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准备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设施
【发文字号】苏水资[2010]4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10.11.03 【实施日期】2010.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做好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苏水资〔2010〕46号)
各试点地区水利(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苏政办发[2007]56号)、《江苏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及省、市政府对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精神,定于2011年上半年组织对无锡市、淮安市、江宁区、武进区、东海县、淮阴区、大丰市、高邮市、句容市、姜堰市、泗洪县等11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行终期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依据省、市政府批准的试点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验收内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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