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2017 年版,征求意见稿)
交公路发[2017]
号
自2017 年 月 日起施行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017 年版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
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结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2017 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以下简称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7 年版)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www.moc.gov.cn) “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7 年版)自 2017 年 月 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1 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 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1 年版)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2017 年版),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7 年版) 共同使用。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7 年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一七年 月 日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主题词:公路 勘察设计 招标 通知 抄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 年 月 日印发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审定
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委 员 :
主 编: 编写人员:
编 写 人页脚内容 员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使 用 说 明
一、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交通运输部公路局组织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对 2011 年版《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修订并经审定形成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
二、《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以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为参考,以《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 年第 24 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而成。
三、《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四、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 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六、《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七、招标人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
八、《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在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注释的前提下,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和分值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附表及正文)以醒目的方式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九、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十、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 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修改、异议,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识、递交、修改与撤回,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异议、中标通知等条款可参考“附录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对《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十一、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公路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交通运输部。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月 日
年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 2 1. 招标条件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3 7. 联系方式 .................................................................................................................................................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 5 1. 招标条件 ................................................................................................................................................. 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6 6. 确认 ......................................................................................................................................................... 6 7.联系方式 ................................................................................................................................................ 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15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16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17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18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 19 1. 总则 ....................................................................................................................................................... 20 1.1 项目概况 ........................................................................................................................................ 2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20 1.3 招标范围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 2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0 1.5 费用承担 ........................................................................................................................................ 22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6 保密 ................................................................................................................................................ 22 1.7 语言文字 ........................................................................................................................................ 22 1.8 计量单位 ........................................................................................................................................ 22 1.9 踏勘现场 ........................................................................................................................................ 22 1.10 投标预备会 .................................................................................................................................. 22 1.11 分包 .............................................................................................................................................. 23 1.12 偏离 .............................................................................................................................................. 23 2. 招标文件 ............................................................................................................................................... 2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24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2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24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25 3. 投标文件 ............................................................................................................................................... 2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5 3.2 投标报价 ........................................................................................................................................ 25 3.3 投标有效期 ..................................................................................................................................... 26 3.4 投标保证金 .................................................................................................................................... 2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7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27 3.6 备选投标方案 ................................................................................................................................ 28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29 4. 投标 .......................................................................................................................................................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30 5. 开标 ....................................................................................................................................................... 3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31 5.2 开标程序 ........................................................................................................................................ 31 5.3 开标异议 ........................................................................................................................................ 32 6. 评标 ....................................................................................................................................................... 32 6.1 评标委员会 .................................................................................................................................... 32 6.2 评标原则 ........................................................................................................................................ 33 6.3 评标 ................................................................................................................................................ 33 6.4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 ............................................................................................................ 33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6.5 履约能力的审查 ............................................................................................................................ 33 7. 合同授予 ............................................................................................................................................... 34 7.1 定标方式 ........................................................................................................................................ 34 7.2 中标通知 ........................................................................................................................................ 34 7.3 履约担保 ........................................................................................................................................ 34 7.4 签订合同 ........................................................................................................................................ 34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35 8.1 重新招标 ........................................................................................................................................ 35 8.2 不再招标 ........................................................................................................................................ 35 9. 纪律和监督 ........................................................................................................................................... 