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安全目标及安全保证措施
第一节 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频率低于1%。
第二节 安全组织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副经理共同负责的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并由质量安全部层层落实的责任制,直至每个操作者,实行全员负责制。
第三节 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建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第一管理者首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各工种施工员(工长)是各工种(工班)的第一责任者,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
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打印成册,人手一册,互相监督。
3、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4、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安质部长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安质部要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完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我方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5、 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6、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7、 制定奖励和处罚制度。对一贯重视安全教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鼓励,对不重视安全教育工作,不按总承包方指令对下属职工进行有效教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四节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一般规定:
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吸烟。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施工时不得嘻戏、打闹。
我们在本工程所应用的所有临时供电、安全防护材料,均将符合国家、地方规定,优
先使用指定产品和推荐产品。对所使用产品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保留各种检验证明。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二、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电气专业主管工程师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直接责任人,现场施工用电设计及施工必须在该工程师的许可、指导、监督下进行;现场电工必须持有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必须服从电气工程师的管理。所有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电工还要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电气工程师定期检查。现场内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违者从重处罚,对引发安全事故的还要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高压线路下要挂设“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并做好其它防范措施,日常施工中,塔吊吊运物体等施工作业必须与其保持一定距离。
2、线路敷设:
现场施工用电线路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使用胶皮电线,不得有裸露。导线要架空敷设,用绝缘子固定,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室外的配电箱必须做防雨罩,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管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接零保护措施:
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截面不小于1/2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
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所有金属工作平台均与PE线相接。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4、漏电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设漏电开关,每台用电设备要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防雷措施:
施工现场内的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要安装防雷装置。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6、现场照明安全措施:
现场夜间施工或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使用。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如木工加工场所、氧气乙炔存放场地等,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三、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施工机械管理:
现场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部负责管理、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和拆除。所有大中型机械均要建立管理档案,包括安装与拆除方案、管理台帐、机械安全使用技术交底、机械运转记录、机械维修保养记录、班前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所有记录均要如实填写,交底记录必须要本人签名。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项目经理部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
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2、其他小型机械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电弧焊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电弧焊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电弧焊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四、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及临边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临时马道或操作平台必须有可靠的拉结或连接,下面满布安全网,侧面搭设临时栏杆,设踢脚板,满罩密目式安全立网,以防坠物伤人。
雨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事先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风雨、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清扫积水,发现通道、设备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悬空作业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构件吊装时的悬空作业,吊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等连接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应先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五、现场消防措施:
项目经理部对现场消防要安排专人负责,给排水专业主管工程师为现场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现场消防平面图由该工程师设计绘制,并报有关单位审批,消防设施严格按图布置。消防工作人人有责,消防器材不得挪用。
建立现场义务消防人员组织表,成立各专业施工队义务消防队,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按各工种的不同制定防火制度;建立现场动火制度,现场使用明火必须有申请单,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火。
仓库、氧气瓶、乙炔瓶库房应有“严禁烟火”标志牌。仓库通道,上下楼通道,现场通道应保持畅通,便于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仓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敲击混放,二者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乙炔气瓶严禁靠近高温,明火和电器设备,与明火作业处要保持不低于10m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要用非燃材料隔断或单独的储间,超过。
六.物件吊装安全措施
每班吊装前,司机及机修人员应对吊装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吊装机械的正常运转。
起重工应队吊装涌索具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破坏严重时,及时更换。
吊装施工过程当中,在吊装半径之内,除必须的配合人员,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安全人员严密监控,防止外人进入危险区。
起重设备的验收、运行、保养和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视力良好,责任心强。
风、雨天气时,必须暂停吊装。
第五节 需要特别强调的安全措施
一、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进场教育和技术交底,使之了解高空作业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树立重视安全的意识。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相关体检,不和格者清退或安排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严禁带病进场作业。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并在操作、行走时即刻扣挂于安全揽绳上。携带的手动工具应系安全绳,上下传递严禁抛掷。
雨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事先应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大雨、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雨雪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清扫积水,发现有通道、设备有松动、
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二、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由于本工程工期较紧,因此必须综合考虑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作业面,合理划分施工段,在施工屋面板时尽量避开下封板的施工,以减少事故隐患。
对于必须上下同时施工的部位,在屋面板施工作业面下应满布安全网,在临时马道或操作平台侧面搭设临时栏杆,设踢脚板,满罩密目式安全立网,以防坠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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