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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件

2020-05-03 来源:钮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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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应聘有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目前正在第一线从事指导科研、教学或临床工作,且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工作时间在国内指导研究生。

三、年龄要求:195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如不具有博士学位,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国家发明奖(前五位署名);其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取前三位署名;二等奖取前二位署名;三等奖取第一位署名。

(二)近五年来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影响因子≥10的文章1篇。

(三)个别弱势专业,以该专业SCI收录杂志的最高影响因子为限。

四、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术水平居国内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科研或临床工作成绩显著。

(一)基础学科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的文章,其中至少有3篇文章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

2.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文章,其中至少 有1篇文章在SCI收录的、影响因子≥5.0的杂志上发表。

3.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2-3篇文章,其中至 少有1篇文章在SCI收录的、影响因子≥10的杂志上发表。

(二)临床学科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的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

2.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文章,其中至少有2篇文章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

3.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2-3篇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SCI收录的、影响因子≥5.0的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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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国家发明奖(前五位署名);其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取前三位署名;二等奖取前二位署名;三等奖取第一位署名。以上所列奖项及署名,一项成果奖相当于在SCI收录的影响因子等于5.0的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它名次者相当于在SCI收录期刊发表文章一篇。获得国家专利(限第一作者),一项专利相当于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以上所列文章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且均需正式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正式期刊采用自《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论文摘要、短篇论著、期刊的增刊、会议汇编、会议论文集、综述、病例报告均不属于以上范畴。所有奖项和论文均不能重复使用。

五、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基础学科要求承担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需≥10万元;承担其他有重要价值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需≥20万元。临床学科要求承担有国家级、省部级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需≥10万元。

六、有培养研究生经验,至少完整培养过一届毕业硕士生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对引进人才可适当放宽。

七、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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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学科发展需要急需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九、对个别成绩突出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所提供的五篇文章中,如有一篇影响因子≥10,其它条件满足要求,可破格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十、博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工作岗位,在资格申报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十一、该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件由院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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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

学科、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 所 申 请 人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日 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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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概况及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情况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最 后 国 内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获何学历 获何学位 获何学历 性别 出生年月 聘任时间 获何学位 学 国 历 外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主要研究方向 2006年 以作 来者 以发 第表 一论 作文 者情 或况 通 讯 2006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 其中SCI 篇 EI 篇 ISTP 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所在卷号 Sci 影响因子 目前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共 项, 其中 近五年科研情况

国家级 项 省部级 项 院校级 项 其它 项 现在本人掌握的科研经费共 万元 目前本人承担的主要 科研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本人支配科研经费 本人承担任务 —9—

2006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情况 科研成果奖项目名称 招 研 收 究 培 生 养 情 硕 况 士 在国内外协助指导 博士 研究生情况 主 讲 课 程 时间 课程名称 课时 协助本人指导博士 生的主要人员 成果鉴定 颁奖部门及奖励等级时间 本人位次 获学位人数 年度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年度 招生人数 毕业人数 人数 协助指导的博士生的研究方向 国别学校 本人担 任工作 授课对象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担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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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委员 人,出席会议 人,同意 人, 反对 人, 同意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主席: 年 月 日 学科评议组审核意见: 学科评议组成员 人,同意 人,反对 人, 同意上报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签章: 年 月 日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人,出席会议 人,同意 人, 反对 人, 同意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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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硕士生指导教师条件

一、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作风,能发扬学术民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热心于为国家培养人才。

二、 应聘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技术职称)。

三、年龄要求:不超过50岁(含50岁,1961年及以后出生),重点以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为主。

四、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在本学科、专业有丰富的科研、临床和教学经验;承担教学、科研或临床工作任务,工作中已形成了明确的研究方向;工作有进展,有成绩,并活跃在本学科的前沿。目前承担和参与科研项目,本人掌握的科研经费≥5万元。

五、近五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科研或临床工作成绩显著。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基础学科的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 上发表5篇以上的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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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二)临床学科的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的文章。

(三)以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杂志上发表影响因子≥5.0的文章一篇。

(四)2006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国家发明奖(前五位署名);其它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中一等奖取前三位署名;二等奖取前二位署名;三等奖取第一位署名。以上所列奖项及署名,一项成果奖相当于在SCI收录的影响因子等于5.0的杂志上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其它名次者相当于在SCI收录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获得国家专利者(限第一作者),一项专利相当于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文章。

以上所列文章均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且均需正式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正式期刊采用自《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论文摘要、短篇论著、期刊的增刊、会议汇编、会议论文集、综述、病例报告均不属于以上范畴。 六、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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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别中途转专业者,应在本学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做出一定的成绩。

八、协助指导过研究生,并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学术队伍。九、硕士生指导教师是一个工作岗位,在申报期间本人不在 国内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该硕士生指导教师条件由院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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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北 京 协 和 医 学 院 中 国 医 学 科 学 院

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

学科、专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 所 申 请 人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日 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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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概况及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情况 姓名 专业技术职称 最 后 国 内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获何学历 获何学位 获何学历 性别 出生年月 聘任时间 获何学位 学 国 历 外 毕业时间 工作单位 主要研究方向 2006年 以 来 以发 第表 一论 作文 者 2006年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共 篇, 其中SCI 篇 EI 篇 ISTP 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及所在卷号 Sci 影响因子 目前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共 项, 其中 近五年科研情况

国家级 项 省部级 项 院校级 项 其它 项 现在本人掌握的科研经费共 万元 目前本人承担的主要 科研项目名称 16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本人支配科研经费 本人承担任务 在国内外协助指导 主 讲 课 程 协助本人指导研究 生 的主要人员 姓名 研究生情况 年度 2006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情况 科研成果奖项目名称 协助指导的研究生的研究方向 成果鉴定 颁奖部门及奖励等级时间 人数 国别学校 本人位次 本人担 任工作 时间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对象 专业技术职务 担任工作 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委员 人,出席会议 人,同意 人, 反对 人, 同意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主席: 年 月 日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人,出席会议 人,同意 人, 反对 人, 同意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 月 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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