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3、特种设备要符合特种设备能效指标要求,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
4、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节能管理制度。
5、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6、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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