35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35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35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36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36 9.5 投诉 ..................................................................................................................................................... 3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36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39 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40 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 41 附表四:问题的澄清................................................................................................................................. 42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43 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 44 附表七:确认通知 .................................................................................................................................... 4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47 评标办法前附表 ........................................................................................................................................ 47 1. 评标方法 ............................................................................................................................................... 53 2. 评审标准 ............................................................................................................................................... 53 2.1 初步评审标准 ................................................................................................................................ 53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53 3. 评标程序 ............................................................................................................................................... 54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 54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 54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 54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 54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55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55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 56 3.8 评标结果 ........................................................................................................................................ 5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5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82 附件二:廉政合同 .................................................................................................................................... 84 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 86 附件四:履约担保格式 ............................................................................................................................. 87 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 8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92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 93 目
录 ............................................................................................................................................. 94
一、投标函 ........................................................................................................................................... 95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96
(一) 授权委托书 .......................................................................................................................... 96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97 三、联合体协议书 ............................................................................................................................... 98 四、投标保证金 ................................................................................................................................... 99 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100 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101 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102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102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 103 (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 104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105 (六)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 ............................................................................................ 108 (七)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 ............................................................................................ 109 七、承 诺 函 ..................................................................................................................................... 110 八、其他材料 ..................................................................................................................................... 111 九、 技术建议书 ............................................................................................................................... 112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 ........................................................................................................................... 114 目 录 ................................................................................................................................................. 115 一、投标函 ......................................................................................................................................... 116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报价清单说明 ............................................................................................................................. 117 三、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 ................................................................................................. 118 四、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 ................................................................................................. 120 五、报价清单汇总表 ......................................................................................................................... 122 附录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 ............................................................................................................................................ 1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 12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2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12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 124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2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124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 12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26 1.10 投标预备会 ................................................................................................................................ 126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2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26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12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7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 12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2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2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0 5.2 开标程序 ...................................................................................................................................... 130 5.3 开标补救措施 .............................................................................................................................. 131 5.4 开标异议 ...................................................................................................................................... 132 6.3 评标 .............................................................................................................................................. 132 6.4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 .......................................................................................................... 133 7.2 中标通知 ...................................................................................................................................... 133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投标邀请书页脚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备案机关名称) 以 为 为
,招标人为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建设资金来自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周期、招标范围、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 本次招标 要求: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16 条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也可单独在网站上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②
③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资质的公路勘察设计企业。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标。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②,每日上午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分④ ,投标人应于当日 至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时 分至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①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页脚内容 段数量的优惠。
② ③
元。
④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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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①
(项目名称) (被邀请单位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为 招标人为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已由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审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建设资金来自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周期、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能力。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③
3.2 你单位 下列要求:
①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作为投标邀请书的附件进行公开,也可单独在网站上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③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资质的公路勘察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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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详细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分② ,投标人应于当日 至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时 分至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① ②
年 月 日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②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项
