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工程天鹅荡±0.000以上施工项目IV-TS-22标
控制桩保护措施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相关规范、标准和测绘法制定本措施。
1、 对加密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① 对加密控制桩四周采用1.5m*1.5m高1.2m钢管架围护。
② 边上设警示标牌,标牌内容包括点号、“测量控制桩位禁止碰触”标语。
③ 控制桩设专人巡视保护,保护责任人:何经宇、杨林燚。
④ 每季度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测一次,成果提交测监中心复核。测量放样时采用第三点复核制度,若发现偏差超出规范范围则重新对加密控制网进行复测并报测监中心复核。
2、 对施工放样控制桩的保护措施
① 对桩基放样控制桩采用交叉相对位置设定十字线护桩,护桩采用四根Φ12长30cm钢筋深入土体,桩基施工队伍根据装中心埋设护筒,测量组进行桩中心复核校对十字护桩,经报验以后开钻。在为开钻之前桩位由桩基施工单位责任保护。
② 对承台、柱等结构放样控制桩采用1寸长水泥钉钉入垫层混凝土或承台混凝土,周围一圈红色油漆标记。桩点经复测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交由施工班组责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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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对梁板结构放样控制桩采用1寸长水泥钉钉入混凝土垫层,周围一圈红色油漆标记。桩点经复测后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交由施工班组责任保护。
3、 对现场施工班组、机械进行测量控制桩保护交底,项目部管理人员协同保护,在发现有对测量控制桩破坏或扰动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对于发现有蓄意破坏测量控制桩或屡教不改者由项目部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
4、 所有结构施工放样点均必须在经测量组复核、向监理报验后,现场施工员和班组对结构尺寸进行复核后方可使用,现场如发现桩位破坏或偏差要及时通知测量组进行补测或复核。
IV-TS-22标项目部测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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