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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 (5) 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200-300mm)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6) 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应注意人员动向。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2米以上。 (9 ) 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和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 )禁止吊运重物从头顶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 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 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临车。 (13) 在正常情况下,不应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用。 (14) 在下列情况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发出警告信号 a、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b、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c、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运行时 d、载荷在调运工件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e、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动时 f、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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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当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1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集中精神,不准与同室其他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16) 作业前先空车开动各机构,判断运转是否正常。 (17) 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18) 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他它辅助吊具。 (19) 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已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和小车。 (20) 起重机的遥控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遥控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反转作为停车用。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时方可使用。 (21) 起重机大车小车应缓慢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驾。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22) 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放下。 (23) 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会零位,切断总开关,并通知设备部。如停电重物掉在半空中时,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过危险区。 (24)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上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25)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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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b、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c、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d、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e、歪拉斜挂不吊 f、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g、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h、带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i、埋地物品不吊 j、违章指挥不吊 五、 监督管理 1 、如违反作业程序进行违章作业,一经发现,每次给予20-500元的负激励。 2、 行车责任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行车负责,有权阻止违章作业人员使用。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一经发现,每次给予10-100元负激励。 3、其他员工和行车责任人有权监督举报违规使用行车人员,举报属实者,每次给予20-200元的正激励。 六、 行车日常运行责任人 位置 东车间北跨东 东车间北跨西 东车间南跨东 东车间南跨西 西车间北跨东 型号 LD5-16.56A3 LD16-16.56 A3 LD3-16.56A3 LD10-16.56A3 LD5-14.66A3 责任人 李乐强 李乐强 王少军 韩青利 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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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车间南跨东 西车间南跨西 西车间北跨西 新机加工车间 新机加工车间 新机加工车间 新机加工车间 新机加工车间 装配车间北跨东 装配车间南跨东 装配车间北跨西 装配车间南跨西 LD10-14.64A3 LD5-16.5 A3 LD10-16.5 A3 LDA10-19.5 A3 LDA5-19.5 A3 QD25-19.5 A5 MH2-8.9A3 MH2-8.15A3 LD10-19.5 A3 LD10-19.5 A3 LD16-19.5 A3 QD32/5-19.5 A5 肖涛 徐庆伦 韩勇 刘凯 张端宝 李祖朋 刘宝营 朱振兴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拟制/日期 文件存档
张健/2016.11.24 受控 实施日期 文 件 编 号 文件执行部门 制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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