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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的再思考

2020-07-15 来源:钮旅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制基本框架的再思考 王立国 刘巳莽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我国国有经济的发展时 务。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 性。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 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 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 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 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 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政府和省、市 (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继续探索有效的 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 理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 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一规定从 总体思路上勾画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这一体制从三个方面规定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架构:一是 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主体及其地位,确立中央与地方两级政 说,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 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 报告时也再次强调,要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产 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国有 资产出资人制度。这表明我国的国有经济工作重点已经从对 国有企业的管理转化到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架应由资产的管理、营运和 监督三个层面组成。即政府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资产的进 行宏观管理;资产经营公司依据市场经济的运作法则,对国有 资产实行高效营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通过设立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概念的理解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提 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 -府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 益;二是确定了不同层次出资人的出资范围和国有资产管理 -+*+-+-+-+-+-+-+-+-+-+-+* -+*+-+ +*+-+*+-+-+-+-+-+*+*+-+*+*— 发展意识,很少关心生态环境和社会效应,还没有充分认识到 会影响到国家、社会甚至人类,从实际来讲会影响到企业自身 的生存,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过去,企业不注重绿色 营销可能只关系到长远利益,而现在随着国际化竞争的加剧, 随着绿色观念的兴起,不注重绿色营销的企业可能马上被淘 汰。也只有这样,才能克服企业对绿色营销抱有一种无所谓或 侥幸的心理,而从根本上解决绿色观念淡薄问题。2.健全和完 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协同关系。更关键的是在以往的经营 管理中,企业是否实施绿色营销对企业影响不大。2.政策因素。 首先表现为我国的环境法规不健全。虽然我国早就颁布了环 保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或明晰性, 约束力大打折扣。其次,许多地方政府对环境重视不够及出于 地方保护主义考虑,因此,对企业绿色营销没有提供广泛的政 策支持,对破坏环境的经营行为也未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 善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增强政策法规的可操作 性,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坚决克服放纵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3.外部环境成 本内部化,发挥绿色会计的功能。针对企业缺乏自我约束其环 境行为和控制其环境影响的内在动因,绿色会计以其特殊的 止。再次,环境信息使用者(政府)对企业环境信息要求不迫 切。以往,政府更加关注水利、地质、气象、国有资产等部门提 供的环境信息,而很少关注企业提供的环境消耗信息。在这种 情况下,企业缺乏自我约束其环境行为和控制其环境影响的 内在动因。3-夕 贸环境因素。以往,各国之间对进口商品主要是 以“税”壁垒作为保护屏障。我国企业在向外出口过程中,主要 注意力是如何突破各种关税、非关税壁垒的影响,实现扩大出 口的目的。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加快, 尤其是中国人世后,绿色壁垒又成为困扰我国出VI的第一障 碍。而我国企业对此普遍缺乏思想准备,才开始真正认识到 功能,向外界提供环境信息,进而影响决策者的意识和行为。 其具体做法是,将企业对于外部环境所产生的各种本来无需 企业自身加以报告并为之负责的影响加以确认、计量并作为 企业的成本加以报告,进而使企业为之承担经济责任和社会 责任。外部环境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后,进而影响到企业利 润。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环境成本越高,企业利润就越 低。正是利用这种机制,促使企业自觉地降低环境成本,或者 是主动调整产业方向,实施绿色营销策略。从而最终达到既发 展了经济又保护了环境的双重目的。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绿色”与企业生存息息相关。 (二)改进对策。1.增强企业的绿色观念。使企业经营者必 须充分认识到:如果企业不注重绿色经营,从空洞的角度来讲 50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机构的设立原则;三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要实行政企分 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继续探索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 式。这一架构从根本上将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职能相分离,即 政府只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的经 一的原则。国资委还应依据授权合同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考 核和奖惩。