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
持本投标邀请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③。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④
, 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并明确是否准备参与投标。
①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人应当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也可单独在网站上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②
③ ④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 1000 元。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 标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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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人: 电话: 1.1.2 招标人 名 称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系人: 电话: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初勘、初测 □详勘、定测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 □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其他: 1.3.1 1.3.2 1.3.3 1.3.4 勘察设计周期 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1.4.1②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 4 其他要求:① ①
a.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且应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相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b.“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②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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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2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3) 家; 。 资质; 1.9.1 不组织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天前 天前 1.10.1 1.10.2 1.10.3 1.11 1.12 2.1 2.2.1 2.2.2 2.2.3 2.3.2 3.1.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不允许允许 不允许允许 分 包 偏离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年 月 日 天前 时 分 收到澄清后 收到修改后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2 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有效期 □否 □是,最高投标限价为 额 元) 元(其中含暂列金 3.3.1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天
①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可增加附录 5 对投标人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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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日 时之前 ① ② 3.4.1 年 月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 标 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3.4.3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计付;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5.2 ③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 年 不允许允许 3.6 3.7.3 3.7.4 3.7.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装订要求 份,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如需要)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寄)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①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
页脚内容 金金额的优惠。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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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第一个 4.1.2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 不 得 开 启 否是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 (寄)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第二个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 4.2.2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 4.2.6 间的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5.1 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①: (5)开标顺序: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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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①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7.1 标人 6.1.1 6.4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名 人,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 公示中标候选人的网站: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履约担保金额: %签约合同价②,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中标履约担保 人,履约担保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③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④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7.3.1 监督部门: 地 址: 监督部门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9.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①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 10%签约合同价。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减少履约担保金额的优惠。
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履约担保必须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
页脚内容 ② ③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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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①
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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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 绩 要 求
①
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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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 誉 要 求
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 “投标人须知”第 1.4.4 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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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①
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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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 员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分项 负责人 **专业分项负 责人 **专业分项负 责人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
①
本表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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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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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的; (6)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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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投标。①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
①
本项规定仅适用于由交通运输部审核资质的公路勘察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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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者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示。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3.6 款的相关要求。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1 款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 对于本章第 1.12.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 对于本章第 1.12.2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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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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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承诺函;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技术建议书。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清单说明
(3)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 (4)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 (5)报价清单汇总表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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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天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天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①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 2%,招标人应据此测算出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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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
(1)资格预审之后新承接的勘察设计项目名称、规模、进展程度; (2)资格预审后新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 (3)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3.5.2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5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① (并加盖单位章)、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①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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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①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
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3.5.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6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
①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要求投标人按照 “资格审查资料”中表(六)~表(七)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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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其中技术建议书采用标准图框 A3 幅面,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如需要)应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4.1.2 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和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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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并交招标人密封保存。 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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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后,按照内层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①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
5.2.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并经监标人确认后,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2.6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
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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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5 履约能力的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请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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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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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 3.5.3 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3.5.8 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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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 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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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四、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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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
