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质量验收检验是一项管理制度,是分清质量责任、把好质量关的关键环节。 1 药品质量验收
1。1质量验收内容:
1。1。1药品外观性状检查;
1。1。2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每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②商品包装标签和所附说明书,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成分、适应症、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③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家该共货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1。2作好验收记录。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 1。3对销后退回的药品,验收人员按进货验收的规定验收,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1。4对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2药品检验:
2。1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内在质量检验。某些项目如无检验能力,应向生产企业索要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2。2商品抽样检验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
2。3商品检验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作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字迹清楚、格式及用语规范。记录保存5年。
2。4用于商品验收、检验、养护的仪器、计量器具及滴定液等,应有使用和定期检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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