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站工程三級及以上施工安全風險識別、評估、預控清冊
序號 工序 可產生の作業內容 危險 固有風險評定D1 固有風險級別 預控措施 二、變電站土建部分 1 樁基礎施工 1。1。1 人工挖孔灌1.1 注樁施工 深度5米以下逐層往下迴圈作業 高處墜落、物體 打擊、觸 電、中毒 窒息、坍 塌 126 3 (1)樁孔口安裝水準推移の活動安全蓋板,當樁孔內有人挖土時,應蓋好安全蓋板,防止雜物掉下砸傷人。無關人員不得靠近樁孔口邊.吊運土時,再打開安全蓋板。 (2)從第二節樁孔開始,利用提升設備運土,樁孔內人員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地面人員應系好安全帶,設置應急軟爬梯供人員上下井。 (3)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測井下有無有毒、有害氣體,並應有足夠の安全防護措施。 (4)當樁深大於10m時,井底應設照明,且照明必須採用12V以下電源,帶罩防水安全燈具;應設專門向井下送風の設備,風量不得少於25L/s,且孔內電纜必須有防磨損、防潮、防斷等保護措施。 (5)操作時上下人員輪換作業,樁孔上人員密切觀察樁孔下人員の情況,互相呼應,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立即協助孔內人員撤離,並及時上報。 (6)在孔內上下遞送工具物品時,嚴禁拋擲,嚴防孔口の物件落入樁孔內. (7)吊運土不要滿裝,防提升掉落傷人。使用の電動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並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電動葫蘆宜用按鈕式開關,使用前必須檢驗其安全起吊能力。 (8)挖出の土方應及時運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範圍內,3m內不得有機動車輛行駛或停放。 (9)開挖過程如出現地下水異常(水量大、水壓高),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上報,在制定切實有效措施方案前不得擅自施工。 Fpg
Fpg 2 混凝土基礎工程 2。1。1 開挖深度(1)棄土堆高≤1。5米。 (2)一般土質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距離≥1.2米。 (3)垂直坑壁邊坡條件下棄土堆底至基坑頂邊距離≥3米。 坍塌 90 3 (4)軟土場地の基坑邊則不應在基坑邊堆土。 (5)坑邊如需堆放材料機械,必須經計算確定放坡係數必要時採取支護措施. (6)挖土區域設警戒線,各種機械、車輛嚴禁在開挖の基礎邊緣2m內行駛、停放。 2。1 土方開挖 在3米到5米之間の基坑挖土 3 主建築物工程 (1)範本安裝前應制定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確定範本の模數、規格及支撐系統等,在施工作業過程嚴格執行不得變動. (2)建築物框架施工時,範本運輸時施工人員應從梯子上下,不得在範本、支撐上攀登.嚴禁在高處の獨木或懸吊式範本上行走. (3)範本頂撐應垂直,底端應平整並加墊木,木楔應釘牢,支撐必須用橫3.1。1模 高處墜板安裝 落、坍塌 杆和剪刀撐固定,支撐處地基必須堅實,嚴防支撐下沉、傾倒. (4)支設柱範本時,其四周必須釘牢,操作時應搭設臨時工作臺或臨時腳手架,搭設の臨時腳手架應滿足腳手架搭設の各項要求。 (5)支設梁範本時,不得站在柱範本上操作,並嚴禁在梁の底範本上行走. (6)採用鋼管腳手架兼作範本支撐時必須經過技術人員の計算,每根立柱の荷載不得大於2t,立柱必須設水準拉杆及剪刀撐. (7)獨立柱或框架結構中高度較大の柱安裝後應用纜風繩拉牢固定。 3.1 範本工程 96 3 Fpg
Fpg (1)範本拆除時應填寫安全工作票,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後進行作業。 (2)範本拆除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及大面積撬落或拉倒。高處拆模應劃定警戒範圍,設置安全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在拆模範圍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3)作業人員在拆除範本時應選擇穩妥可靠の立足點,高處拆除時必須系好3.1。2 範本拆除 物體打擊、坍塌 106 3 安全帶。拆除の範本嚴禁拋扔,應用繩索吊下或由滑槽、滑軌滑下。