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签到规定,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午四次签到,违者每次给予50元处罚。 2、所有在岗人员外出工作,必须由科长同意、分管经理批准、值班经理同时签字。警卫室凭此证方可放行。违者给予100元的处罚。
3、严格出勤管理,对迟到、早退人员,每次给予100元的处罚,对旷工人员每次给予200元处罚,当月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5次或当月旷工超过三次的人员,只发生活费。 4、上岗时间不允许串岗聊天,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中午一律不允许饮酒,否则,除扣罚当事人每人100元的工资外,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50元的经济处罚。
5、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分配,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工作中消极怠工、酗酒上班、打架斗殴或犯有其它错误,被经理或分管经理停止工作的,停工一天扣除100元;停工一周以上的,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停工期间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学习待岗。 6、请事假必须经科室和分管经理批准,副中层以上必须经理批准,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分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的,由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7、病假每天扣发20元的工资,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8、探亲、产假、婚丧嫁娶、工伤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事假一天扣30元,当月累计4天的每天扣罚50元,超过15天的为长期事假,长期事假按停薪留职规定执行。
10、旷工一天扣200元;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6月15日
xx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vv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vv湖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南、北清水库、沉砂池等库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和水库外延2000米的陆域范围。
第二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1、禁止在大坝上取土、打井、挖坑、埋葬、耕种、放牧和毁坏护坡、林木草皮等其它行为;
2、禁止损坏联通涵闸、泄水闸、泵站、水文、通讯、供水、观测等设施; 3、禁止在库区滩地上圈埂、堆放垃圾、堆土或堆放其它物料;
4、禁止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在大坝上行驶,禁止机动车辆雨天在水库大坝的泥泞路面上行驶和停靠;
5、禁止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保护水库工程和水资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库附近进行生产、建设的爆破活动,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6、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 7、禁止在水库水面开设游泳、水上训练及其它水上体育娱乐活动,禁止直接在水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它器具;
8、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和其它一切污染水质的行为; 9、禁止在水库内电鱼,炸鱼、毒鱼及毒杀禽类。 (二)二级保护区内
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设项目和集约化家禽家畜养殖项目; 2,禁止擅自新建不符合有关规划的旅游、服务建设项目; 3、禁止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及堆栈;
4、禁止施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5、禁止向涧河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污水、污物;
6、禁止从事非法开矿、垦荒等破坏植被和水土保持的各种行为。 第三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四条 vv湖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由xx公司配合所在乡水利站负责,由县防汛防旱指
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第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山东水务xx供水有限公司
值班人员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vv湖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vv湖保护责任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上午9∶00—次日下午6∶00 ,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在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2、值班地点:监控室和进水库大门口。 3、值班要求:
(1)值班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对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及时拦截、询问,摩托车一律不准入内;
(3)每天值班时,对进入库区的闲杂人员要进行清理,对通过除大门口以外的渠道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也要负责驱逐出库区;
4、值班时间内对于在库区内钓鱼、洗澡、放牧等现象有值班人员承担责任,如遇到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 5、值班记录表每页最后有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存。
6、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值班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对于认真值班尽职尽责的人员给予奖励。 2010年5月26日
山东水务xx供水有限公司
巡查人员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vv湖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vv湖保护责任制,明确巡查人员的责任,规范公司责任制管理,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巡查制度:
1、巡查时间:每天24小时,要求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巡查一次,不得减少巡查次数。
2、巡查路线:vv湖各个大坝、泵站及泄水闸等。 3、巡查要求:
(1)巡查时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对于在其它渠道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及时拦截、询问,劝说其离开库区;
4、巡查期间内对于在库区内钓鱼、洗澡、放牧等现象有巡查人员承担责任,如遇到个
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 5、巡查记录表每页最后有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存。
6、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巡查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巡查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对于认真巡查尽职尽责的人员给予奖励。 2010年5月26日
泵站安全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规定
(一)泵站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管理人员要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做好值班记录。
(二)保持泵站内外环境整洁,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 (三)设备及物资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挪用。
(四)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五) 环境温度低于0℃时,必须放掉泵壳内的存水。 二、运行管理
(一)在水泵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2、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35℃,总和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3、应检查水泵填料压盖处是否发热,滴水是否正常。4、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音或震动
(二)应使泵房的机电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三)操作人员应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各种器具应摆放整齐。 (四)应及时清除集水池、管道的堵塞物。 三、安全操作
(一)水泵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触转动部位。
(二)当泵房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关闭电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接通电源或修理设备。
(三)清洗泵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操作。 (四)操作人员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 (五)严禁频繁启动水泵。
(六)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1、水泵发生断轴故障; 2、突然发生异常声响; 3、轴承温度过高;
4、压力表、电流表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 5、电机发生严重故障。
配电室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3、不论配电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操作
4、巡视配电装置设备,应穿绝缘靴,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5、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6、带电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7、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2010年5月2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