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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2022-09-07 来源:钮旅网
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促进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市场诚信意识的不断提高,实现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县内从事交通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交通建设工程,是指公路和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有关活动,具体包含公路、桥梁、码头、站场、航道、交通附属设施等。

本细则所称交通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及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强制性监督的行政行为。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的供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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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以下简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质监机构)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监督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运行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实体质量缺陷及质量安全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评价。

第五条 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的依据:

(一)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制度、办法;

(二)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 (三)经批准的项目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 县发展和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接受、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二章 监督工作受监程序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三十日之前,按项目的管理权限到质监机构办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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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出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附件2);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报。

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并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附件4),确定监督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质监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质监机构在监督过程中非常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中检测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标准计取,并由项目建设单位支付。

第三章 监督工作的内容与方式

第十条 质量监督内容包括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三方面;安全生产监督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两方面。

具体内容见附件5、附件6。

第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巡视检查,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产品)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综合督查是为掌握工程整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按照第五条所列内容进行的全面督查。

综合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督查前通知工程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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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工程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安全生产等状况,按照本细则第五条所列部分内容进行的有针对性督查。

专项督查由质监机构组织实施,由质监人员或聘请专家和检测人员组成督查组。专项督查应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体现突击性。 第十四条 巡视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类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巡视检查由项目质监机构组织实施。巡视检查须由2名以上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且应加强检查的突击性;对存在问题的,需提出现场初步处理意见,并形成现场处理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 质监机构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以联合的形式实施综合或专项督查。

第四条 监督工作的权限

第十六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质监机构的主要权限 (一)对愈期未按监督程序办理监督手续的工程,下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附件7),通知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并有权责令停工或按规定处以责任单位罚款;

(二)对无证或越级承担工程任务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有权责令停工,并建议有关部门将其清退出场;

(三)对违反规范、规程和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无质量自检体系而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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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并以书面方式通报有关单位。对一般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下发《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附件8),责令限期整改;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工程,下发《停(返)工通知书》(附件9),责令停工,限期返修; 存在问题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返修,并提交《质量安全整改情况报告》(附件10),经检查整改到位后下发《复工通知书》(附件11);

(五)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和检测人员有权提出撤换,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消其资格,收缴证件,列入黑名单;

(六)根据需要有权调阅受监工程从业单位相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测试记录、监理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有权参加施工方案讨论会、质量事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有权进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场所;有权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相关人员就工程情况进行调查谈话;有权对受监工程的各个部分拍照和录像;

(七)质监机构有权检查承担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检测手段与方法。

第五条 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

第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设工程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附件12),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公路水运工程,质监机构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附件13);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原因。

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向质监机构提交《交通建设工程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附件14),质监机构在三个月内对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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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质量鉴定并出具《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证书》(附件15)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附件16)。

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质监机构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检测数据应准确、真实;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

第二十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质监机构应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质监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检举和投诉,应当及时回复。

第二十二条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试验检测单位对不合格的工程出具不真实的试验检测数据及意见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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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

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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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所受理 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由

(监督人员)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监督负责人为 。

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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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 年 月 日报送的《工程项目名称(全称)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书 项不符合《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详见附表),暂不予受理。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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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编号 _____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书

工程名称__________

监督单位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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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

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受理 (工程项目名

称)的质量安全监督。由 (监督人员)对本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本项目监督负责人为 。

1.工程概况;

2.监督依据:有关技术规范、验评标准及工程合同等; 3.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 4.监督工作的主要权力; 5.监督工作要求;

6、监督方式、步骤、主要检查项目清单和时间安排; 7.对从业单位配合质量安全监督的要求。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计划书主送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等从业单位由建设单位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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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县交通工程质量督查用表