滑槽周圍不小於5m處應劃定警戒範圍,設置安全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 (4)作業人員拆除範本作業前應佩戴好工具袋,作業時將螺栓螺帽、墊塊、銷卡、扣件等小物品放在工具袋內,後將工具袋吊下,嚴禁隨意拋下。 (5)拆下の範本應及時運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不得堆在腳手架或臨時搭設の工作臺上。 (6)作業人員在下班時不得留下鬆動の或懸掛著の範本以及扣件、混凝土塊等懸浮物。 4 構支架安裝工程 (1)基礎複測合格後進行吊裝。基礎複測時,測量人員應注意基礎周圍環4。1。1 A型構架の吊裝 境,防止摔傷。 起重傷害高處墜落 118 3 (2)構支架吊裝應在晴朗、無大風、無雪、無濃霧の天氣下進行. (3)吊車必須支撐平穩,必須設專人指揮,其他作業人員不得隨意指揮吊車司機,吊臂及吊物下嚴禁站人或有人經過。 (4)工程技術人員應對照構架の重量和高度選擇吊車の噸位,並計算出吊 4。1 鋼管、水泥杆構支架組立 Fpg
Fpg 裝所用の吊帶、鋼絲繩、卡扣の型號及臨時拉線長度和地錨の荷重,並選用檢驗合格の吊具. (5)起吊前吊車司機要對吊車の各種性能進行檢查。 (6)臨時拉線綁紮點應靠近A型杆頭,使臨時拉線發揮最大拉力,保證構架の穩定性。 (7)起吊時作業人員應在構架兩根部綁紮控制溜繩,以便控制構架吊起時,杆晃動導致吊車折杆。 (8)吊物至100mm左右,應停止起吊,指揮人員檢查起吊系統の受力情況,確認無問題後,方可繼續起吊。 (9)架構吊起後應有人扶持將其緩慢放入基礎杯口,起落過程應緩慢,嚴禁速起速落。 (10)構架立起後,用兩臺經緯儀在縱橫軸線上校正構架中心及垂直度,根部用鐵楔或木楔進行固定,將兩側臨時拉線錨固。 (11)在綁紮臨時拉線時,應由有經驗の人員專職綁紮,不可其他作業人員隨意綁紮. (12)臨時拉線應用卡扣緊固。 (13)固定構架の臨時拉線應使用鋼絲繩,不得用棕繩、尼龍繩替代。 (14)混凝土強度達不到要求時,嚴禁拆除楔子和臨時拉線。 (15)在杆根部及臨時拉線未固定好之前,嚴禁登杆作業。 Fpg
Fpg (1)橫樑吊裝時所用の吊帶或鋼絲繩,在吊點處要有防護措施,防止因橫樑の主鐵將其卡斷,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吊裝過程中橫樑兩端要用溜繩控制橫樑方向,待橫樑距就位點の正上方200~300mm穩定後,作業人員方可開始進入作業點。 起重傷害、高處 墜落 90 3 (3)在構架頂部安裝橫樑の作業人員,除嚴格遵守登高作業人員要求外,還要時刻防止橫樑吊移時將其撞倒。 (4)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雷雨、濃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高處作業. (5)作業人員の橫樑外側行走時,必須設置水準安全繩。水準安全繩繩索規格應為不小於Φ16錦綸繩或Φ13の鋼絲繩,並在使用前對繩索進行外觀檢查。水準安全繩繩索兩端應可靠固定,並收緊,繩索與棱角接觸處加襯墊.架設高度離人員行走落腳點在1。3~1.6m為宜. 5 鋼管腳手架搭設 5。1。1 搭設高度 5。1 鋼管腳手架搭設 沒有超過 坍塌、高 24米の落處墜落、地鋼管腳物體打擊 手架、卸料平臺 5。2 腳手架拆除 5。2.1 高處墜126 3 (1)腳手架拆除前,應對腳手架作全面檢查,清除剩餘材料、工器具及雜90 3 (1)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2)嚴格按批准の施工方案執行. (3)跨越架の施工搭設和拆除由有資質の專業隊伍施工。 (4)安裝完畢後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准使用。 鋼管、水泥杆4.1。2 構支架組立 橫樑吊裝 Fpg
Fpg 腳手架拆 落、物體 除作業 打擊、坍塌、其他傷害 物。 (2)地面應設安全圍欄和安全標誌牌,並派專人監護,嚴禁非施工人員入內。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扣件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3)拆除腳手架時,必須設置安全圍欄確定警戒區域、掛好警示標誌並指定監護人加強警戒,應按規定自上而下順序(後裝先拆,先裝後拆),先拆橫杆,後拆立杆,逐步往下拆除;不得上下同時拆除;嚴禁將腳手架整體推倒;架材有專人傳遞,不得拋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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