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
前一阶段研究或设计的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批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搜集
公路工程(不含交通工程)勘察设计: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搜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勘察设计:
相关路网交通工程设施的配置资料(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1
明等设施)。 沿线供电资料。 .2
沿线管线资料。 .3
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 .4
相关路网的管理运营体制资料。 .5
相关路网服务设施设置情况的资料。 .6
与交通工程相关的规划资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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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签名 序号 投标人 送达情况 密封情况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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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开标记录表
①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
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备注 日
时
签名 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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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
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细地址)或传真至 前将原件递交至
时前递交至 (详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招
(盖单位章)
标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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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1. 2.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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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勘
察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勘察设计周期: 项目负责人:
元。
。
(姓名)。
(指定地点)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与我方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款规定向
招标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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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
(中
的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确定
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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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 发 出的
(项目名
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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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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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勘察设计周期、质量目标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技术建议书及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形式评审与2.1.1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业绩、人员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①
①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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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形式评审与2.1.1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2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② (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资格评审标准①
① ②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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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0~45 分 主要人员:20~30 分 技术能力:0~10 分 分值构成 2.2.1 (总分 100 分) 业绩:10~20 分 履约信誉:5~10 分 其他: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①: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②: 方法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 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计算方法 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偏 2.2.3 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① ②
评标价所占权重不宜超过 10%。
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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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评分标准 分值 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③ 2.2.4(1) 权重分值 技术建议书 分 分 …… 分 …… 分 …… 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分 …… 分 …… 分 …… 分 …… 主要人员 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2.4(2)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分 …… 2.2.4(3) 评标价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100× E2。 分 F+偏差率×其中 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③
本项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长大隧道项目,或者地质、地形条件特别复杂的公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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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②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 权重分值 2.2.4(4) 技术能力① 分 …… …… …… …… …… …… …… …… …… …… 其业绩 分 …… …… 他履约信誉 因素 ② 分 …… …… …… …… …… 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分 …… ……
①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勘察设计有关的专利、科研成果、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
②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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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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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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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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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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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评标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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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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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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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合同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
1.2 发包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甲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设计人:即合同协议书中的“乙方”,指其投标文件己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1.4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咨询机构。
1.5 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
1.6 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 1.7 分项负责人:指由设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1.8 勘察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1.9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包括原交通部,下同)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
1.10 勘察设计: 指设计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路线、路基、路面设计、桥涵设计、隧道设计、交叉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环保及绿化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和景观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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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勘察报告:指设计人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勘 察成果,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报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2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和交通运输部《公路 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3 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 总金额。
1.14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1.15 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 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 7.5 款的规定使用。
1.16 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勘察、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原因造成工程系统运行不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 (包括修复费用)在 20 万元至 300 万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察设计责任过失造成工程系统瘫痪、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17 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
1.18 发包人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发包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 1.19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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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 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2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工可报告或初步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 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 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5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 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
2.7 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8 发包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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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1 设计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3.1.1
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
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1.2
设计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勘察设计工序管理试行办法》做好勘察设计
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3.1.3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
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4
设计人在进行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
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
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 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5
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
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设计人应将全部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3.1.6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
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3.1.7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计人除在履行本合同下
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
3.1.8
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
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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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极配合咨询单位工作。
3.2 勘察的一般规定 3.2.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
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设计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3.2.2
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
