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大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工具用具管理制度(草案)
为加强工具用具管理,保障生产及维修维护工作正常进行,规范各部门、车间工具用具领用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各岗位员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个人常用工具用具,并由个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工具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进行统一保管。
2. 仓库对所有工具用具(不管是在用还是在库)进行建账管理,做到账实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单(表)上签字。
3. 所有工具用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用具,必须做到正确、合理、规范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使用。
4. 领用工具用具必须填写“领料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去仓库领取使用。所有工具用具实行以旧换新原则,在领用新的时必须交回旧的,交回的旧工具用具经核批后由仓库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5. 借用工具用具要有借用手续,要随借随还,借用专用工具用具(尤其是电动工具)应经部门领导批准,专用工具用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较大型的工具要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6. 所有工具用具实行丢失或人为损坏赔偿的原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领用或借用工具带出厂外。
7. 员工离职或调离本岗位时,全部工具用具须如数交回,否则,予以赔偿。
8. 凡因人为原因或违章违规操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人员承担。
以上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及财务部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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