附表5-1 交通建设工程市场主体质量管理行为督查内容

督查 内容 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许可手续 质量管理目标、制度和措施 建设 施工工期控制 人员履约管理 设计批复及变更管理 及时、完善 及时、完善 目标明确具体,制度和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 规范、合理 规范,手续齐全 规范 抽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备注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 有制度,且处理及时到位 竣(交)工验收 项目经理、总工、质检负责人到位及持证情况 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分包及劳务管理 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交底 质量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质量文件、档案管理 文明施工 及时,规范 均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人员变更按规定手续办理。 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 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有针对性、操作性、合理性,及时报批 及时、全面 按要求检查,及时整改落实 完整、规范、落实到位 现场整洁,规范,环保 12 / 36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计划 监理工程师资格、到位 试验室管理 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 监理 中间交工验收及质量评定 抽检 旁站、巡视 日志记录 质量监理指令 设计交底 设计 设计人员驻场服务 设计变更 完善、有针对性 符合合同要求,及时岗位登记 符合合同要求,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管理规范 及时规范、资料齐全 及时,规范 及时,规范 到位、记录齐全准确 记录真实、人手一册、每日连续 指令闭合 及时、全面 到位 合理、及时、手续齐全 13 / 36

附表5-2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艺督查内容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挖方 抽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开挖顺序符合规范要求;挖方段无积水;换填深度、宽度、材料均符合设计要求;挖方边坡稳定。 保证全幅填筑,分层厚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表面平整;不同类别填料不能混填;填挖结合部、鸡爪沟等特殊工程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做特殊施工工艺处理。 分层碾压,碾压到位,无明显轮迹,无松散、“弹簧”。 符合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排水系统要通畅、位置准确。 砌筑、勾缝密实牢固,砌筑方法符合规范要求,养生及时,石料规格及材质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控制得当 按要求进行设置、布点和观测 场地硬化,无混料现象。 拌和时间及温度符合规范要求,计量准确。 备注 土 石 方 路基工程 填方 碾压 临时排水 砌筑和勾缝 砌体 处理范围及深度 填筑速率 沉降观测 材料存放 拌和 软基 处理 沥 青 面 路 面 工 程 砼 面 层 层 摊铺和碾压温度、速度 现场控制得当,满足要求。 均匀性 层间处理 材料存放 均匀性 接缝、传(拉)力杆设置 养生 沥青用量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无污染,粘层油适量,交通管制到位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钢筋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接缝平顺,填料饱满,传(拉)力杆位置准确、牢固 保湿,保证养生期 14 / 36

材料存放 基层 均匀性 底基 含水量 层 养生 层间处理 垫层 均匀性 连接(焊接或机械连接) 存放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 无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 适宜,碾压无明显轮迹 保湿,保证养生期;交通管制到位;表面无松散、剥落 表面无污染,透层油撒布均匀 无松散、轮迹、“弹簧”、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等缺陷 连接(长度、角度)规范,无焊伤 防雨、防潮、防(除)锈,无防护措施计0分。 采取双控措施,张拉力、伸长值满足设计要求;张拉环境温度应满足要求;张拉机具及时检验并定期校验,顶表必须对应;张拉程序符合要求,张拉、持荷平稳、准确 不绞丝、绞束,无滑(断)丝,切割规范 规范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集料针片状符合要求 水灰比稳定,无明显离析或超料径 施工规范,混凝土密实 钢筋加工 预应 力 张拉 预应力筋 放张、封锚、压浆 桥 梁 工 程 砼工程 材料规格及存放 均匀性 湿接缝 支架、模板强度与刚度 坚固稳定,无变形,密封措施得当 养生 外观 保湿,保证养生期 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蜂窝麻面。露筋、修补,本项计0分。 桩位满足要求;灌注工艺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出现塌孔、断桩等问题;桩头处理工艺得当;桩基完整性符合要求 基础换填、开挖排水、碾压工艺等符合要求 砂浆饱满、勾缝平顺、密实牢固、无通缝 灌注桩 下部工程 扩大基础 砌石工程 15 / 36