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进行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3.2.3
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
包人检查和分析。
3.2.4
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
或更改钻孔深度,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2.5
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
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
3.2.6
设计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
物及其它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3.3 设计的一般规定 3.3.1
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
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3.3.2
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
加强总体设计,重视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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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和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3.3.3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 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 设计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3.3.4
设计人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
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设计深度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
3.3.5
若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设计人应根据发
包人要求,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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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技术设计文件和修正概算,并通过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如果发包人在招标阶段已明确本项目包括技术设计并且在报价清单中已列有相应报价子目,则按设计人在报价清单中所报的相应费用支付;否则,对于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的技术设计,发包人应另行支付费用。
3.3.6
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
位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施工标段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依据。
3.3.7 提供。
3.3.8
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勘察设计当发包人或咨询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
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
3.3.9
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
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4 后续服务 34.1.
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
标段施工招标资审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 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并按发包人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后续服务。
34.2.
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
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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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否则按违约处理。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 7 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34.3.
本项目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勘察设计,
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者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应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预算金额并由设计代表签字确认。
3.5 履约担保 35.1.
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
约担保。如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执行本款规定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且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设计人。
设计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勘察设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
35.2. 35.3.
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或出具。
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
3.6 转包和分包 36.1. 36.2.
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
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
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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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
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36.4.
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6.5. 36.6. 务。
3.7 人员保证与变更 37.1.
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 7 天内报发包人备案。
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
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
37.2.
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
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 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
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
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7.4.
由于发包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
应另外计列。
3.8 联合体 38.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
担连带责任。
38.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
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牵头人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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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联合体牵头人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合格的勘察
报告和设计文件。
38.5.
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
3.9 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及设计人需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 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
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针对勘察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经批准后作为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发包人对勘察设计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
4.3 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 (含电子文件一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对设计人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 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
4.4 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
5. 违约与赔偿
5.1 发包人的违约 5.1.1
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勘察设
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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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
5.1.2
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偿付办法
与金额按本合同条款第 7.2 款的规定办理。
5.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
成),发包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 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5.1.4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 28 天内仍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
5.2 设计人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人将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 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工程建设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 3.4.1 项规定提供配合招标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9)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10)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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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的审查;
(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 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2)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1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3 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 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 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6.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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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已标价报价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6.3 延误
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发包人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或增付费用。 (3)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 28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 推迟与终止 6.4.1
发包人可以在至少 28 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
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6.4.2
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 21 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 28 天后发出。
6.5 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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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1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
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分批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由联合体牵头人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如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向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支付合同款,由此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统一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联合体牵头人提出书面申请时, 发包人也可直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合同款。
7.1.2 7.1.3
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
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7.2 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 15 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且设计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7.3 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 10 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 15 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 30 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15 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7.4 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7.5 暂列金额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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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
如果使用暂列金额进行某项额外勘察设计工作、专题研究、审查和会务工作, 其费用应按设计人投标报价中相应项目的基本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经发包人核定后支付,或者按实际发生的工作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支付。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7 质量保证金
为保证设计人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后 14 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金额应符合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担保能力,且按照发包人批准的格式出具,所需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待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返还给设计人。
7.8 税费
设计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 其 他
8.1 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8.2 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设计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需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 利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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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 争议的解决 8.4.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
