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综字(XXX)XXXX号
关于XXX同志任职的通知
公司经研究决定,任命黄淑恋同志为厦门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工程招投标及经营活动业务管理工作。
任期自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起。
特此通知。
X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05日
主送:公司各部门
抄送: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共印5份,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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