墩台身 砼基础表面应凿毛,浇筑应分层振捣 预制梁张拉台座应进行应力和稳定性验算;张拉底座表面平整、无开裂、沉降现象;梁板顶部浇注平整,无浮浆;梁板存放规范;预拱度均匀,符合要求;梁板表面凿毛,铰缝筋凿出符合要求 支座位置准确,无脱空及非正常变形;应采用楔形钢板并有防锈措施;支座底与垫石须密贴 安装过程中无磕碰、掉角、砼损伤;安装位置准确,无翘曲现象 桥面钢筋网竖向定位准确,铰缝筋就位;浇筑前梁板顶无浮浆、无污染、保持湿润;表面平整、无浮浆 安装位置准确牢固;养生及时、到位 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反光膜粘贴牢固、平整 安装过程中不得损伤标志面板;安装位置、角度正确 标线喷涂或安装前路面清洁;底漆刷涂均匀;标线表面无网状和断裂裂缝;厚度满足要求 砼平整密实,色泽均匀,无蜂窝麻面及裂缝等缺陷;埋设深度满足要求 立柱打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立柱顶部适当保护,无变形、开裂;埋入式立柱砼基座尺寸符合要求 护栏板外观质量合格,镀(涂)层厚度符合要求;护栏安装牢固、顺直。 梁板预制 上部工程 支座安装 梁板安装 桥面系 桥面铺装 伸缩缝 附属电缆沟、检查井等 工程 反光膜粘贴 标志 标志安装 交 通 工 程 标线 标线喷涂 刺线柱 预制、埋设 防撞护栏 立柱 护栏板 16 / 36

附表5-3 交通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

单位 工程 分部 工程 抽查指标项 标准和评价方法 备注 压实度* 按检评标准规定值计算合格率。 路 基 工 程 土石方 弯沉* 连续检测时: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 为0分;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随机检测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宽度 边坡 砌体 厚度 沥青层压实度* 沥青路面弯沉值* 面 层 砼面层强度* 平整度 抗滑 厚度* 厚度* 基层 底基层 强度* 平整度 压实度 整体性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按单点值大(等)于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5%(SMA为96%) 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连续检测时: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 为0分;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采用钻芯法检测劈裂强度,大(等)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 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按单点总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5%,上面层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0%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5mm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G进行评定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钻取芯样,芯样完整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采用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的1.5倍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也可利用标养试件统计评价。 路 面 工 程 上、下部结构 砼强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 钢筋位置 采用电磁方法检测,按统计方法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 应为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17 / 36

桥 梁 工 程 构件几何尺寸 裂缝宽度 桥面砼铺装平整度*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 立柱竖直度 标志板 净空 尺寸 厚度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标准评价,如有超出,本项计0分。 用三米直尺测3处,每处3尺,最大间隙h:高速、一级公路 允许偏差3mm,其他公路允许偏差5mm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计算合格率 交 通 安 全 设 施 防护栏 标线 厚度 标线剥落面积 反光标线逆发射系数 波形板厚度 立柱壁厚度 横梁中心高度 砼护栏强度 砼护栏断面尺寸 18 / 36

附件6

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督查内容

附表6-1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内容

督查 内容 抽查指标项 标准或要求 备注 合同工期 安全生产费用 不存在违规压缩合同工期 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及时 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事故报告等制度落实、有针对性 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落实到位 建设 安全生产制度 应急预案与保障措施 资质条件 中标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审核、“三类人员”考核 证书审查 有针对性且落实 有针对性且落实 安全监理责任制 安全监理计划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及时审核并签字 案审查 监理 督促隐患整改 1、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发停工指令 2、发现较大或一般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施工单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报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台账和日志 记录真实,每天连续 1.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清晰,安全生产费不能挪用;2.为施工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1.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培训、事故报告等制度有针对性且落实2.明确分包工程安全职责且落实 19 / 36

施工 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制度

三类人员证书 “三类人员”持证管理规范 1.对本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施 风险管理 管理2.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告知作业人员; 3.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可操作,及时更新,组织练; 1.施工组织设计中含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可操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方案 作; 2.危险性较大工程有专项施工方案; 3.按规定制定临时用电方案,电工持证;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施工设备 消防和危险品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检验或验收合格 消防器材和危险品专人管理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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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2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 标准或要求 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按规定安全防护,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现场布置和防护 2.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进行交通渠化; 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规定; 5.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1.外电防护大于安全距离,线路过道保护; 2.临时用电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临时用电 两级保护”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闸箱门上锁、有防雨措施,电线老化、破皮包扎; 4.潮湿作业现场照明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遵循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 2.大型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 3.支架经预压再投入使用; 4.脚手架按规定设立剪刀撑; 5.脚手架10m以上设置缆风绳; 备 注 21 / 36