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或由本项目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 在设计人和发包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约定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2
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
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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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①
说 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①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仅为示例,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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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补充、细化:
1. 定义和解释
1.1 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为 1.2 发包人: 1.10 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 1.11 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 1.12 本合同包括的设计文件:
公路工程。
。
。
。 。
2. 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8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4 后续服务
3.4.2 本项目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的设计代表应不少于 名,其中至少有 专业 名, 专业 名……;设计代表应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上述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3.5 履约担保 3.5.1 项约定为:
设计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向发包人提供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
行或其以上级别银行开具。
。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
履约保函应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3.9 设计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 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本款约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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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定测报告送审稿 份;
(4)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 份;
工
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份;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
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 份;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 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责任期 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年;缺陷
5. 违约与赔偿
5.1 发包人的违约
5.1.4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的违约金如下:
5.2 设计人的违约
(13)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约定如下:
当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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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费用与支付
7.1 勘察设计费用
7.1.2 项约定为: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为: 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 。 7.2 支付时间①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合同签署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
(2)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3)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4)施工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发包人施工招标完成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
(5)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用的 90%;
(6)施工配合期内各年度末,发包人每年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7)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每延期 1 天, 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
‰②的违约金。
%;
7.2 支付时间③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支付阶段如下:
(1)合同签署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勘察设计费,不再扣回);
(2)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报价清单中所列工作量是预
①
本款适用于固定总价模式。
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手续费计算。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
②
款内容或降低利率。
③
本款适用于固定单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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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作量和报价清单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3)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的 %;
(4)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后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费用的 %;
(5)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均按期完成并送至发包人处,经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至所有勘察设计费用的 90%;
(6)施工配合期内各年度末,发包人每年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的 (7)本项目交工证书签发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设计人没有收到付款时,则每延期 1 天, 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拖欠金额的
‰①的违约金。
%;
7.5 暂列金额
本款约定为:
本合同的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 7.6 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本款约定为: 7.7 质量保证金
本款约定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为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
%。
。
%。②
8. 其 他
8.4 争议的解决
8.4.1 项约定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
①
仲裁委员会。 法院。
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手续费计算。招标人不能自行取消本
款内容或降低利率。
②
质量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勘察设计费用总额的 5%。发包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设计人,在质量保证金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优惠。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页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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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
(项目 标段勘
名称),已接受
察设计的投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第 标段由 K + 至 K + ,长约 km,公路等级为 ,设计时速为 , 路面,有 立交 处;特大桥 座,计长 m;大中桥座,计长 m;隧道 座,计长 m 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已标价报价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5.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括
。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 勘察设计周期: 。
9. 本协议书在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
元(¥ 。
)。
6. 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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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设计人: (盖单位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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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廉政合同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目法人 计单位
(项目名称)的项
标段的勘察设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 同办事。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的义务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设计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设计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设计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设计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设计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5)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勘察设计队伍。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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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人的义务
(1) 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设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 设计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设计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设计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设计人或设计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勘察设计合同失效日止。 7.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
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设计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设计人: 年 (盖单位章)
(签字) 日
月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设计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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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①
a.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若投标人在所投标段中标需派驻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b.本表不适用于已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
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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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履约担保格式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年 月 日 参加
(设计人
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 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且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设计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电 传
址: 话: 真:
年 邮政编码:
(盖单位章) 月 (签字)
日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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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一、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 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公路工程部分)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1.(JTG B01-2014) 2.(JTJ002-87) 3.(JTJ003-86) 4.(JTG/T B02-01-2008) 5.(JTG B03-2006) 6.(JTG B04-2010) 7.(JTG C10-2007) 8. (JTG C20-2011) (JTG C30-2015) 10.(JTG E40-2007) (JTG D20-2006) 12.(JTG/T D21-2014) (JTG D30-2015) (JTG D50-2006) 15.(JTG D40-2011) 16.(JTG/TD33-2012) 17.(JTG D60-2015) 18.(JTG D61-2005) 19.(JTG D62-2012) 20.(JTG D63-2007)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 《公路自然区划标准》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路勘测规范》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9.《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11.《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公路立体交叉设计细则》 1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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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JTG D64-2015) 22.(JTG D70/2-2014)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23.(JTG/T D70/2-01-2014) 《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 24.(JTG/T D70/2-02-2014) 《公路隧道通风设计细则》 25.(JTG D81-2006) 27.(JTG/T B05-2015) 28.(GB/T 50283-99) 29.(GB 50162-92) 31.(JTG B06-2007)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
《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6.(JTG/T B07-01-2006)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
