓励类和限制类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 财务指标: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利润水平保持平稳或增长,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所属行业: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 最近一年净利润: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 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类企业、国有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并具有较多后续服务价值的企业(限制类企业除外) 注:此类项目立项标准可适当放宽,经立项委员全票通过可以立项。 目标企业在细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或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与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合作。 有融资需求及融资可行性的企业优先立项,融资可行性是指满足以下各条件:(1)融资需求在1,000万元以上;(2)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或成长较快,有确凿、权威证据表明企业在所处细分行业处于领先地位;(3)业务盈利模式较为成熟,利润较好且持续增长,具有较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且(4)企业管理团队具备很好的教育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且配置合理。 立项报告中的企业财务信息真实,且能够依此对企业进行有效判断。 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大额现金收支问题。 是否属此类企业 充分论证: 鼓 励 类 条 件 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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