但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国有资产经营机构 更多承担的是一些社会职能和行政职能,即代表政府对所属 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代表政府接待改制企业上访,成了国有企 业的新的“主管部门”。当然,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施的 一营与保值增值职责则由有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来承担。根据 上述思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或参股控股企业“三个 个过渡形态,目的是在企业改制后更好地管理剩余和剥离 出来的国有资产存量。 层次”的机构共同构成。 二、关于体制构架中各类机构性质与地位的理解 上述体制架构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部门, 它是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实行政企分开, 政资分开,一方面政府作为国家管理机器,应服务与监管全社 会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另一方面政府设立统一的管资产、管 人、管事相结合的机构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各政府 相关部门不再管理经营国有资产。按照这种思路,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应包括统一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 定,确定国有资产经营方针,代表国资机构与政府其他部门发 生关系,分级持有国有资产,并作为出资人代表,根据资产管 理需要设立或选择利用社会经营机构负责经营国有资产,代 表出资人与资产经营机构发生关系并监督考核经营活动。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依法设立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的机 构,是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保值增值的法人组织,它 的职责是以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经营活动,使其保值增值。例 如,资产经营机构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取得1O亿元资 本进行投资或经营,尽管它经营的是国有资产,但由于实行企 业经营,推行市场竞争,故不再具有政府的地位。不能享有政 府部门的相关权利,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在与其他国有 企业的关系中,他们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这种代表身份是 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时一并受取的。这样的机构 包括目前的控股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改制形成的资产管理公 司以及专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投资公司等。 体制架构中的第三类机构是一般国有资产使用或受资企 业。这类企业在新的体制架构中属于普通经营企业,他们根据 合同使用国有资产或者接受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投资,利用 这种资产或投资进行生产经营营利活动,以其实现利润回报 投资者。 三、关于不同国资机构关系的理解 第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之间 是政府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关系,具体体现为国有资产授 权与被授权关系。由于国资委是从总量上管理和持有国有资 产,他们不宜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的直接经营,而是通过国有资 产经营机构来具体负责。为了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责任, 对于他们的授权经营要赋予明确的责任,并实行权责利相统 第二,资产经营公司和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应是投资和被 投资或者国有资产使用权的出让和受让人关系。这种关系主 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资本经营关系。资产经营公司根据保 值增值要求向生产经营企业投资,获取企业股权,依据股权参 与管理,行使权利,包括对企业经营方针提出意见,参与企业 负责人的决定,参与企业收益分红等,当企业快速扩张或经营 不善时,及时进行追加投资或将其持有的股权部分或全部卖 出。在此关系中,资产经营机构对国家投资拥有股份的企业不 再有“行政隶属关系”,它只是以股权的方式参与管理。(2)对 于尚未改制的企业,是国资使用权出让与受让关系。资产经营 机构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将资产交给企业使用,履行出资人 相关权利义务,包括选拔企业经营者并对企业及经营者的经 营资产效益进行考核和奖惩。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完成, 国有资本逐步退出,而使两者关系向第一种关系转化。(3)对 于国有独资公司,应是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一般存 在于关系国民经营命脉的主导行业,国家对于这类机构要有 一定的宏观指导和战略部署。 四、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运行的前提条件 上述体制架构是根据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适应市场 经济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实行这一架构,需要对现行格局和利 益关系作出较大调整。为此,建立这种体制架构既要循序渐 进,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这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 面:第一,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资所有者职能必须坚决分 离,即实行政资分开。这一分开要求在设立国资委的同时,将 现行政府部门中国资管理职能与社会管理职能彻底分离,这 些机构在以后的职能中不再具有国资管理与经营职能,而是 将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交由国资委全权负责。国资委是政府 管理国资的唯一机构,中央与地方均要如此。第二,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实行政企分开,专门行使国资监管的政 府职能,而将国有资产经营职能通过专门的经营机构来承担。 国资委不要成为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婆婆”。而是从行政、行 业角度宏观管理。第三,要使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投资经营职 能与国资“使用”职能分开,使其成为专门的国有资产投资经 营机构,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和使用权出让,配置国 有资产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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