30.(交公路发[2007]358 号)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32.(JTG/T B06-01-2007)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33.(JTG/T B06-02-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34.(JTG/T B06-03-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35.(建标[1999]278 号) 36.(CESC09-89) 37.(YD 2002-92) 38.(YD5102-2010 ) 39.(YDJ 44-89) 40.(GB50689-2011) 41.(GB 50374-2006) 42.(GB 50198-2011) 43.(GB 50174-2008) 44.(ITU-T) 45.(GB50057-2010) 46.(JGJ 16-2008) 47.(YDJ 9-90) 48.(YD 5121-2010) 49.(GB 50168-2006) 50. (JTG/T C10-2007) 51.GB/T 20257.1-2007 52. GB/T 13923-2006 53. CH 1003-95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设计规范》 《长途通信干线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 规定》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设计工程技术规定》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国际电工协会系列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公路勘测细则》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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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CH 1002-95 55. GB/T 18316-2008 56.建质[2008] 216 号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二、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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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①
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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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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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一、投标函
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七、承诺函 八、其他材料 九、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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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项目负责人姓名: 4. 勘察设计周期: 5. 质量目标: (¥ )。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任务。 8.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
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0.
,年龄: 。
。
,职称: 。
,安全目标 6.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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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年 月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 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 撤回、修改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项目名称)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个月内。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①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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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年龄:
职务: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系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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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体协议书①
1.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项
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占总工程量的 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专业工程, %;……。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盖单位章)
(签字)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盖单位章) (签字)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
(盖单位章)
年 月 (签字) 日
①
本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如果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在此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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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标段勘察设计的投标,
年
月
日参加
(项
目名称)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或者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 7 天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盖单位章)
年 月 (签字)
日
邮政编码: 电 传
话: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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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主要工程内容 预计造价(万元) 备 注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按通过资格预审后的新情况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规定对资格预审材料进行更新或补充,表格格式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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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传 真 姓名 姓名 邮政编码 电 话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员工总人数: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电子邮件 电话 电话 勘察资质等级 设计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高级职称人员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的关联企业情况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参股)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1. 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勘察资质证书副 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公司章程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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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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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
1. 一般情况 姓名 职称 学历 性别 年龄 学位 身份证号码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专业)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 年毕业于 (学校) 2. 经历 时间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3. 获奖情况 4. 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1. 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
书(如工程勘察设计类注册证书等)的复印件。
2. 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 本表后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 : http://glxy.mot.gov.cn/BM/)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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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项目等级 项目总投资 合同价格 承担的勘察设计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先后顺序分为 “初步设计已批复”、“施工图设计已审批”等不同阶.2
段,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填报。
本表后须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3
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 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如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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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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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
项 目 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附录 3 和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2 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
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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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①
姓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技术职称 工作年限 类似勘察设计经验年限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的要求。
2.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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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①
1. 一般情况 姓名 职称 学历 性别 年龄 学位 身份证号码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专业)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 年毕业于 (学校) 2. 经历 时间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3. 获奖情况 4. 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六)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
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 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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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分项负责人,在招标人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分项负责人,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勘察设计主要人员且不进行更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分项负责人,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分项负责人组织进场勘察设计,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若我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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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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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技术建议书①
(20000 字以内)
主要内容包括: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3.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② 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7.其他建议 (附必要的图纸)
技术建议书采用标准图框 A3 幅面,单独装订成册(仅限一册,含文字说明在内,总页数不超过 100 页)。 ②
本项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长大隧道项目,或者地质、地形条件特别复杂的公路 项目。
①
页脚内容 云南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至武定项目第五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
图 框 格 式
投标人 公路工程 (图名) 图号 时间 年 月 说明:上、下及右页边距分别为 1cm,左页边距为 2.5c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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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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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报价清单说明
三、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四、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五、报价清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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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 币(大写)
元(¥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
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字)
年 月 日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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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清单说明
1、“报价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勘察设计技术要求”一起使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前一阶段(工可阶段或初步设计阶段)批复意见和强制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认真阅读分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原始资料,在编制完成技术建议书的前提下, 慎重提出“报价清单”,并以此做为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费的基础。
2、设计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并将勘察设计费计入相应的报价项目中。“报价清单”所列的报价,应包括测量、勘察、测试、设计、专题研究等为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勘察设计费和后续服务费(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与勘察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的各种会议的会务费以及设计人自行委托咨询的咨询费、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3、“报价清单”为通用表格,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按照表格格式详细填写,以免遗漏或有误。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发包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凡清单项目中未包含的但在勘察设计中又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清单各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4、投标人在“报价清单”中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
