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方案
一、评选范围
1.三好学生为1-6年级在校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以各班班委会成员为基准,为1~6年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标准
“三好学生”的标准:即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孩子”;在社会、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在学校做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学生一日常规》、勤奋好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好学生”。
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有良好的学习和道德行为习惯。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成绩优秀。有较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思想教育主题活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班队干部,有一年以上的任期,能严格要求自己,热心社会、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各班级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发扬民主,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质量。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在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由学生民主评选,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出本班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再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后确定人选。
3.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大队辅导员主持下,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有关部门的考核征求各科任老师意见,提出初步候选班级,学校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投票评选确定上报。
三、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5%评选推荐。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名。 四、注意事项: 1.每学期评选表彰一次。 2.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校委会。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
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格以求。美术、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爱好、特长。 4.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显著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同学努力上进。
5.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学生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6.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苛求,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要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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