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促进就业政策有序衔接,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6〕639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2〕44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调整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的通知》(京残发〔2014〕47号),《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适用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16]62号)文件规定。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按《办法》、《通知》的规定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简称岗位补贴),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享受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简称超比例奖励):
1.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法定就业年龄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4.残疾人职工有确定的工作岗位。
5.为残疾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6.安排残疾人就业满一年。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可享受岗位补贴,但不享受超比例奖励。 二、补贴、奖励标准:
1、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上述岗位补贴的基础上,每多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再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超比例奖励;
4、与残疾人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补贴;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岗位补贴且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补贴标准享受差额部分的补贴。
5、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标准将参照本市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相关标准视情调整。
三、用人单位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享受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书面申请(见附件1); 2、填写《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
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3、填写《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见附件3);
4、《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复印件;
5、有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义务的,还需出具《缴税凭证》的银行收据回单复印件;
6、.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首次申报、续签劳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须同时提供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7、.本年含该残疾人职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残疾人职工本年各月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实际支付残疾人职工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延期支付残疾人职工工资的(延期不得超过30天),需提供生产经营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9、残疾职工的(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10、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时间:
2017年的申领期限为自12月15日起至2018年 1月15日。
用人单位应按年度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未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五、申请受理窗口地址:
1、审核地点:大兴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一层综合服务大厅 地 址:大兴区枣园路242号院(丽园B区东北角) 六、咨询电话:
电 话: 89293513 、89293165 、89295639
七、附件1、附件2、附件3、(表格在下面)
附件1:
申 请
大兴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京残发)[2012]44号,《关于调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适用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残发)[2016]62号文件规定。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 人,其中:与本市残疾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人、与本市残疾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 人。符合申请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
特此申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公章)
附件2:
2017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超比例奖励)申请审批表
用人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 单 位 性 质 税务登记证号 注册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 (负责人) 执照》注册号) 单 位 地 址 邮 编 单位职工总数 人 电 话 残疾人职工数 人,其中:女 人 安置比例 % 单位职工 残疾人职工 元/月 元/月 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 与残疾人职工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 申请补贴金额 元 签订合同情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 超比例安排 申请补贴金额 元 残疾人就业人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本年新招用残疾人就业人数 人,其中:女 人 合 计 元 用人单位(公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残联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表编号: 注:此表一式两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附件3:
用人单位申领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残疾人职工花名册
用人单位:(盖章)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盖章)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 区县、街道 联系电话 劳动合同期限 申请岗位(年 月—年 月) 补贴金额 享受 是否享受 补贴 劳动保障部门 次数 岗位补贴 是否 在岗 12 注:1、劳动合同期限,按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实际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填写; 2、此表不含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
3、此表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式二份,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各一份。
用人单位填表人: 电话: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人: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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