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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考意见

2023-05-19 来源:钮旅网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参考意见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有着不同于其他学科教师的工作环境和劳动特点。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学科教师除必须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任务外,还承担着网络教室维护、教学资源开发、计算机辅助学校管理等若干项工作,其任务繁重,工作量大,并长时间处在电子辐射环境条件下的超负荷工作状态。根据我国《劳动法》,建议教育部门、学校要给予信息技术教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一、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任务及满工作量

1.信息技术教师的任务是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实施、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

2.由于信息技术课程具有知识更新周期短、技术形态变化快等特点,信息技术教师经常处于教学内容、教学环境和教学资源等更新换代的状态下工作,建议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的满工作量为12课时。

二、承担其他任务的工作量

信息技术教师除完成教学任务外,如果在本校还承担其他工作,其工作量应累计到总工作量中去,建议如下:

1.校园网、网络设备和学校办公用计算机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每周可计算2-4个课时的工作量。

2.校园网的开发、升级、信息更新等,每周可计算2-5个课时工作量。

3.教学用机房的日常维护工作,每间机房每周计算6-8个课时工作量。

4.学校计划内的对教师信息技术的培训和辅导,每培训一课时折算为1-3课时工作量,期末时再将总课时数除以教学周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

5.独立承担学校活动的新闻及图片上网,每周可计算3-5个课时工作量。

6.本校大型活动、示范课拍摄、制作、视频广播、刻录等,按每操作一课时折算为2-4课时工作量,期末时再将总教学课时数除以教学周数换算成教学工作量。

注:计算工作量在参考范围内的取值,由工作效果决定。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专业委员会

20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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