1.设备用电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设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2.预应力张拉作业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不能站人; 施工机具 3.外露传动部位设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设防雨设施; 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及与明火的安全距离不小于规定; 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设防护措施; 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符合安全要求的; 1. 作业平台脚手板铺满不存在翘头板,专设通道或爬梯,脚手高处作业 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设牢靠悬挂点; 1.基坑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不小于安全距离; 基坑作业 2.基坑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基坑支护设施牢固; 4.挖土机作业半径不得有人员进入; 1.高边坡作业不能立体交叉; 2.高陡边坡作业时按规定进行有效防护的; 人工挖孔桩孔壁进行安全防护,设置高出地面围栏,桩孔边沿不能堆物,人工挖孔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 ; 桥梁 1.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 2.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符合规定 3.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设岗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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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坡 附件7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手续催办单

质监字[ ]第 号

(建设单位名称):

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名称(全称) 工程应接受质量安全监督。请接到本通知10日之内携带以下资料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工程概况一览表;

2、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含监理证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登记情况(提供电子版本)、监理工作计划;

3、施工承包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含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造价工程师证等)复印件,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基建程序批复文件复印件; 并填写《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到我所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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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编号___

项目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

项目名称 合同段 存在的质 量安全问整改要求 题及 检查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驻地监理负责人: 年 月 日 24 / 36

业主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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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停 (返) 工 通 知 书

__质监停字[ ]第 号

监理处:

鉴于你处负责的 工程,因下述原因 ,应于 年 月 日停工,特此通知。希望接此通知后,立刻知照有关单位执行,并将工程停(返)工或处治情况书面报告我所。在没有接到《复工通知》之前,不得擅自复工。

附:工程停(返)工原因如下:

经办: 签发: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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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项目质量整改情况报告

质量监督所:

你所 (编号)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收悉。现已整改完毕,报告如附表,请你所复查。

(监理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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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检查整改反馈表

填报单位:

项目名称 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合同段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整改要求及整改结果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监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8 / 36

附件11

复 工 通 知 书 ___质监复字[ ]第 号

监理处:

我所曾以质监停字[ ]第 号《停(返)工通知》,责成你处通知 工程停(返)工。鉴于经过整改已符合规范要求,通过验收认定,并经研究,同意复工。 特此通知

经办: 签发: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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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交工质量检测申请书

质量监督所:

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评定合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要求,现向你所申请交工质量检测。

附件:1.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总结

2.主要工程量清单(附表)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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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公路工程项目( 合同段)

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范围,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各单位工程(合同段)投资额

二、检测依据

文字描述

三、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检测方法

文字描述

四、检测结果

文字描述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文字描述 六、附件 抽检项目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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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竣工质量鉴定申请书

质量监督所:

工程于 年 月 日交工验收后,已经过2年试运营,并已完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现已做好竣工质量鉴定准备工作。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向你所申请竣工质量鉴定。

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总结(含试运营期质量缺陷落实整改情况)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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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单位)

年 月 日

33 / 36附件15:

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地理位置、包含工程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投资及合同工期。

(二)项目组织:介绍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情况。

二、鉴定工作依据及内容 (一)鉴定工作依据;

(二)鉴定工作内容:1.对鉴定办法中要求复测的9个抽查项目进行检测,并全线检查外观质量(公路工程)。2.对交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效果、试运营期工程质量出现明显变异的工程实体及处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3.对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资料及与之相关的施工、监理单位质量评定资料、内业资料分标段进行抽查。

三、鉴定工作组织及实施情况

四、复测指标、外观质量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结果 (一)重要路面指标复测结果及分析(公路工程)

1.复测指标结果对照表

34 / 36

序号 1 2 3 4 5 交工验收 实测指标 检测里程 设计值 结果 路基弯沉代表值 (0.01mm) 路面弯沉代表值 (0.01mm) 平整度标准差 平均值(mm) 构造深度平均值(mm) 车辙平均值(mm) 合格率 本次检查 结果 合格率 6 伸缩缝与桥面高差平均值(mm) 7 混凝土路面相邻板8 9 高差(mm) 桥面铺装平整度 (mm) 桥面抗滑 2.复测指标结果分析(分析应系统、正确、全面) (二)外观质量检查评价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检查项目 路基工程 路面工程 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交通工程 房建工程 机电工程 绿化工程 水运工程 外观描述 存在问题 35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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