5、“报价清单”应单独密封在第二个信封中,并注明“投标文件“报价清单”。 6、投标人应在“报价清单”后附详细的计算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 以便招标人对投标人勘察设计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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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路工程勘察工作报价清单表
第 标段
序号 1 -1 -2 -3 -4 -5 项目名称 控制测量 一级 二级 二等 三等 四等 … 地形图测绘 (陆地) -1 -2 -3 -4 -5 1:500 1:1000 1:2000 1:50000 1:10000 … 水下地形图测绘 -1 -2 -3 -4 1:200 1:500 1:1000 1:2000 … 航空测绘 1:500 1:1000 1:2000 km 2 km 2 km 2 km 2 km 2 km 2 km 2 km 2 km 2 计量单位 实物工作量 单价金额 ①
单位:元(人民币)
合价金额 km km km km km 2 3 4 -1 -2 -3 km 2 km 2 km 2
①
如果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模式,招标人在报价清单表中应填入预估数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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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2 -3 -4 -5 -6 -7 … 勘探 钻孔 井探 槽探 洞探 m m m m 标准贯入试验 m 动力触探 静力触探 地质雷达 地质雷达 物探 电法 地震法 地震法 声波 测井 测井 … 初测 … 定测 … 一次定测( 如有) m m 点 km -8 -9 -10 点 点 km km 点 m -a -b -c -d -e -f 6 km 7 km 8 km … 合计 注:本清单格式仅为示例,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程特点、按照《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 范》、《公路勘测规范》、《公路勘测细则》及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核实勘察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分别列出并填写本表各勘察项目的分项及子项。同时,投标人应将详细的计算说明(包括每一分项、子项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等)附在报价清单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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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路工程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
第 标段 序号 一 1 -1 -2 -3 ①
单位:元(人民币) 项 目 计量单位 实物工作量 单价金额 合价金额 初步设计 公路 Ⅰ级 Ⅱ级 Ⅲ级 … 2 -1 -2 -3 桥梁 Ⅰ级 Ⅱ级 Ⅲ级 河槽内桥梁 河滩内桥梁 … -a -b 3 -1 -2 -3 隧道 Ⅰ级 Ⅱ级 Ⅲ级 … 4 -1 -2 -3 立体交叉 Ⅰ级 Ⅱ级 Ⅲ级 … 5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6 环保、水保及绿化景观设计 … 7 专题研究 … 二
①
施工图设计 如果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模式,招标人在报价清单表中应填入预估数量,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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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1 -2 -3 项 公路 Ⅰ级 Ⅱ级 Ⅲ级 … 目 计量单位 实物工作量 单价金额 合价金额 2 -1 -2 -3 桥梁 Ⅰ级 Ⅱ级 Ⅲ级 河槽内桥梁 河滩内桥梁 … -a -b 3 -1 -2 -3 隧道 Ⅰ级 Ⅱ级 Ⅲ级 … 4 -1 -2 -3 立体交叉 Ⅰ级 Ⅱ级 Ⅲ级 … 5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6 环保、水保及绿化景观设计 … 7 专题研究 … 三 其他 … 合计: 注:1. 本清单格式仅为示例,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程特点和设计工作内容,分别列出并填写本表各设计项目的分项及子项。
2. 本清单表中“其他”是指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 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3.投标人应将详细的计算说明(包括每一分项、子项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等)附在报价清单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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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清单汇总表
第 标段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1) (2) (3) (4) (5)
①
项目 公路工程勘察 公路工程设计 费用合计 备注 合计 暂列金额 投标报价总计 (1)+(2) (3)× (3)+(4) %① 暂列金额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7.5 款规定计列,暂列金额的百分比宜控制在 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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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①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相应条款可作如下调整: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第 4 条、第 5 条修改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4 2.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
年 月 日,
平台”,网址: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年 月 日至 每日 时至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1.5
现场时间: 2.5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 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至
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本附录供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参考,招标人应根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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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5
根据本公告第 5.2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
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第 4 条、第 5 条修改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址:
42.
请你单位在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
年 月 日,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年 月 日至 每日 时至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年
月
日
时,集中地点:
; 。
踏勘现场时间: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地点: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至 53.
时
分至
时
分,
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根据本邀请书第 5.2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
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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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正文第二自然段修改为: 请你单位在 址: 时至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时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正文第五自然段和第六自然段修改为: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 至
时
分至
时
分,
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
根据本邀请书上述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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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10 款修改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2.2 款修改为: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发出澄清;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
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2.3 款修改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2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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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2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同时,“电子交易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提醒投标人登
录平台查看。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2.4 款修改为: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7 款修改为: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37.2. 37.3. 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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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 U 盘中,U 盘表面粘贴“标签贴”,并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填写在“标签贴”上。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各类投
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标文件的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4.1 款修改为: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
加密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1.2 不加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
(2)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4.2 款修改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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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按照本章第 4.1.2 项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2 根据本章第 4.1.1 项、第 4.1.3 项、第 4.2.1 项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并原封退还投标人。
4.2.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4.3 款修改为: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其中,对采用现场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在封套上还应标明“修改”字样。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4 投标文件修改时,投标人应对加密的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同时修改,并使两者的内容保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5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5.1 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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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开标结果。
5.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5.2 款修改为: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对未按照本章第 3.7.5 项规定提交全部类型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退回其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
(5)由监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 (6)投标人代表在现场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7)招标人对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并按本章第 5.3 款进行补救处理,对已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8)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包括按本章第 5.3 款进行补救处理后导入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9)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勘察设计周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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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2.3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5)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
(6)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并经监标人确认后,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2.6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5.3 款修改为: 5.3 开标补救措施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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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 进行开标。
由于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损坏、加密的投标文件异常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且已累计尝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次数均失败的,或者由于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损坏、加密的投标文件异常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常导入的, 招标人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进行开标。
招标人导入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开标时,如出现不加密的投标文件 (U 盘备份)累计尝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次数均失败的或者无法正常导入的, 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6.3 款修改为: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应当对原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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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重新组织评审。
6.3.3 采用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的,以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不作依据;采用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进行开标的,以不加密的投标文件(U 盘备份)为准进行评审,加密的投标文件不作依据。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6.4 款修改为: 6.4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天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7.2 款修改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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